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旷达:关于电力子公司与宣化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6-16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5-05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力子公司与宣化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
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电力”)于2015年6月15日与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宣化政府”)签署了《宣化县200MW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化一体化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协议双方为推动宣化县
新能源 项目建设,繁荣地方经济,在诚实信用、互利共赢、共谋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旷达电力在宣化政府辖区内适合的农业园区(包含符合条件的畜牧养殖区)、山地进行光伏能源、农业综合开发。
本协议属框架性合作协议,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与合作方
本协议涉及的项目投资主体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旷达电力,与合作方宣化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旷达电力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营业务: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能源项目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 2,657,063,184.99 1,490,118,345.31
总负债 2,116,101,964.12 952,675,300.05
所有者权益 540,961,220.87 537,443,045.26
项目 2015年1-3月(未经审计) 2014年1-12月(经审计)
净利润 10,395,142.88 20,352,971.66
三、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宣化县200MW光伏电站与生态农业一体化项目。
2、合作内容
旷达电力将在宣化政府的支持和配合下,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开发”的原则,针对宣化政府辖区内适合的农业园区、山地等,开展项目建设。规划项目总装机容量约为200兆瓦(至2016年宣化政府规划给旷达电力项目总装机容量不低于50兆瓦),总投资约20亿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