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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只股,集混改、国企改革、借壳预期、重组预期、业绩扭亏、小盘于一身

17-01-07 22:05 18765次浏览
kk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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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炒股风险真是越来越大了,周五更是各路前期最强的强势股,如三江购物、上峰水泥银鸽投资武昌鱼四川双马 等个股,纷纷跌停或接近跌停,这些个股共同特征都是前期短期爆炒翻倍不止一倍个股,然后普遍回调一定幅度,由于有以前四川双马等个股的二波示范效应,所以扎堆了各种潜伏资金和散户,最近两周也都是有一些资金进去反复点火,无奈都铩羽而归,无他,就是潜伏盘太重了,一拉,赚了点小钱就走了!所以这类个股,短期甚至未来一段时间都是市场主流短线资金远离的对象了!发这贴目的,无他,就是吹股,希望各路资金看到,可以一起认同这一路题材!减少盘中个中抛压,一起打造个新的市场热点,打出混改个股乃至板块的新高度,从而激活市场局部赚钱效应,大家过个肥年!!不废话,上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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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sky

17-01-0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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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件概述  2016年5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以资产评估报告为定价参考依据,根据国资监管及公司内控相关要求,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征集1-2名战略投资者。2016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和《关于放弃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以盛波光电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评估值202,895.88万元人民币为定价依据,按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40%的比例,以不低于评估值135,263.9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征集一名战略投资者, 最终通过与战略投资者进行一对一竞争性谈判确定的价格进行增资。公司放弃对盛波光电此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以上分别详见2016年5月17日和2016年7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19号、2016-20号和2016-21号公告。  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公告期限40个工作日,至9月2日期满。截止挂牌公告期满,盛波光电增资40%股权项目征集到一家意向投资方,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资格已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根据产权交易规则,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于2016年9月14日组织谈判小组与1家符合报名资格的意向投资方进行竞争性谈判。通过谈判,谈判小组一致确认锦江集团符合盛波光电增资40%股权项目的要求,同意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通过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股权,金额为人民币135,264万元,增资后持有盛波光电40%股权。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收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谈判结果通知书》。以上详见2016年9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40号。  二、进展情况  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团与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共同签署了《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锦航投资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40%股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35,264万元。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增资资金已全部到账。  增资前,公司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公司  35,000  100%  合计  35,000  100%  增资后,公司及增资方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公司  35,000  60%  锦航投资  23,333.3333  40%  合计  58,333.3333  100%  本协议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盛波光电的基本情况已在《关于放弃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扩股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中进行说明,详见 2016年7月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21号公告。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增次扩股以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年 4月 30 日的净资产账面评估值202,895.88万元人民币为定价依据,按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40%的比例,以不低于评估值135,263.92万元人民币为挂牌价于2016年7月11日至9月2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包括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团及锦航投资  1、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钭正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99,000万元  成立时间:1993年3月17日  注册地和办公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11号锦江大厦20-22F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0143758687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股东:钭正刚、浙江恒嘉控股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批发:煤炭(无储存);批发、零售:百货,电线电缆,通信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塑料制品,黄金、白银及饰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技术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截至2016年9月30日,锦江集团资产总额60,139,730,453.54元,负  债总额41,493,682,425.02元,净资产18,646,048,028.52元,净利润  474,111,216.89元。  2、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源)  基金规模:15亿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6年10月31日  注册地和办公地点:杭州市余杭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98号11幢302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10MA2800FC1H(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全体合伙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融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私募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至本公告披露日,锦航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  3、锦江集团及锦航投资不存在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增资及价格:锦航投资以人民币135,264万元向盛波光电增资,其中23,333.3333万元用于增加盛波光电注册资本,111,930.6667万元计入盛波光电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锦航投资持有盛波光电40%股权。  (三)增资款支付方式: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  (四)增资款支付时间及比例:增资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锦航投资应将认缴的全部出资支付至盛波光电指定账号。  锦航投资缴付出资后,盛波光电应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予以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并据此向锦航投资出具出资证明书。  (五)增资协议的生效条件:本协议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股权过户时间:锦航投资按本协议的约定实际缴付完毕其认缴的全部出资额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共同协助盛波光电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完本协议项下增资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七)盈亏分担:锦航投资按本协议的约定足额缴付全部增资款项之日起,将按其持股比例分享盛波光电的利润,并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八)过渡期安排:盛波光电在评估基准日(即2016年4月30日)次日起至锦航投资缴付完全部增资款项之日期间(“过渡期”)产生的损益由增资后的盛波光电承担。  (九)税费承担:增资协议各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引入行业资源型战略投资者,对提升盛波光电技术、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以及扩大产业规模,实现规模效益,丰富和延伸上下游产业链等方面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将使公司资产总额增加135,264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135,264万元,此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kksky

17-01-0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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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看一条昨晚的最新公告
深纺织A: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7-01-07
证券代码: 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17-01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已于2016年12月

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69号),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现对本次股东大会再次通知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6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三)会议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月16日(星期一)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下午3:00至2017年1月16日下午3:00中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月6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其中,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均为2017年1月6日(星期五);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关于与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签署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12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65号)。

三、现场会议登记及会议出席办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3号深纺大厦A座六楼

邮政编码:518031

联系电话: 0755-83776043

指定传真: 0755-83776139

联系人:莫夏云

(三)登记时间:2017年1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

-5:30。

(四)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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