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5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8 日披露
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详见当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项的问询函》相
关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述公告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一、“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补充披露了以下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
补充披露了以下内容喀什星河产权及控制关系中(上溯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涉及信托、
资管计划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的产品,亦不涉及合伙企业。
二、“第五节 资金来源”中,修改了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详细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资金来源情况如下:
其中 0.50 亿元资金来自于本公司的母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往
来借款,该笔资金为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的自有资金;其中 15 亿元资金
来自于本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兄弟公司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借款,该
笔资金主要来源于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投入以及经营所获资金。以上
15.50 亿元关联往来借款无约定的资金成本,无固定期限和担保措施,计划未来
通过同一实际控制下的债务处理(债转股、债务豁免等)方式终止。
其中 13.87 亿元资金来自于公司向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
持有的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30%股权的收益权。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41.7989 的股权;霍尔果斯市微创之星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司
18.0168%股权,即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星河互联集团有限公
司 59.8157%的股权。
上述 13.87 亿元自 2016 年 11 月 17 日开始计息,,公司计划尽快回购上述股
权收益权(预计实际资金使用天数不超过 30 天),回购成本为 13.87 亿元*(1
—0.21%+0.15%*资金使用天数),该回购义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保证担保责
任。
该等资金来源合法未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通过
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三、“第六节 后续计划”之“一、未来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中,修改了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为了将上市公司做大做强,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未来公司计划推动上市公司通过设立子公司等方式逐步开展一站式互联网创业服务开放平台业务,为互联网创业者提供一站式、全程的创业服务。具体包括提供联合创业、项目、资金等核心服务,以及融资、空间、研发、
招聘、市场、培训等创业基础设施服务,并整合第三方服务商,让互联网创业专
业化、流水化、互联网化、智能化、生态化。此外,对于确有优秀商业模式且已
经完成创建的公司或团队,也适当考虑股权投资并同时向其提供专业化价值服
务。
四、“第六节 后续计划”之“二、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中,修改了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考虑到上市公司原有的轴承业务、数控机床业务盈利乏力,
未来公司计划推动上市公司战略收缩轴承业务、数控机床业务的业务规模,并在适当时机置出部分资产,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围绕创业服务平台业务,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在国内外进行外延式扩张,致力于打造覆盖全球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互联网创业服务网络。如筹划上述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
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详细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本公司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就上述补充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