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凤凰出版
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江苏凤凰
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苏凤版〔2016〕5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接受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的监督管理。
二、批准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JIANGSU PHOENIX PUBLISHING & MEDIA GROUP FINANCE CO.,LTD.”,公司住所为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1号A座26楼。
三、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51%;
(二)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49%。
四、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
五、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