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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原油期货的交割日

16-07-21 07:02 5197次浏览
新手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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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终止于交割月正常交易第25日之前的第3天,如果当月第25个正常交易日是非工作日,则以工作日顺延。



原油期货交割日时间指的是合约月份的16日至20日。如果最后原油期货交割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或交割期内遇到法定节假日,均会相应顺延交割日期,一般都会保证有五个交割日。这五个交割日分别称为第一交割日、第二交割日、第三交割日、第四交割日、第五交割日,其中,第五交割日为最后的交割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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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1978

17-01-11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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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开车刮到人,一位老交警教给你的方法!


首先,你要确保开车安全,不要喝酒,不要疲劳驾驶。但万一开车刮到人了,一位退休交警教给你的方法!

  有车没车的朋友都要存!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20,你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你,你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 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

  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100%的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他们都是和交警同穿一条裤子) 。这一部分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 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律师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嘛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 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垫付、 不探望 、不调解,没有钱。
新手1978

16-12-1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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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泉州二手房最新交易税费计算,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2016年泉州二手房最新交易税费计算,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发表时间:2016-09-11 12:12:49 文章来源:华当教育网 www.3gus.com
《2016年泉州二手房最新交易税费计算,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有华当教育网(www.3gus.com)为你整理收集,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 2016年最新的二手房否税费交易计算是多少呢?《2016年泉州二手房最新交易税费计算,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下面小编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信息,希望对你有帮助。暂未出台的信息继续沿用以前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公布消息为准。百姓关注问题,请多关注网站最新消息。
泉州目前二手房买卖所涉及的税费主要有: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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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8、核档费:50元/宗。
2016泉州市二手房交易新政策,二手房有什么优惠政策2016泉州市二手房交易新政策,二手房有什么优惠政策
新手1978

16-11-1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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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2016年11月14日 17:03来源:编辑:东方财富网分享到:56人评论117937人参与讨论我来说两句手机免费看新闻摘要·国务院发布重磅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工作原则
1.2.1 分级负责
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指导。跨省(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地区协商办理。
1.2.2 及时应对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监控,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妥善处置风险事件。
1.2.3 依法处置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1.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
1.4.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债券风险事件:指地方政府发行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2)其他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指除地方政府债券外的其他存量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出现违约。
1.4.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提供担保的债务风险事件:指由企事业单位举借、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担保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需要依法履行担保责任或相应民事责任却无力承担。
(2)政府承担救助责任的债务风险事件:指企事业单位因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性资金偿还,地方政府在法律上不承担偿债或担保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出现风险,政府为维护经济安全或社会稳定需要承担一定救助责任却无力救助。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设立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管理领导小组),作为非常设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当本地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审计、国资、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单位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当地银监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
2.2 部门职责
2.2.1 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本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
2.2.2 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梳理本行业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督促举借债务或使用债务资金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当出现债务风险事件时,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及时向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2.3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评估本地区投资计划和项目,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2.2.4 审计部门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明确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2.5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所监管的地方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2.2.6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2.2.7 当地银监部门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处置工作,牵头做好银行贷款、信托、非法集资等风险处置工作。
2.2.8 其他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债务风险管理和防范工作,落实政府性债务偿还化解责任。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预警监测
财政部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定期评估各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并作出预警,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和省级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做好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此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他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防范财政风险。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
3.2.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以下统称市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上级或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或省级财政部门。发生突发或重大情况,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接报后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本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3.2.2 或有债务风险事件报告
地方政府或有债务的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向本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由本级政府向上级或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上级或省级财政部门。遇突发或重大事件,县级政府可以直接向省级政府报告,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接报后应当立即将相关情况通报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抄送财政部驻本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3.2.3 报告内容
包括预计发生违约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类别、债务人、债权人、期限、本息、原定偿还安排等基本信息,风险发生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已采取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3.2.4 报告方式
一般采取书面报告形式。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先电话报告、后书面报告的方式。
3.3 分类处置
3.3.1 地方政府债券
对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3.3.2 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
对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政府债务,经地方政府、债权人、企事业单位等债务人协商一致,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分类处理:
(1)债权人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地方政府不得拒绝相关偿还义务转移,并应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地方政府应当通过预算安排、资产处置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
(2)债权人不同意在规定期限内置换为政府债券的,仍由原债务人依法承担偿债责任,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由中央统一收回。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3.3.3 存量或有债务
(1)存量担保债务。存量担保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出具的担保合同无效,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对其不承担偿债责任,仅依法承担适当民事赔偿责任,但最多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担保额小于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二分之一的,以担保额为限。
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债权人、债务人参照政府承诺担保金额、财政承受能力等协商确定。
(2)存量救助债务。存量救助债务不属于政府债务。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存量或有债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救助,但保留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3.3.4 新发生的违法违规担保债务
对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施行以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承诺的债务,参照3.3.3第(1)项依法处理。
3.3.5 其他事项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作为本预案的配套文件,经国务院同意后实施。
3.4 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指标有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按照较高一级处置,防止风险扩散;当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等级随时间推移有所上升时,按照升级后的级别处置。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监测主体为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县级以上政府派出机构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所属政府负责监测。
3.4.1 Ⅰ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
(2)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省级或全省(区、市)15%以上的市县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全省(区、市)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0%以上;
(5)省级政府需要认定为Ⅰ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2 Ⅱ级(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政府连续3次以上出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流标现象;
(2)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10%以上(未达到15%)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5%以上(未达到10%),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5%以上(未达到10%);
(5)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6)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Ⅱ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3 Ⅲ级(较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全省(区、市)或设区的市级政府辖区内2个以上但未达到10%的市级或县级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
(4)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
(5)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Ⅲ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4.4 Ⅳ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单个市县政府本级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实质性违约,或因兑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2)单个市县政府本级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
(3)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
(4)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地方政府要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偿还问题。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性债务违约。对因无力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发风险事件的,根据债务风险等级,相应及时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4.1.1 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1)相关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化解债务风险。
①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一般债务违约的,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前提下,可以采取调减投资计划、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备费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对政府提供担保或承担必要救助责任的或有债务,政府无力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②以政府性基金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专项债务,因政府性基金收入不足造成债务违约的,在保障部门基本运转和履职需要的前提下,应当通过调入项目运营收入、调减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投资计划、处置部门和债务单位可变现资产、调整部门预算支出结构、扣减部门经费等方式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对部门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债务,政府无力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③因债权人不同意变更债权债务关系或不同意置换,导致存量政府债务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依法转换成政府债券的,原有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由债务单位通过安排单位自有资金、处置资产等方式自筹资金偿还。若债务单位无力自筹资金偿还,可按市场化原则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或依法破产,政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对政府或有债务,也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④市县政府出现债务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偿债能力前,除国务院确定的重点项目外,原则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可以暂停建设,腾出资金依法用于偿债。
(2)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市县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3)市县政府应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向省级政府报备。
4.1.2 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相关地区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将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专题向上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上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加强政策指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必要时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指导支持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3)市县政府偿还省级政府代发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由上级财政先行代垫偿还,事后扣回。
(4)市县政府应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和处置结果上报省级政府,并抄送省级财政部门。
4.1.3 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汇总有关情况向省级政府报告,动态监控风险事件进展,指导和支持市县政府化解债务风险。
(2)市县政府统筹本级财力仍无法解决到期债务偿债缺口并且影响政府正常运转或经济社会稳定的,可以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申请救助,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情况说明、本级政府应急方案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3)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市县政府救助申请提出审核意见,报省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4)省级政府适当扣减Ⅱ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
(5)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措施,跟踪债务风险化解情况。必要时,省级政府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帮助或者接管风险地区财政管理,帮助制定或者组织实施风险地区财政重整计划。
4.1.4 Ⅰ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除采取Ⅳ级、Ⅲ级、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将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向财政部报告,必要时由财政部向国务院报告。
(2)省级政府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困难的,国务院可以对其提前调度部分国库资金周转,事后扣回。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予以指导和组织协调。
(3)市县政府建立债务风险处置信息定期向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机制,重大事项必须立即报告。
(4)省级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请省级政府通报Ⅰ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名单,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5)省级政府暂停Ⅰ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资格。
4.2 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要注重与金融政策协调,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不得因为偿还债务本息影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财政重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拓宽财源渠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重整期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视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本级政府其他财政支出应当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一是压缩基本建设支出。不得新批政府投资计划,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设立各类需要政府出资的投资基金等,已设立的应当制定分年退出计划并严格落实。二是压缩政府公用经费。实行公务出国(境)、培训、公务接待等项目“零支出”,大力压缩政府咨询、差旅、劳务等各项支出。三是控制人员福利开支。机关事业单位暂停新增人员,必要时采取核减机构编制、人员等措施;暂停地方自行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各项补贴政策,压减直至取消编制外聘用人员支出。四是清理各类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补贴。暂停或取消地方出台的各类奖励、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和贴息、非基本民生类补贴等。五是调整过高支出标准,优先保障国家出台的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重大支出政策,地方支出政策标准不得超过国家统一标准。六是暂停土地出让收入各项政策性计提。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成本性支出后应全部用于偿还债务。
(3)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现,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4)申请省级救助。采取上述措施后,风险地区财政收支仍难以平衡的,可以向省级政府申请临时救助,包括但不限于:代偿部分政府债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减免部分专项转移支付配套资金。待财政重整计划实施结束后,由省级政府自行决定是否收回相关资金。
(5)加强预算审查。实施财政重整计划以后,相关市县政府涉及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等事项,在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同时,必须报上级政府备案。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调整方案要加强审核评估,认为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依法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议决定。
(6)改进财政管理。相关市县政府应当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
4.3 舆论引导
根据处置债务风险事件的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或其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4.4 应急终止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缓解、控制,地方政府实现财政重整目标,经上级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应急措施。
5 后期处置
5.1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在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地方政府应当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
5.2 评估分析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有关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对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应急响应过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效果以及对今后债务管理的持续影响等。相关地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应当保持应急指挥联络畅通,有关部门应当指定联络员,提供单位地址、办公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多种联系方式。
6.2 人力保障
各地要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相关人员政策理论、日常管理、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舆情应对等业务能力。启动应急响应的地方政府应当部署各有关部门安排人员具体落实相关工作。
6.3 资源保障
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地方政府要统筹本级财政资金、政府及其部门资产、政府债权等可偿债资源,为偿还债务提供必要保障。
6.4 安全保障
应急处置过程中,对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事件,要提前防范、及时控制、妥善处理;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密信息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6.5 技术储备与保障
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咨询机制,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债务风险事件应急专家组,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支持。
6.6 责任追究
6.6.1 违法违规责任范围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的下列行为:
政府债务余额超过经批准的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以外的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政府债务;
举借政府债务没有明确的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政府或其部门违反法律规定,为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
政府债务资金没有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增加举借政府债务未列入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批准;
未按规定对举借政府债务的情况和事项作出说明、未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开;
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2)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的下列行为:
政府及其部门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
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政府及其部门挪用债务资金或违规改变债务资金用途;
政府及其部门恶意逃废债务;
债务风险发生后,隐瞒、迟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有关情况;
其他违反财政部等部门制度规定的行为。
6.6.2 追究机制响应
发生Ⅳ级以上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后,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地方政府应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问责;银监部门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责。
6.6.3 责任追究程序
(1)省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发生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市县政府开展专项调查或专项审计,核实认定债务风险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形成调查或审计报告,报省级政府审定。
(2)有关任免机关、监察机关、银监部门根据有关责任认定情况,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对实施财政重整的市县政府,视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和时间等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不得重用或提拔;属于已经离任的政府领导责任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实施后,财政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新手1978

16-11-14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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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HOT_LX今天 09:50 来自 微博 weibo.com线性思考和模型化思考的区别:我们都知道两点成线,而平面上有无穷多个点或无穷多条线。假如资产价格与汇率连线则汇率贬值会导致依赖进口的资产价格上涨,有利于维护资产价格和刺激通胀现象的出现。而实际这个层面上还有资本外流,外汇占款,基础货币,债务和需求等多个因素存在。中债危机必然爆发的核心原因是消费信贷掠夺了消费市场,大量的产能无法由消费市场来承接而致产能过剩,生产盈利能力降低,背负高杠杆的生产者无法去库存去杠杆而致债务危机爆发,资本外流是因为准货币体系下”债务为储蓄背书“的原则令储蓄出现不安全因素导致资本规模化外流,汇率贬值幅度加大会进一步刺激资本发生更大规模的外流,而资本外流会导致外汇占款减少基础货币萎缩、银行流动性紧张并停贷断贷而加剧债务危机的破坏程度并导致经济萧条,全社会需求减少而致资产价格下跌,更加严重的是债务危机爆发下的信用萎缩一定会导致货币流速降低(所有的融资资金都有强烈的支付转移压力会导致货币流速显著增快,而信用创造萎缩则反之导致货币流速大幅度降低),多因素综合作用下会导致未来各类资产价格发生剧烈的雪崩效应。这是由很多点组成不同方向的线条而形成的一个层面上的问题,需要模型化的面思考才能看清客观事物的本质真相。因此,汇率大贬值之下并不一定会有利于维护资产价格并导致大通胀现象的发生,因为货币体系的本质变化导致了模型中出现了很多全新的影响因素,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具有模型化思维。不能犯见点不见线,见线不见面的错误 

新手1978

16-10-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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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中国大妈”炒黄金要小心 100年有80年在跌专家观点来源:中文网时间:2014/12/15 责任编辑:xuyixin评论 繁体
炒金赚钱几率只有20%
进入五月,抄底黄金的“中国大妈”们从“完胜华尔街”的金融英雄变成“被套牢”的平凡投资者。但大妈们仍然淡定,认为黄金是最好的投资,急用能兑现,20年后还能卖个好价钱。
郎咸平倒是不否认黄金的投资价值:“在过去十年间,黄金上涨了330%。黄金上涨了3.3倍,好像还不错,但是同期间的美国股市,它的涨幅是90%,中国股市比较差,也上涨了51.6%。如果放到更长的历史时间段去考察,从1971年10月到1980年元月的十年间黄金涨了1900%,19倍,秒杀所有的投资品种”。
黄金天然是投资品。根据《民国经济史》的记载,1912年五两黄金等于200大洋,可以买当时的北京四合院就是阜成门内的一个大概中型的四合院,还可以剩下50大洋。“这5两黄金如果到今天加上利息等于1公斤黄金,大概等于36万元人民币,只能买今天北京四合院的半个厕所差不多。”郎咸平因此断定“100年当中只有两个十年是黄金的‘黄金期’,所以炒黄金的胜算以时间来看,赚钱的概率只有20%。”
此外,郎咸平表示,以过去十年美元汇率跟黄金的走势也可以看出,美元价格与黄金价格涨跌的相关度是70%,即如果美元跌,黄金有70%的机会上涨,而美元涨,黄金也有70%的概率下跌。
郎咸平认为,由于国际上购买黄金需要用美元支付,当全世界人民都要选黄金来避险时,各国央行都要抛售本币换美元,然后买黄金,就会出现一个美元与黄金一起上涨的情况,但这样的全球性的危机不多。
所以现在买黄金的投资者一定要注意观察美国的经济走势,要把它当成一个重要的操作指标。而对于记者提出的黄金不但具有经济价值,还有很强的传承力量的观点,郎教授表示非常认同。他表示:“购买少量黄金首饰有合理需求的一面,但作为投资品种,并不是太好的选择。”
关于房价:“谢国忠‘唱空’我‘唱多’”
近来,中国市场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达50个,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达38个。不过,环比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均未超过0.7%;同比价格下降的城市达58个,少数价格同比上涨的城市涨幅也低于1%。近期的房地产市场数据显示,在调控不变的大背景下,市场渐有回暖态势。尤其是二、三线城市,对这种趋势的反应比较明显。
目前,讨论房价的经济学家大体分为“唱空”和“唱多”两派,前者代表是谢国忠,他认为美国房价5年来连续下跌,日本房价低迷了近20年,中国香港房地产的熊市从1997年持续到了2003年,因此中国房价下跌的趋势刚刚开始,被扭转的可能几乎没有。
唱多派郎咸平很显然不这么认为:“谢先生还有很多其他人,包括我的朋友,他们从2003年到现在,年年鼓吹房价要崩盘,下跌至少50%,但他们从来没预测对过。”郎咸平认为谢国忠们的逻辑是这样的:如果我年年这样预测,就可以吸引眼球,而且貌似站在老百姓这一边。然后,假定我继续说下去,说到死,万一房价真就下去了呢?
另一方面,“说房价会降似乎占据道德制高点,投资者就说你好,如果你要分析说房价为什么不降,像我这种本质分析法,就总是得罪人,大家只会说,郎教授说了,房地产价格不会降。”郎咸平解释说,“我们当然期望房价会降,而且必须说明,笔者比谁都希望房价会降。但今天房价降不降不是笔者说了算,而是要先把高房价的原因给找出来。”
为什么房价降不了?
《齐鲁周刊》:政府一直强调楼市“降到合理的价位”,您觉得能降多少?
郎咸平:我们做过统计,房价里面有12项税跟50多项费,加在一起占到了房价的70%左右,这是刚性的降不了。开发商有20%的成本,其中10%是最起码的构建成本,其他则属于灰色支出。加起来等于90%,你说房价能降多少?
《齐鲁周刊》:您觉得问题根源在哪里?
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海上保险火灾保险健康保险巨灾保险汽车保险农业保险社保信息化招商模式互联网保险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郎咸平:根源就在于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财政部的数据显示说,地方政府现在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是86.75%。十几个税,五十多项费,这都是到地方政府那儿去了。炒房跟地方政府的利益,它是一致的,所以说这是第一个原因。第二个原因是我们多年垢病的土地财政。分税制令地方财政吃紧,地方财政只好依靠土地出让金来获得“零花钱”。
《齐鲁周刊》:您说房产比黄金保值,如果您买房,考虑哪些因素?
郎咸平:在中国,住宅和商业地产保值的能力都是具备的,商业地产的价值是依托于经济发展的,商业地产在某些区域会受到一定冲击,但只要是在一个有潜力的城市,区位好的,通常不会受到太多的冲击。市中心住宅抗跌能力也强一些。我买房的话考虑区位和小户型。对商业地产来说,我觉得有三个要点,分别是品牌、区位和周边配套。
新手1978

16-10-08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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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M2、M3都是用来反映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指标。 国际上大致的划分是: 狭义货币(M1)=流通中的现金+支票存款(以及转账信用卡存款) ; 广义货币(M2)=M1+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和定期储蓄存款); 另外还有M3=M2+其他短期流动资产(如国库券、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等)。 我国对货币层次的划分是: M0=流通中现金; 狭义货币(M1)=M0+企业活期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农村存款+个人持有的信用卡类存款; 广义货币(M2)=M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企业存款中具有定期性质的存款+信托类存款+其他存款。 另外还有M3=M2+金融债券+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 其中,M2减M1是准货币,M3是根据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而设置的。 M1反映着经济中的现实购买力;M2不仅反映现实的购买力,还反映潜在的购买力。若M1增速较快,则消费和终端市场活跃;若M2增速较快,则投资和中间市场活跃。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可以据此判定货币政策。M2过高而M1过低,表明投资过热、需求不旺,有危机风险;M1过高M2过低,表明需求强劲、投资不足,有涨价风险。 
新手1978

16-09-28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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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连续净回笼下资金面偏紧 本周到期资金接近万亿2016年09月28日 08:58来源:编辑:东方财富网分享到:722人参与讨论我来说两句手机免费看新闻 周二(9月27日),央行在公开市场开展800亿逆回购,当日公开市场有1800亿元逆回购到期,还有49亿元三年期央票到期,由此单日实现净回笼951亿元,为连续第二日净回笼,此前一日公开市场实现净回笼2450亿元。市场人士指出,公开市场连续净回笼叠加“季末节前”资金需求量放大,供需双重压力下,市场资金面再度趋紧。本周还有3600亿元逆回购将到期,且仍将面临跨节、跨季因素扰动,为维护资金面稳定,央行仍需持续在公开市场提供流动性。总体来看,季末资金面应能较为平稳渡过。
连续净回笼下资金面偏紧
央行昨日以利率招标方式开展了700亿元14天期、100亿元28天期逆回购,中标利率分别为2.40%和2.55%,均持平于前次操作。与此同时,公开市场还有1500亿元7天期、300亿元14天期逆回购及49亿元央票到期,由此单日实现资金净回笼951亿元。此前一日(9月26日),央行在公开市场净回笼资金2450亿元,为9月12日以来的首次净回笼。
随着资金供给端收紧和机构“跨节”需求升温的带动,无论是银行间回购利率还是交易所回购利率等短期资金成本,都出现了明显抬升。
27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隔夜品种上涨0.2个基点至2.1660%,结束两连跌;7天期Shibor上升了2个基点至2.459%。当日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市场上,隔夜、7天、14天、21天和1个月期限加权利率分别为2.2714%、2.5695%、2.9557%、3.7314%、3.5698%,分别较前一天上行5.64BP、7.65BP、12.43BP、34.06BP、25.08BP。此外,昨日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利率多数品种维持涨势,GC001加权利率升近200BP至5.495%,GC007加权利率升近100BP至7.166%。
短期流动性仍需呵护
分析人士指出,本周是9月的最后一周,一方面商业银行将迎来季末MPA考核,另一方面国庆节前现金需求不容小觑。市场面临着“跨节”、“跨季”双重因素扰动,资金面压力明显。此外,本周共有9150亿元逆回购到期,周二还有49亿元央票到期投放等额资金,公开市场到期量接近万亿元,使得节前短期流动性更趋紧张,资金面仍需央行“呵护”。整体来看,后续若公开市场没有再进一步大幅回收流动性,季末资金面应能较为平稳渡过。
中信建投在最新研报中表示,周一资金市场变动表明,在节前资金需求持续高涨的情况下,稳定流动性预期的关键还在于央行持续在公开市场提供流动性。尽管周一央行收缩了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但并不意味着央行放任节前资金面压力持续膨胀,在资金面紧张压力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以及本周资金面回流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央行态度仍将是积极的,无需担心节前资金面紧张对债市带来过多扰动。
中信证券进一步指出,短期来看,上周的持续净投放主要是为应对节前资金需求,但展望后市,货币政策仍将维持中性稳健操作,同时结合上周央行共投放8100亿元7天逆回购、4100亿元28天逆回购的情况来看,大量的资金投放都将于节后集中到期,为10月流动性带来压力,预计资金面或将出现偏紧态势。
新手1978

16-09-28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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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住建部暂不会出台房价调控政策 国务院更不会出2016年09月28日 07:51作者:杨仕省来源:编辑:东方财富网分享到:44人评论2006人参与讨论我来说两句手机免费看新闻摘要·专家称住建部暂不会出台房价调控政策 国务院更不会出·“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房价调控政策,国务院更不会出。”9月26日,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住建部正督促各地出台“一城一策”,进一步让调控责任落实到地方。 住建部表态暂不出台调控政策,因城施策让调控责任落实地方

 房价还在一个劲儿的往上涨,但负责房地产调控的住建部却默然无声。
就此,记者向住建部咨询其是否将出台新的调控政策,住建部多个部门包括房地产司和住房保障司均三缄其口。“现在不是出不出新政策的问题,现在的任务是如何将现有的政策执行到位。”住建部内部一位官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房价调控政策,国务院更不会出。”9月26日,住建部政策咨询专家、亚太城市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住建部正督促各地出台“一城一策”,进一步让调控责任落实到地方。
住建部最近一次提及房地产市场调控是9月初。
9月6日,住建部发布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指出,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大清单制度。记者梳理发现,除拟推出三大清单制度外,这份纲要还显示,在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同时,还将建立全国房地产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也就说,“分类调控、因城施策、库存、房市交易平台”等内容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住建部的工作重点。
实际上,各地已经陆续出台地方版的楼市政策。
9月26日南京出台了13条意见稳定住房价格,稍早的杭州也出台了限购政策。“能否抑制房价上涨,值得怀疑,这个很温柔的限购政策。”上海地产专家顾海波向《华夏时报》记者指出,针对此轮房价上涨,目前,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等二线城市相继出台不同程度的限购或限贷举措。
各方对此热议不断。
社科院8月底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报告认为,今年9月到明年上半年,楼市将出现短期调整,深度调整的城市更加集中。
此外,对房价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野村证券中国首席经济学家赵扬近日指出,经过近半年快速上涨,部分一线城市房价涨幅超过50%;一线楼市价格短期的快速上涨,已经呈现出泡沫化的趋势。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也表示,当前,中国房地产已经呈现出泡沫迹象,货币超发和低利率刺激了新一轮房价、地价暴涨,绝对房价已经偏高。“地价高企,居民恐慌性抢房,新增贷款中大部分是房贷,这些都已经释放泡沫化信号。”任泽平认为。
与上述观点类似,国务院参事、住建部原副部长仇保兴也表示,国家金融部门出台政策与房地产部门的调控目标相互冲突,是推动本轮房价全面上涨的最关键原因。“金融监管部门允许首付贷、允许居民加杠杆,房价旋即暴涨。”仇保兴表示。
稍加注意的是,事实上,中央对于此轮房价上涨已高度警觉。7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首度提出“抑制资产泡沫”,只是至今没出台具体的政策。
但不论是限购,还是限贷,并没能阻挡住各地房价的持续上涨。9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8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8月份全国房价继续上涨。
“房价上涨,这不是最后一次。”谢逸枫说。自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政策取消福利住房分配制,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自此以后,中国的商品房价开始了跨越式的狂飙,而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更是这场房价上涨的前沿阵地。今年春节过后,北京的房价重回高烧模式,用一位北京购房者的话说,“房价烧到一顿午饭的工夫,房价就跳涨”。
即便如此,住建部却依然保持沉默。
记者注意到,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今年两会期间就表态说,要稳定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前不久他也透露说要配合央行开展围绕首付贷等消费金融产品的专项整顿工作。
日前,陈政高率督察组赴内蒙督查,尽管提及房地产去库存、棚户区改造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但同样没就房价上涨单独发表观点。截至记者完稿时,住建部尚未就房价出台新的政策。
中国房价高涨为什么会得到默许?多位受访者均赞同,尽管房子是用来住的,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已摆脱不了对房地产经济的依赖。“房价的不断推高,促使更多的文视房地产为投资避险的最佳投资品,投资楼市稳赚不赔成为房价疯狂上涨的诱因。”顾海波在接受采访时对《华夏时报》记者说。
未来或一城一策>>>
楼市开启新一轮去杠杆 未来城市调控或升级到一城一策

社科院开药方>>>

社科院开出四季度经济“药方” 建议制定差别化房地产调控政策

央行主管报纸发话>>>

央行主管报纸:地方政府应担负起楼市调控职责
新手1978

16-09-26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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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1978

16-09-26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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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3N定理  2016-09-24 21:54只看该作者(-1)·捧场直呼Ta 点亮(2)咖啡卡  B浪反弹或许还没开始。

  房地产88年开始,1988-1998、1998-2008,2008-2018?
  2008、11-2011、11,
  2011、11-1014、7,这两波基本前半部分涨,后半时间调,
  2014、7-?至今2年零2个月,这波房地产牛市,极限到明年5月,如果是高点,将会直接崩盘。
  个人数据不足,但是一般房市和股市一起启动,从时间周期推断2014年7月开始最后一波,但似乎一直启动不起来,先启动的股市,后模仿股市启动的房地产,(尤其是加杠杆,都是总理和央行说的,尤其是新股连拉涨停刺激老股和地王大幅溢价),实际起点是2014、7,

  查了一下,深圳2015年房价暴涨?似乎开始于3月30日,2015-05-28 19:08:22 来源: 龙炎网 评论数:
  深圳楼市在3·30新政后几近失控。不到两个月时间,部分热点区域,如前海 、龙华、宝中等片区“跳涨”,房价飙升近40%。

  因此,2014、7-2015、3、30是预备阶段,
  2015、3、30-2016、3、1是加速阶段,表现为深圳、北京、上海,和股市当时大盘股启动小盘股不跟类似,
  2016、3、1-?是赶顶阶段,全国加杠杆阶段,尤其央企 亲自飙地王,和股市3049-5178表现基本一致,尤其是3月1日当时的政策面和股市一致,

  因此,从小周期看,10月底极限非常敏感,容易见大顶,首选。明年三月一日是极限,次选。中周期极限到明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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