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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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6-11-01证券代码:
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6-05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6年8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康乾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康乾投资”)、夏春良与自然人吴昊签署了《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康乾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夏春良与吴昊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及附条件生效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宝莫股份34,145,176股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58%。同时,上述股东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共计98,610,53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的表决权委托给吴昊行使,该等表决权委托在以下条件满足时生效:上述股东已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34,145,176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5.58%)过户登记至吴昊名下,且吴昊已按照《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康乾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夏春良与吴昊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配合将三方监管账户资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上述具体内容分别于2016年8月29日及2016年8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长安集团、康乾投资及夏春良的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给吴昊的34,145,176股股票已全部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吴昊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45,17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5.58%。上述具体内容于2016年10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长安集团、康乾投资及夏春良的通知,吴昊已按照《胜利油田长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康乾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夏春良与吴昊关于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约定配合将三方监管账户资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上述表决权委托已生效,长安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3,085,530股、康乾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700,000股、夏春良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825,000股,合计98,61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1%)的表决权依照《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委托给吴昊行使。 目前,吴昊在公司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达到21.69%,成为公司拥有最多表决权的单一大股东,吴昊成为公司新的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