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1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赵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子公司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矿”)2015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0159003号·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东矿实现净利润333,055,612.12元,累计实现未分配利润844,211,346.54元。经会议审议,与会董事同意东矿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股东建新矿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人民币300,000,000元。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小盘股,3个亿分红。。。
@赵老哥 ,快来埋伏,后天允许你砸盘。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