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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政经要闻录

16-10-01 11:56 3169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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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诚信和社会秩序,已成为当前影响群众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公害。自2015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打击治理工作。9月23日,国务院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深入推进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做好打击治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9月23日,中央综治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就打击治理工作作出周密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工作部署要求和《通告》,针对公安机关反映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情况,人民银行深入分析了其中支付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了《通知》,从加强账户实名制、阻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资金转移的主要通道、加强个人支付信息安全 保护、建立个人资金保护长效机制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二、人民银行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方面已经采取了哪些措施、做了哪些工作?
人民银行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职责分工,全力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力度,前期组织银行业 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开展大量工作。
一是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建立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建成运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安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涉案账户进行紧急止付、快速冻结、快速查询、封停业务等。截至2016年9月20日,全国共有1253家银行、28个省市公安机关接入平台,累计处理业务11.86万笔。
二是强化银行卡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了对银行、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清算机构的银行卡受理终端(POS机具)受理环境安全性和标准符合性进行检查,从个人信息保护、交易安全、软硬件安全等方面严查终端非法改装、信息泄露问题,并从控制信息泄露源头和防范风险传导入手,督促相关机构进一步提升支付业务系统、客户端软件的敏感信息保护能力和交易风险防控水平。同时,组织开展支付业务系统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面排查上述机构支付业务系统的敏感信息和资金安全隐患。
三是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国家互联网 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联合整治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专项行动。
四是加强支付机构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防止支付机构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对无证机构非法开展支付结算业务进行整治。
三、《通知》为什么要全面推进个人账户分类管理制度?
《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下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银行结算账户,含银行卡,下同),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只能开立一个Ⅲ类户。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反映,在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用于转移诈骗资金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主要来源于两个途径:一是不法分子直接购买个人开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不法分子诱骗一些群众出售本人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有的甚至直接组织个人到银行批量开户后出售。二是不法分子收购居民身份证后冒名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户。不法分子利用买到的居民身份证,伪装成开户者本人或者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虚构代理关系,到银行开户或者在网上开立支付账户。
(二)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由于我国一人数折、一折一户现象普遍,有些银行也以发卡数量作为经营业绩的考核指标。同时,个人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公用事业费用,往往开立多个银行账户,导致个人有大量闲置不用的账户。截至2016年6月末,我国个人银行结算账户77.86亿户,人均5.69户。个人开户数量过多既造成个人对账户及其资产的管理不善、对账户重视不够,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埋下了隐患,也造成银行管理资源浪费,长期不动的账户还成为了银行内部风险点。
(三)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在互联网金融 和现代通信技术在金融领域中广泛运用的背景下,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托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为个人远程开立账户,账户的开立越来越方便。但另一方面,当前我国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信息泄露问题突出,因银行卡信息泄露导致的账户资金被窃事件频发。在这种情况下,亟需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保护个人账户信息和资金安全。
为此,人民银行作出了相关制度安排,2016年4月1日,《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银行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为当前个人在银行柜面开立、现场核验身份的账户,具有全功能;Ⅱ、Ⅲ类户为通过银行柜面或者互联网等电子渠道开立的银行账户,具有有限功能,且需要与Ⅰ类户绑定使用。
同时,2016年7月1日,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正式实施,建立了个人支付账户分类管理机制。同样,根据开户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方式和风险等级,个人支付账户分为Ⅰ、Ⅱ、Ⅲ类。其中,Ⅰ类户仅需要通过一个渠道验证身份信息,开户便捷性最高,账户余额可用于消费和转账,但限额较低;Ⅱ、Ⅲ类户分别需通过至少三个、五个渠道验证身份信息,或者通过面对面方式核实身份,具有更高的余额付款限额;Ⅲ类户的余额除了消费和转账外,还可用于购买投资理财产品。
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分类管理制度安排,支付的安全性和便捷性得到有效兼顾,个人可以更好地分类管理自己的账户,合理分配账户用途和资金,防范资金风险。
四、个人如何利用账户分类管理机制来合理安排使用银行账户?
《通知》实施后,个人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个人使用的银行结算账户将形成以Ⅰ类户为主,Ⅱ、Ⅲ类户为辅的账户体系。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Ⅱ类户需与Ⅰ类户绑定使用,资金来源于Ⅰ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银行投资理财产品、消费缴费等。Ⅲ类户主要用于网络支付、线下手机支付等小额支付,可以办理消费缴费。
Ⅰ类银行账户与Ⅱ、Ⅲ类银行账户的关系就像是“钱箱”与“钱包”的关系。个人大额资金可以存储在Ⅰ类户中并通过Ⅰ类户办理业务,而个人日常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以及其他小额、高频支付,则尽量通过Ⅱ、Ⅲ类户办理。
同时,鉴于个人在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实现免费,以降低个人支付成本。
上述制度设计,涉及对以前相关制度的调整和完善,为此,人民银行近期将下发通知,对《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规定的Ⅱ、Ⅲ类户的功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和改进。
五、个人已经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何进行分类管理?
为减少对社会公众的影响,此次《通知》主要对增量账户进行规范,即2016年12月1日起,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已经开立Ⅰ类户的,不再新开Ⅰ类户,只能开立Ⅱ、Ⅲ类户。个人在2016年12月1日前已经开立的Ⅰ类户不受此次规定影响,仍然保持正常使用。
公安机关在侦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通常以一个身份证在同一家银行开立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账户进行作案,超出了个人对账户数量的正常需求。同时,银行也反映目前银行系统中存在大量长期闲置不用的账户。针对这些问题,《通知》要求银行应当对2016年12月1日前同一个人开立多个Ⅰ类户的情况进行排查,核实个人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个人开户数量较多的,银行应该要求个人作出相应说明。个人无法说明合理性的,银行应当引导个人归并冗余的账户,或者采取降低账户类别等措施,帮助个人合理存放资金,保护资金安全。
上述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广大银行客户的主动配合。我们希望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将一些闲置不用或用得较少的账户销户,将一些主要用于网络支付或小额高频支付的账户降级为Ⅱ类或Ⅲ类户。这样既可以实现个人资金的集中管理,又可以通过Ⅱ、Ⅲ类户来防范网络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自身的资金安全。当然,如果个人希望按现有方式继续使用已开立的各个Ⅰ类户,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不受影响,但如果数量较多的,应根据银行要求说明情况。
六、买卖账户、假冒开户有什么后果?
账户实名制是一项基础性金融制度安排,是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乃至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人民银行作为我国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多年来从制度保障、系统建设、专项治理和部门协作等多个方面不断强化账户实名制。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账户实名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账户实名制体系基本建立,账户实名率逐年提升,有效保护了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金融正常秩序。尤其是随着2007年6月人民银行与公安部共同建设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建成运行,以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其鉴别机具的推广,不法分子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户的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
当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在账户管理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主要是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这些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惩戒机制不完善,尤其是对单位和个人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这已经成为了当前账户实名制落实工作中的难点。单位和个人不良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违规成本低,一些个人在利益驱使下大量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并向不法分子出售获利,不法分子也大量收购他人账户、冒名开户、虚构代理关系开户等用于实施诈骗。
为提升不法分子和相关单位、个人的违规成本,《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人民银行还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该项措施将限制违规单位和个人新开账户,限制其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影响其征信记录,违规成本大幅增加,将对不法分子和违规单位、个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七、《通知》为什么要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的业务?
根据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不法分子通常利用个人出售或遗失的居民身份证开立大量账户,用于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过分散资金、迅速转移等手法打乱资金交易路径,阻碍公安机关追查。除涉案账户外,不法分子通常还掌握大量同一开户人名下的多个账户,一旦涉案账户被冻结,还可以继续使用其他账户实施诈骗,这对于社会公众以及开户人本人都存在较大的威胁,暂停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能够及时阻断不法分子继续转移资金。另一方面,这项措施对个人也是一种保护,提醒其身份已经被不法分子冒用于违法犯罪,有必要及时与银行主动确认、停止相关账户的使用,避免违法犯罪活动侵犯其权益或者承担连带法律责任。为此,《通知》规定,对于涉案账户开户人名下的其他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通知开户人重新核实身份。开户人未在3日内到银行柜面或者向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身份的,银行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对账户开户人名下所有账户暂停业务,重新核实身份后,账户使用恢复正常。
为减少对因身份证件遗失而被不法分子冒名开户的个人的影响,《通知》保留了个人通过银行柜面办理业务的渠道,且个人向银行和支付机构重新核实身份后即可恢复账户使用。同时,《通知》规定如个人确认被冒名开户的,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并同意销户的声明后即可销户。
此外,据公安机关反映,不法分子在大量收购账户、假冒开户后,一些账户不会马上启用,而正常情况下,个人开户后一般会立即启用,长期不用账户应作为异常情况引起高度关注。因此,《通知》规定对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的账户,银行应当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所有业务,待单位和个人重新向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身份后,方可恢复业务。
八、《通知》为什么要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可以拒绝可疑开户?
根据公安机关和银行反映的情况,在不法分子假冒他人或虚构代理关系开户时,有一定的特征和规律,银行工作人员如严格把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识别并堵截。现行制度由于没有明确银行可以拒绝为个人开户,对于一些可疑情形,银行和支付机构为降低投诉率往往就办理了开户。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国务院令第28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等现行法规制度,《通知》明确了银行和支付机构在规定的异常情况下可以拒绝开户,主要包括单位和个人身份存在疑义时拒绝向银行出示辅助证件、组织他人开户、有明显理由怀疑开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通知》严格限定了可以拒绝开户的情形,以防止银行和支付机构随意拒绝开户,侵害消费者权益。
九、《通知》为什么规定被工商部门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以及经核实地址不存在或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是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中明确建立的企业信息约束和信用惩戒机制。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印发)等,国家工商总局颁布实施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3号)。根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是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正常市场秩序的主体,是市场风险的主要来源。
为发挥信用惩戒作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通知》规定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其开户,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人民银行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令〔2007〕第2号)明确指出,单位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因此,经银行和支付机构核实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虚构经营场所的单位,应视作身份不明客户,银行和支付机构有权利也有义务拒绝为其开户。
十、《通知》为什么要强调建立联系电话号码与身份证件号码的对应关系?
目前,随着手机短信验证码、短信余额提醒和重要事项通知等功能的使用,手机已经成为银行和支付机构验证个人身份和保护个人资金安全的重要手段。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将同一个手机号码作为多个作案账户的预留银行联系电话号码,以便操控这些账户。通常而言,一个手机号码由一个人使用,应当对应同一个人的账户。为此,《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建立账户预留联系电话号码与个人身份证件号码的一一对应关系,对一个联系电话号码对应多个身份证件号码的情况进行排查。考虑到现实情况中,成年人为老人或孩子代理开户时,会预留自己的联系电话号码,《通知》特别规定,对于合理情形,由当事人说明情况后一个联系电话号码可以对应多个身份证件号码;无合理情形的,应当采取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暂停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措施。
要强调的是,现实情况中,单位在批量为个人办理工资卡、社保卡、医保卡、公积金卡等时,可能统一预留了单位财务人员的联系电话号码。对于这种情况,银行应当根据《通知》的要求进行清理,变更为预留个人本人的联系电话号码。
十一、《通知》对支付机构为单位开立支付账户提出了更高的实名制审核要求是出于什么考虑?
根据公安机关反映,目前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作案账户有从个人账户向单位账户转移、从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移的趋势。同时,《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主要对个人支付账户实名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对单位支付账户管理和使用规定不够完善。为此,《通知》针对单位支付账户进一步强化了客户身份核实措施,旨在保障客户合法权益,防范不法分子开立匿名或假名单位账户从事洗钱、欺诈、套现、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通知》规定,支付机构为单位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既可以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面对面核实客户身份,也可以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远程交叉验证客户身份,在加强实名制管理的同时为支付机构提供了灵活的选择空间,充分考虑了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
考虑到已经开立支付账户的存量单位客户较多,《通知》为支付机构加强单位客户实名制管理预留了充足的时间。下一步,人民银行还将继续引导支付机构不断强化支付账户实名制管理。
十二、《通知》为什么要提供转账时间选择?
为提高社会资金周转效率,让单位和个人享受高效、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目前银行和支付机构普遍提供转账实时到账服务,但实时到账也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和其他不法分子快速转移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为既保证单位和个人正常资金转账需求,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单位和个人资金安全,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层次支付服务需要,《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转账服务时,应当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方式以供选择。单位和个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资金到账方式和时间,对于急需资金的,可以选择实时到账;对于不太紧急的资金需求,可以选择普通到账或者次日到账。
十三、《通知》为什么将个人ATM转账调整为资金在24小时后到账?
据公安机关反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的诱骗下,通过自助柜员机具(ATM,含其他具有存取款功能自助设备,下同)向诈骗账户转账,而其中又有很大一部分受害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不法分子引导在自助柜员机具的英文界面中进行转账操作。受害人大多在完成转账后的较短时间内会意识到上当受骗,但资金已经转出,并被不法分子立即转移。针对此种情况,为最大限度阻断诈骗分子诱导受害人进行资金转账和赃款变现,《通知》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以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这一措施是特定阶段、特殊情况下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有助于将资金阻截在被诈骗分子转移之前,但的确也会对一些个人正常业务产生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加大银行柜面工作量。对此,我们将充分考虑支付安全性与便捷性的平衡,要求银行和银行卡清算机构进一步积极研究提高自助柜员机转账安全性的技术措施,为下一步适时调整相关政策创造条件。
《通知》还要求银行在自助柜员机具办理转账业务中增加汉语语音提示,通过文字、标识、弹窗等设置防诈骗提醒,在非汉语操作界面中对资金转出等核心字段必须提供汉语提示。
十四、《通知》在哪些方面加强了非柜面转账管理?
与银行柜面渠道相比,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支付机构网站等非柜面渠道由于不能面对面接触操作人,难以确认账户的实际操作人是否是账户的持有人。据公安机关反映,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分子在诈骗得逞后,往往通过非柜面转账方式将大量赃款快速拆分、跨地跨境转移。银行和支付机构虽然按照反洗钱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异常的转账交易,但却缺乏相应措施对异常交易进行事前阻断。因此,《通知》要求银行加强非柜面转账管理,要求支付机构加强支付账户转账管理,采取了三项管理措施:一是兼顾安全和便利,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与客户事先约定支付限额和笔数。对非柜面渠道办理的非同名账户转账业务,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与单位和个人就限额和笔数进行事先约定,超过限额和笔数的,银行账户转账应当到银行柜台办理,支付账户则不得办理。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规模、交易特点,个人可以根据自身交易惯,与银行和支付机构约定限额和笔数。二是强化安全验证方式。除向本人同行银行账户转账外,银行为个人办理非柜面转账业务,单日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等安全可靠的支付指令验证方式。三是大额交易提醒。单位、个人银行账户非柜面转账日累计分别超过100万元、30万元的,银行应当进行大额交易提醒,单位和个人确认后方可转账,以提醒单位和个人识别潜在交易风险,审慎做出大额资金转账决定。
这三项管理措施在保障单位和个人正常转账需求和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阻断不法分子利用非柜面转账大量转移资金,还能对账户信息泄露后不法分子通过非柜面转账窃取资金起到防范作用,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单位和个人资金安全。
十五、《通知》针对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等业务提出了哪些管理措施?
在开展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等业务过程中,一些银行和支付机构存在商户资质审核不严、受理终端或网络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为规范相关业务管理、加强风险防范,《通知》对银行、支付机构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等相关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严格落实银行卡收单、网络支付相关监管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商户资质审核、风险管理、受理终端和网络支付接口管理等责任,确保商户为依法设立且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严防虚假商户申领受理终端或开通网络支付接口、违规移机使用受理终端、违规布放移动受理终端等问题。
二是鉴于银行卡受理终端属于金融服务专用设备,其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防护等级直接关系到客户信息安全、资金安全和支付服务市场秩序,网上随意买卖银行卡受理终端可能导致不符合技术标准、被非法改装过的终端流入市场,继而引发信息泄露、资金被盗等风险。因此,《通知》禁止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三是银行和支付机构要确保布放在商户的受理终端持续符合国家、金融行业 技术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全部受理终端的使用地点,对于违规移机使用、无法确认实际使用地点的受理终端一律停止业务功能,防止受理终端流入不法分子手中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十六、《通知》采取哪些措施强化可疑交易监测?
为有效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加强对账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将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资金快进快出等多种可疑特征的交易列为可疑交易。
对于列入可疑交易的账户,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与单位或者个人核实交易情况,经核实后仍然认定账户可疑的,银行应当暂停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机构应当暂停账户所有业务,并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或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十七、无证机构支付业务主要存在哪些危害?
2010年,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建立支付机构业务许可和监管制度,为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是,仍有许多机构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支付业务。与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应遵守人民银行关于资金安全、业务合规、信息安全、反洗钱责任等各方面的要求相比,无证机构开展支付业务,不受相关监管规定的约束,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一是拓展业务没有门槛,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黄赌毒、洗钱等违法违规商户和客户提供支付服务。二是消费者资金安全缺乏必要保障。现实中已多次发生无证机构挪用商户结算资金“跑路”的风险事件。三是在技术设施、终端机具、客户信息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易造成客户信息泄露、账户信息侧录以及伪卡盗刷等风险事件。四是无底线竞争,严重扰乱支付服务市场秩序。
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支付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21号印发),人民银行会同13部委制定并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银发〔2016〕112号印发)。人民银行将会同各地方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与公安、工商等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整治措施包括关闭无证机构交易处理和资金结算通道,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公示、风险警示,对违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责任追究,对无证机构依法查处等。
十八、《通知》建立了怎样的黑名单制度?
为加大对单位和个人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通知》建立了黑名单管理机制,将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工商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公安机关认定为违法犯活动转移赃款提供便利的银行卡特 约商户及相关个人、因存在重大违规行为被银行和支付机构终止服务的银行卡特约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列入黑名单管理。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黑名单中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开户或者拓展为特约商户,黑名单信息也将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在此也提醒广大公众,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不要贪图小利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出售给他人。一方面这种行为给不法分子实施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个人也可能会因此承担违法犯罪的连带法律责任,并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对自己的经济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社会公众需要配合做好哪些工作?
《通知》规定的管理措施将有效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但不可避免也会对社会公众已有的一些支付惯产生影响,需要广大公众理解和配合。
希望广大公众为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和加强资金管理,能够主动清理本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撤销已经不用或极少使用的账户,按银行和支付机构要求积极配合确认开立多个账户的合理性,并根据需要配合开展身份核实。对于因身份被不法分子冒用开户的,相关个人获知情况后应当及时向银行和支付机构出具被冒用身份开户并同意销户的声明。单位和个人还应当根据自己的支出、消费实际需要,与银行和支付机构约定非柜面渠道转账的限额和笔数,并根据资金到账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以及银行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柜员机等资金划转渠道。
此外,有两点需要特别提醒社会公众注意:一是在《通知》实施过程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向个人重新核实身份,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提供密码、短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个人进行转账等涉及账户资金的操作,个人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银行柜面或者按照银行和支付机构规定流程核实身份即可。二是由于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发起的转账业务,在受理后24小时之内可撤销,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转账撤销实施新的诈骗,请大家收款时务必审慎确认,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实施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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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价格突破600元关口!
煤炭市场经历了一轮长达4年的大熊市后,今年出现报复性反弹。最新数据显示,秦皇岛港10月16日5500大卡的平仓均价上涨了35元/吨,达到605元/吨,过去一年涨幅超过50%。资本市场也难以抵挡诱惑,焦炭等期指年内翻倍,昨日继续大涨5.58%,创下过去三年以来的新高。
A股资源股受此鼓励,煤炭股整体走强,美锦能源周一逆势大涨7%左右。有分析认为,煤炭价格上涨的背后一方面是供应压缩,另一方面是需求回升。但由于持续涨价已引发政策调控,年内价格有望继续维持高位,煤炭股若回调后仍然存在机会。
“虽然煤炭股表现还可以,但如果跟煤炭价格相比,还不匹配。”面对今年以来煤炭价格走势,广州一位长期跟踪资源类板块的券商分析师称。记者获取的数据显示,秦皇岛港口动力煤炭平均价格已经超过600元/吨,而且不少大型煤炭企业也纷纷调价。
最新消息称,秦皇岛港10月16日5500、5000大卡的平仓均价为605~615元/吨和545~555元/吨,同前期相比最低价格分别上涨35元/吨和30元/吨。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同期,5500大卡的平均价格还只有390元/吨左右。这也意味着,过去一年,港口动力煤价格上涨了55%。
在具体品种方面,来自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14日,大同优混已经涨到635元/吨,山西优混也达到609元/吨。此外,山西大混、普通混煤等价格都呈现上涨趋势。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大品种中,焦煤表现最为突出。其中,京唐港山西主焦煤已经达到1300 元/吨,澳大利亚主焦煤库提价1390 元/吨,汾主焦精煤1060 元/吨,比上一个统计周期上涨5%。
实际上,国家统计数据也显示,煤炭价格上涨对经济指标的影响已经出现。10月14日,国家统计局称,9月份P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0.1%。这也是自2012年3月份以来,PPI同比增速经历连续54个月下降后首次由负转正,其背后煤炭价格上涨功不可没。
而对于煤价上涨,有市场人士就指出,由于四季度逐步进入需求旺季,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背景下,价格确实存在上涨预期。“我们看到,最近几个月,煤炭的下游产业,钢铁、建材等价格都在上涨,产量也出现回升,这也说明下游的需求在好转。但更多的可能还是去产能背景下,供应的收缩。按目前趋势来看,还看不到持续涨价的基础。”上述券商行业分析师对广州日报记者表示。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也认为,煤炭、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力度加大,产能的削减对价格预期有提振作用。
业内:煤价涨幅过大或引发更严的政策调控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对比发现,在煤炭价格出现强势反弹后,机构对该行业的态度也有大转变,目前机构一直看多,其中,招商证券分析师还直言,煤炭将成为黑色黄金,且部分基金也开启对煤炭上市公司的调研。
根据数据统计,近期包括中金公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等机构纷纷发布看好煤炭板块的报告。中金公司就表示,由于钢企焦煤货源不足,补库需求支撑煤价。招商证券分析师指出,政策调控效果尚未显现,短期供应偏紧格局仍将延续。广发证券则指出,鉴于供需缺口持续超预期,上市公司经营业绩逐步改善,煤炭板块估值提升预期加大。
同时,9月份以来,4只煤炭股被基金、券商等机构调研,*ST煤气被调研2次,合计5家机构调研该股,包括4家券商和1家保险公司。根据*ST煤气公告,今年9月21日,国海证券、太平洋证券、广发证券和恒大人寿对该公司进行了调研。9月13日,东方证券也对其进行了单独调研。无独有偶,9月20日,2家证券公司及1家私募调研了另一只煤炭股——*ST神火。另外,兖州煤业和新大洲A等也获得机构的调研。有分析认为,从去年的机构调研来看,机构们很少造访传统产业上市公司,多数为新兴行业个股。但今年以来,煤价价格持续上涨,其诱惑也难以抵挡,吸引机构的注意力。
实际上,记者发现,对于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包括基金、券商、保险等资金今年二季度已经大力布局。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龙头标的兖州煤业,今年半年报十大流通股东中有5个基金席位。美锦能源同期十大流通股东有6个机构席位,包括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等,涉及到工银、广发、嘉实等多家知名基金公司。
除此之外,“由于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很多煤炭股业绩也大幅改善,直接提升了板块的估值。这也是今年以来煤炭股走势强劲的主要逻辑。不过,前来看,煤炭价格上涨却是缺乏下游需求实质性恢复。我们看到,钢铁和电力是煤炭的两大客户。而且钢铁也是严重产能过剩,当前价格回升则得益于房地产和基建投资的回升。但房地产已经受到政策调控,使得钢铁价格上涨动力会减弱,自然影响到对煤炭的需求。”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券商煤炭行业分析师称,由于年底是煤炭的消费旺季,煤炭板块也存在进一步反弹的基础和预期。但建议投资者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如果煤价涨幅过大,可能会引发更严的政策调控。这个是未来投资者最要关注的事情。”
九华山

16-10-18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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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
报道称,汇丰银行(HSBC)首席经济学家布洛翰(Paul Bloxham)指出,“今年焦煤的价格已上涨逾150%,且热能煤的价格也在过去的4个月中提高60%,表现十分强劲。”
与此同时,世界上第二大钢铁制造商日本新日铁(Nippon Steel)也与澳大利亚签署了价值天价的焦煤合约。数据显示,煤炭价格一度从去年第三季度的不足93澳元收紧状态,上涨至第四季度的200澳元。
澳大利亚小煤炭矿主受益
受煤炭价格影响,新州煤炭公司怀特黑文的股价暴增,包括Stanmore Coal这样的小型煤炭公司也因煤炭价格的上涨而受益。
据了解,去年,Stanmore Coal从日本住友及矿业巨头淡水河谷以1澳元的价格买下了Isaac煤矿。对此,该公司总经理卓斯表示,“我不能确定煤炭价格将以何种速度回升,但我知道基本面是向好的。”
数据显示,去年该公司的股价暴涨527%,且它并不是股价上涨的唯一煤炭公司。澳大利亚矿业巨头力拓以1澳元收购安索煤矿(Blair Athol)的Terracom,其股价今年也已暴涨350%。
澳煤炭企业交出“靓丽成绩单”
实际上,力拓与淡水河谷并不是唯一出售煤炭矿产的大型矿业企业,美国皮博迪能源及英美资源集团也在努力摆脱煤矿资产。
对此,卓斯表示,“企业规模大并不代表它们每次都是对的。像Macarthur、New Hope、Felix及Whitehaven这样从巨头手里收购它们不想要的资产的公司,就做得很好。”
Curran and Co的分析师兼股票经纪人埃文斯也表示,大宗商品同样伴随着风险,但煤炭有更多的好处。
“澳大利亚的煤炭企业都交出了靓丽的成绩单,这也反映出煤炭需求紧张及其如何在短时间内就能变成供应紧张的能力。”埃文斯称。
“如果按照现在的水平来看,澳大利亚的煤炭业能提高2%的GDP(国内生产水平)。同时为澳大利亚政府带来大量的税收,尤其是昆州政府。”布洛翰称。
九华山

16-10-1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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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价格猛涨 A股煤炭板块能否迎来补涨行情  2016-10-17 20:00:55 来源:证券时报
17日,煤炭系各期货品种集体大涨。截至收盘,焦煤期货主力合约收涨6.74%,动力煤涨4.76%,焦炭涨3.77%,焦煤期货主力合约自6月中旬以来,涨幅接近翻倍,焦炭期货主力合约涨幅也逾八成,但A股市场的煤炭板块表现却是不温不火,煤炭指数自6月中旬以来涨幅不到三成,与期货价格相去甚远。
A股市场煤炭指数近期走势 期货市场的火爆,能否传导到A股市场、相关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补涨机会?
大涨原因:供应偏紧
供应偏紧是此轮煤价上涨的主要原因。北方一家大型煤炭贸易企业负责人指出,前几年煤炭价格下跌是多重因素叠加的结果。但今年以来,国家严厉打击煤炭超产,各地方政府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政策,再加上煤炭企业营改增、去产能政策督导落实等各方面因素综合作用,使得市场实际供应量大幅减少。
现货市场上,神华、中煤、同煤、伊泰四大煤炭企业从10月1号起将5500大卡下水煤长协价格上调至548元/吨,较9月份的长协价上涨88元/吨,价格涨幅创下历史记录。煤炭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被认为是去产能造成的产量下降。分析师表示,煤源紧张的局面依然存在,价格涨势或难以停止。随着需求旺季的到来,市场将得到支撑,动力煤价格整体下跌的可能性不大。
上市公司盈利改善 会反映到股价上吗?
申万宏源研报称,预计煤价上涨将改善上市公司盈利,大量公司有望同比扭亏为盈。根据预计的2016年三季报业绩数据看,三季度煤价反弹,煤炭公司整体业绩环比二季度明显改善,同时受益于煤价大幅上涨和亏损资产剥离、减员减负,众多企业扭亏为盈。细分来看,因动力煤在6月份开始上涨,7-9月份价格出现大幅快速上涨,而焦煤价格主要在9月份出现快速上涨,因此以动力煤为主的公司业绩预计超预期,业绩弹性最大。
具体公司来看,预计煤炭行业重点公司2016年业绩超预期的公司有陕西煤业和*ST新集两家;同比扭亏为盈的公司有中煤能源、阳泉煤业、平煤股份、大同煤业、开滦股份、盘江股份、兰花科创、上海能源等8家;业绩基本符合预期的公司有西山煤电、永泰能源、潞安环能、冀中能源、兖州煤业、大有能源等6家;亏损进一步扩大的公司预计有昊华能源、平庄能源等两家。
国都证券指出,从煤炭股的走势看,2016年煤炭股上涨主要逻辑是博弈供给侧改革导致的煤炭供应收缩,从而带来的基本面改善,根据推测,23家主流煤炭上市公司3季度合计归属净利润100亿元左右,环比上升62.23%,同比增幅扩大至605%。然而后续如果政策放松对新增煤炭产能投产的控制,则有可能引发煤价波动,则煤炭行业股供给侧收缩从而推动上涨的逻辑将面临重大考验。因此虽然近期煤价出现超预期大幅度上涨,然而政策日趋严厉的情况下,煤炭股并未明显上涨。根据预测2016年行业归属净利润376.33亿元,对应PE(2016E)为23倍,估值合理。
联讯证券认为,近期驱动行情上涨的主要因素为三季报业绩超预期,但煤炭价格回调压力增大制约行业走强,建议短期配置三季报可能超预期个股:*ST神火、靖远煤电、冀中能源。
申万宏源称随着供给侧改革考核截至期的临近,关矿退出产能进入最后阶段,关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煤炭供需环境仍旧保持紧平衡状态。行业继续维持“看好”评级。重点推荐三季报预计超预期的陕西煤业、*ST新集;另外看好焦煤类上市公司潞安环能、西山煤电以及冀中能源。
九华山

16-10-16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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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成本上涨,国内冰箱五年来首次提价。据《调价通知》显示,冰箱的保温材料发泡料、黑料涨幅超过100%至2.1万元每吨,白料涨幅超过30%,铝铜涨幅超过20%以上。(中国家电网) 
首旅酒店(600258)发布三季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公司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1.76亿元,同比增长541.76%;实现净利润1.43亿元,同比增长467.06%。前三季度,首旅酒店实现营业收入45.03亿元,同比增长361.51%;实现净利润1.57亿元,同比增长133.91%。

10月1日至15日,北京新建商品住宅共网签1579套,与上月同期相比减少45%,与去年10月上半月同期相比则下降42%。

80 家有色金属行业主要公司
1、上半年受供给端收缩影响,金属价格普遍上涨。基本金属方面,锌、铝上半年减产效果明显,均价环比上升3%、2%;金价维持强势,上半年均价同比涨1%、环比涨10%;小金属方面,碳酸锂价格一路上涨,均价同比涨245%、环比涨140%;稀土方面,氧化镨钕上半年均价环比回升7%、同比降10%。

2、受益于金属价格回暖,有色企业上半年盈利能力提升,业绩改善明显。收入方面,小幅下滑1.8%,下滑速度明显放缓。毛利率方面,受益金属价格上涨,毛利率提升2.1 个百分点至8.2%。费用管控上,有色企业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基本与去年基本持平,销售费用下降明显,费用得到有效管控。净利润方面,同比增长32%、环比增长242.9%,整体业绩明显回升。
3、黄金、锂、基本金属锌铝企业业绩提升最为明显。1)在全球经济动荡+避险因素+美元加息放缓等因素作用下,金价持续走强,带来黄金企业业绩提升。2)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需求端边际改善,基本金属价格普遍回暖,其中锌、铝去产能效果最好,表现较优,锌铝企业盈利状况显着改善,铅锌企业净利润同比上升15%。3)锂盐价格一路上行,推动锂企业业绩大幅增长。
4、景气回升态势渐明,有色行业依然有机会。1)再次关注锌板块。受海外矿山减产+国内环保趋严,锌精矿供应紧张加剧,加上马上进入需求旺季,缺口将进一步扩大,重点关注建新矿业(偏底部品种+有业绩,但大股东股权冻结是风险点)、驰宏锌锗、中金岭南。2)重点推荐具有长期产业发展空间的汽车轻量化产业:南山铝业(汽车板、航空板是未来主要看点)、云海金属(业绩拐点+深加工+镁价提供业绩高弹性).3)新能源汽产业长期发展趋势不改,仍维持高景气度,关注赣锋锂业。4)稀土行业烂到极致、处于全行业亏损局面,将倒逼国家整治,关注中科三环、宁波韵升。
zhzrj1128

16-10-1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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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九华山

16-10-15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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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2016年三季报前瞻:供给侧改革带来煤价暴涨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刘晓宁,周泰 日期:2016-10-14
供给侧稳步推进,供给收缩明显,煤价反弹趋势明显。2016年前8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21.8亿吨,同比减少2.47亿吨,下降10.2%。从月度产量变化看,4月份以来降幅分别为11%、15.5%、16.6%、13.1%和11%,均在10%以上。供给侧改革稳步推进,煤炭产量降幅扩大。前三季度动力煤价格均价415.92元/吨,同比下降6.5%,但是三季度均价475元/吨,较二季度均价上涨80元/吨,煤价反弹趋势明显。
2016年三季报预计整体表现符合前期判断,煤价上涨环比改善盈利,大量公司同比扭亏为盈。根据我们预计的2016年三季报业绩数据看:
(1)受三季度煤价反弹影响,煤炭公司整体业绩环比二季度明显改善。
(2)众多公司扭亏为盈,受益于煤价大幅上涨和亏损资产剥离、减员减负,众多企业扭亏为盈。
(3)因动力煤在6月份开始上涨,7-9月份价格出现大幅快速上涨,而焦煤价格主要在9月份出现快速上涨,因此以动力煤为主的公司业绩预计超预期,业绩弹性最大。
我们预计煤炭行业重点公司2015年年报业绩情况如下:
(1)业绩超预期的公司有2:陕西煤业、*ST新集.
(2)同比扭亏为盈的公司有8个:中煤能源、阳泉煤业。平煤股份(0.08,公司将部分亏损严重的矿井剥离给集团,实现大幅减亏,改善盈利。)、大同煤业、开滦股份、盘江股份、兰花科创、上海能源
(3)业绩基本符合预期的公司有6个:西山煤电(0.05,52.66%)、永泰能源、潞安环能、冀中能源、兖州煤业、大有能源(-0.21、43.07%)。
(4)亏损进一步扩大的公司预计有2个:昊华能源(-0.02,416.39%)、平庄能源(-0.38,-84%)。
投资建议:随着供给侧改革考核截至期的临近,关矿退出产能进入16年最后阶段,关矿速度将进一步加快,煤炭供需环境仍旧保持紧平衡状态。行业继续维持“看好”评级。重点推荐三季报预计超预期的陕西煤业、*ST新集;另外看好焦煤类上市公司潞安环能、西山煤电以及冀中能源。
九华山

16-10-14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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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确定进一步扩大国内消费的政策措施,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更大降低创业创新制度性成本。
会议指出,顺应群众期盼,以改革创新增加消费领域特别是服务领域有效供给、补上短板,有利于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几年来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有力推动了消费扩大,促进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品质提升,支撑了经济转型升级。下一步,一要消除制约养老、教育、体育等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支持将闲置的旧厂房、办公用房和转型后的公办培训中心、疗养院等改造成养老设施。依法兴办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可自主定价,鼓励在理工农医、国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和薄弱空白等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年内完成体育类社团与机关脱钩第一批试点,推进职业联赛改革,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二要加大旅游、文化等领域有效供给。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行动。改进旅居车准驾管理,出台旅居车营地用地政策。逐步将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扩至更多口岸,探索试点游艇租赁业务。制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适时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推广至符合条件的地市级文化文物单位。三要出台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指导意见,因地制宜发展冰雪、山地、水上、汽摩、航空等户外运动和电子竞技等,配套建设营地、码头等设施,发展民族民间健身项目,提升器材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四要促进传统消费升级。打破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模式,扩大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省市范围。制定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促进绿色建材消费。对内外销日用消费品实行“同线同标同质”。五要优化消费环境。通过放宽准入,吸引社会投资增加消费品和服务供给。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配送和冷链物流能力,加大对城乡农贸市场和物流设施等支持。加快推进智慧家庭、养老服务等标准建设。
为满足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迫切需求,会议确定了加快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措施,明确加大财税、社保等政策支持,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相关财政支持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高端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可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试点范围,促进产品提质、产业升级。鼓励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逐步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对贫困或重度残疾人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对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企业实行水电气热与工业企业同价。
会议认为,在今年10月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扫除妨碍创业创新的制度羁绊,可以更大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扩大就业。一要将更多涉企证照与营业执照整合,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试点,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二要运用“互联网+”,在全国推进企业登记网上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先行先试。三要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信息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在各部门单独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减少对企业的不合理干扰。
九华山

16-10-11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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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公司大幅上调业绩
今日中泰化学、露天煤业、齐翔腾达等多家公司集体发布三季度业绩修正公告,截至目前,11家公司业绩向上修正。业绩向上修正公司中,以业绩预告类型看,浙大网新、中泰化学、东华能源、东方雨虹、齐翔腾达等在原来三季度业绩预增的基础上,净利润增幅进一步增大;沙钢股份、*ST 新都等则是扭亏的同时,盈利金额增加,这些公司业绩预告类型并未发生变化,仅是盈利金额或业绩增幅发生量变。相比之下,东易日盛、新筑股份、露天煤业、芭田股份不仅是上调业绩,且业绩预告类型发生质变。其中,东易日盛、新筑股份首次业绩预告类型为减亏,最新业绩修正为盈利,露天煤业、芭田股份由原来的业绩与上年同期持平修正为预增。
业绩向上修正的三大主因
对向上修正业绩的原因进行梳理发现,三大主因导致这些公司业绩超预期。
1、投资收益、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损益。如浙大网新9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出售其持有的众合科技股票产生投资收益逾1亿元,使得公司将前三季度业绩由原来的预增100%调整为800%;新筑股份于9月收到政府补贴资金2000万元,加上转让子公司股权产生的利润及获得的拆迁补偿费用,预计前三季业绩由亏损转为盈利。
2、产品价格上涨、毛利率提升。如中泰化学,受公司主营产品PVC、烧碱、粘胶纤维、纱线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影响,前三季度净利润同比由此前预期的增长1041.48~1161.63% 进一步增加至1297.81~1357.89%。
3、订单增加,产品销量增长。如东方雨虹,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拓展顺利,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导致销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从而促进利润的提升。
业绩披露季,对盈利超预期公司的追捧成为市场掘金的一大方向,但投资者在挖掘业绩超预期品种时,需对业绩变化主因进行具体甄别,因一次性收入导致的利润暴增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内因变化才是盈利持续增长的关键。
九华山

16-10-06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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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城市会出台跟随政策?
伟哥答:从各地集中的3天时间全面出台政策看,其中主要以二线城市为主,而且基本都是前期房价涨幅较高城市。从出台政策的城市特点看,可以判断,未来还有多个城市会出台条款政策。最后有可能将有15-20个城市形成本轮调控政策风暴。
新政策主要打击谁?
伟哥答:主要打击的是投资客,外地户籍。
目前看,这一轮收紧政策,除了北京已经接近恢复到了2014年930前的政策压力,其他城市虽然力度较宽,但也针对外地户籍的购房资格和信贷资格开始收紧。
政策的预期效果如何?
伟哥答:从全国看,房地产疯牛基本告一段落了,预期北京与合肥市场会快速降温,但长期看,房地产市场走势依然要看央妈。
后续政策会不会继续加码?
伟哥答:千万不要质疑政府的影响力,房价不是一直涨的,在过去2014年、2011年、2008年、2005年房价的确是跌的。
如果房价再涨,房地产政策全面回归2014年是可能的。所以投资需求基本已经到变现的时候了。
到底哪些城市会出现回调?
伟哥答:从房价走势看,这一轮上涨的太迅速,投资需求太集中,所以导致很多城市都有回调的可能性,但从可能性来说,依然是越核心区域、越核心城市越难跌。
这是因为银行对这些区域的信贷支持最大。
哪些房子最危险?
伟哥答:从过去的历史看,房价上涨最快的区域叠加公共设施不完善的区域,一旦市场降温,会出现投资客的踩踏效应,比如一线城市的辐射区,投资房产,最关键的不是看纸面上赚了多少钱,要看能不能变现。
三四线城市还能不能买?
伟哥答:本轮房地产的爆发,本来就是逆经济规律的刺激,从2014年市场的回归可以看到,降库存需要的人口和经济转型,执行力度有限。
这种情况下,在2015年提及的降房价去库存,最后改变成为加杠杆去库存。
银行还会继续刺激房地产吗?
伟哥答:本轮市场的爆发主要原因在央行,信贷继续超发:在7月房地产信贷占接近100%信贷额度基础上:9月14日,央行发布8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当月人民币贷款增加9487亿元,同比多增1391亿元。分部门看,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加675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1469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5286亿元。
个人贷款的中长期贷款当中,基本住房按揭贷款,8月个人贷款当中的5286亿元中长期贷款,占当月人民币总贷款的55.7%。8月过半信贷又都是房贷,而且在7月4773亿元的基础上又多增加了513亿。资产潮依然汹涌。
如果信贷不控制,各地只能继续挤牙膏式加码。
地王如何办?
伟哥答:全国在2016年出现了210宗地王地块,这些地王在限价、及降温的楼市下,很可能出现群体性烦恼。
房价拐点到了吗?
伟哥答:房价上涨的涨幅拐点到了,但是想跌价依然看信贷,伟哥给个建议,你可以观察支付宝的余额宝收益率,如果持续上升,那么房价的拐点也快了,如果平稳,房价短期不会跌。
如何余额宝收益降低,那么房价还要疯一会。
投资客是不是该卖了?
伟哥答:是
刚需还要不要买?
伟哥答:买房看两个指标,有学区有地铁,对于刚需来说,这两类房产依然可以买。大户型这一次被全国围剿,调控针对投资很明显。
换房的如何办?
伟哥答:骑驴找驴,另外连环单需要注意控制交易时间。
房价最可怕的时候是什么时候?
伟哥答:12月美元是否会加息将决定中国信贷政策,而且如果加息,那么这一轮市场爆发基本就可以判断到顶了、
各地都在整风,会蔓延吗?
伟哥答:这一次虽然除了北京合肥、其他城市的政策力度远未恢复到2014年930之前。但这一轮的政策监管最严格。从各地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看,不要低估影响,最近就千万别说日光了。
房地产的周期轮还在吗?
伟哥答:认同现在很多人说的大周期未结束的观点,因为中国存在户籍城镇化率和实际城镇化率之间接近1个亿人口的差额,也就是说,这些人已经生活在城市,但没有城市房产。
但高房价是影响落户的最主要原因。
 这一轮房地产的疯牛市场爆发很大程度上,消化了居民储蓄和过去2年积累的刚需。所以短期调整的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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