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经济不好,小贷中介做了信和财富的贷款,5W
后来还了10期,逾期,
到了法院,一审法官认定信息费,管理费,提前被信和扣除的是本金
这3家公司股东都是夏靖,王杨:夏靖表弟,大部分信和公司的法人代表,文化水平低,没有金融从业经验。
夏仕兵:夏靖哥哥,金葵花等公司的法人代表,无从业经验,文化水平不高,过往经历通过基
金业 协会披露为从事灯具照明行业。
就这么明显的人格混同,利益混同,国家民间借贷里面不准提前扣除利息的法律,一审法官居然认为是本金
呵呵,国家司法考试里面最基础的知识,到了法官眼里是空气
好吧,二审总有支持公道的了吧
甚至我都从信和员工那得到根本没这3个公司参与贷款,更没有所谓的信息和服务费,
二审法官信誓旦旦的说前个案子是告夏靖非法集资,这个案子很清楚,结果还是一样认定这些是本金
我真是纳闷了,北京,全国法律最权威的地方,法律制定出来的地方
连自己制定的法律都不执行,是打自己脸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合同,实际发生的5W
所谓的信息,管理费,根本没有发生,夏靖这几个公司都是他是大股东,他的哥哥弟弟是法人代表
为毛法官看不到
在庭审时,信和委托律师牛逼死了,不调解,我在一审二审都是愿意还本金和利息,对方还是坚持
那么有底气,从结果就知道,为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