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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权之争

16-11-17 21:36 4783次浏览
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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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79今晚公告,第一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且计划增持5500万元。力保实际控制人地位。同时公告,第二大股东17日又增持了股份,详细股份没有披露,要停牌一天核实。
资本市场最受欢迎的股权争夺大战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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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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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农2046

16-11-17 21:57

0
@东方不败168 你这解读也太跑偏了
玄同

16-11-17 21:51

2
12个月内不减持。你怎么接他的盘?
玄同

16-11-17 21:50

1
三、持股目的及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持股目的
西藏锋泓作为北京融昌航的债权人,为保护自身利益,加快既有债权的回收并促进相关司法处置进程的开展,通过多次参与司法处置获得宝光股份股权,相关权益变动系因参与司法处置所致。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参与司法处置等合法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详见上市公司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西藏锋泓本次增持计划的2016-82号公告)。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同时,存在法定不得减持情形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方不败168

16-11-17 21:43

1
  已经过户完成了。进去就当潜伏资金的接盘侠。等日后验证
玄同

16-11-17 21:43

0
下周且看大戏如何开演。
玄同

16-11-17 21:42

1
证券代码: 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87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16年11月18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
一、拟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4726.1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2016年11月17日,宝光集团与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技投”)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2016-86号公告)。自此,宝光集团与一致行动人陕技投合计持有公司5321.2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更好的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宝光集团将采取措施依法维护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地位,切实加强对宝光股份的实际控制力,并运用上市公司平台围绕配电市场发展,紧抓关中经济协同发展机遇,做强做大中低压配电等产业,支持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宝光集团研究拟实施如下增持计划:
1、增持期间:自2016年11月18日起的未来十二个月;
2、增持种类:宝光股份(600379)无限售流通A股
3、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
4、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合规方式。
5、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公司将持续关注宝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18日
玄同

16-11-17 21:41

1
证券代码: 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 2016-86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1月17日,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光股份”)收到第一大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送来的《告知函》获悉: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与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自此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与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5321.2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人事项不包含在宝光集团增持宝光股份的股份计划之内。《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持有公司4726.1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现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乙方:陕西省技术进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技投”)持有公司595.053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2%,现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二、协议双方采取一致行动的范围
1、提案的一致行动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以宝光股份股东的身份(无论正式或非正式)向宝光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甲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宝光股份章程规定的前提下,乙方应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甲方认可议案的内容后,才能以乙方名义向宝光股份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做出与甲方相同的表决意见。
2、投票的一致行动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宝光股份股东大会对任何事项进行的决策和表决上,乙方应始终与甲方采取一致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宝光股份股东大会会议上做出与甲方相同的表决意见。
3、不影响其他权利
双方同意,在前述第1、2条对宝光股份的重大决策事项保持一致行动的同时,各方依据其作为宝光股份股东所享有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处置权、分红权、查询权等)不受影响。
三、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1月18日
玄同

16-11-17 21:40

0
2016年11月17日下午,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了解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发生了变化,具体相关情况需要公司进一步核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1月18日起停牌一天。
待公司将上述相关情况核实清楚,对外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及相关股东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及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同时公司将披露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权益变动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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