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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公告确认对赛领基金的持股比例为11.10%

16-08-22 21:46 3265次浏览
泉州飞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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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国中水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3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6-057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9日、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涉

及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经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未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万达商业”)就市场传闻的万达商业借壳上市事项进行过任何商谈和接触。

经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指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子基金)通过RedFortuneGlobalLimited要约收购万达商业约43,105,843股H股。鉴于公司对赛领基金的持股比例为11.10%,持股比例较低,赛领基金对万达商业的上述投资事项对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的影响很小。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16年半年度报

告》。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市政供排水、工程服务及设备销售的营业收入大幅减少,较去年同期下降31.42%;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787.60%;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09万元,同比增长66.45%,主要来源于公司根据赛领基金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确认投资收益35,499,863.02元。

本日收盘后公司股票价格为6.71元,对应的市净率为3.81倍,高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净率(2.31倍),目前公司现有的股票估值水平已经严重偏离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估值水平。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或“公司”)股票于2016年8月19日、22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或者预计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自2015年11月发布非公开发行预案以来,根据实际情况共计完成了四次预案修订工作,并于201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于2016年6月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回复,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3、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天津”)。经向控股股东国中天津征询确认,除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以外,截至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市场上有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商业”)欲借壳上市的有关传闻。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未与万达商业就该等市场传闻事项进行过任何商谈和接触。

5、经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的管理人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补充确认,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指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关联子基金)通过RedFortuneGlobalLimited要约收购万达商业约43,105,843股H股。

截至目前,公司对赛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为10亿元,持股比例为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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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局势

16-08-22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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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跌停
naiweinatie

16-08-22 21:58

1
一家业务主要在华北的公用事业公司,居然把办公地址迁移到了华东,说明了什么呢?
泉州飞鹰

16-08-2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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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 :国中水务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23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16-056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已发生变更。现将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公告如下: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188弄49号楼
--------------------------------------------------------------
邮政编码:200336

投资者联系电话:021-62265371

传真:021-62187072

以上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自本公告之日起正式启用,原投资者联系电话及传真将停用。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注册地址、网址、联系电子邮箱均保持不变。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泉州飞鹰

16-08-22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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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87 :国中水务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公告日期:2016-08-2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公司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缓披露。

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

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
第六条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三章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管理流程

第七条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八条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由证券事务部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签订书面保密承诺。

董事会秘书登记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登记审批表》和《保密承诺书》的格式参考本制度的附件。

第九条已办理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

(二)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于本条(二)之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情形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告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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