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公司是我国最具规模与实力的专业连接器制造企业之一,主营电子连接器和精密组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涵盖消费电子(主要包括家电连接器、电脑连接器、LED连接器、FPC、通讯连接器等)及汽车领域(主要包括安全和告警传感器、车载充电模块和车联网模块、汽车连接器及线束等)。 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公司作为国内消费电子连接器市场的领先企业地位已经较为稳固:(1)公司已成为国内家电连接器的龙头制造商,长期占据大型家电企业核心连接器供应商的地位,并已完成在欧洲的连接器业务布局;(2)公司已深入全球电子行业的核心产业链,电脑连接器产品客户包括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国内外一线电脑厂商及众多知名电脑代工厂商,实现了向高端连接器制造商的转型,公司现已完成USBType-C产品研发及前期客户导入;(3)公司FPC业务呈快速增长态势,并将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在可穿戴设备创新产品方兴未艾之时,FPC产品将成为公司未来业绩发展的又一强劲推动力;(4)公司的LED支架业务已建立了良好的行业口碑,实现了对众多一流LED封装厂商的批量出货,出货量居于国内领先地位。 汽车领域是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过多年持续耕耘,公司产品已进入众多国内汽车厂商的供应链,为客户提供整车用汽车连接器与线束模块产品。公司出资设立的合资企业已为一汽-大众等国际品牌提供整车线束产品开发和配套服务,并以此为契机进入国际品牌整车连接器和线束产品供应链。通过收购Meta的60%股权,公司获得了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汽车电子核心技术、成熟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包括汽车功率控制及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模块、安全和告警传感器和控制单元、车联网模块),以及全球领先汽车品牌的核心供货资格,进入了主流的汽车电子与核心零部件供应市场,建立了向全球市场供货的能力和业务平台,并正应用于中国市场。 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布局落地的关键时期。在稳健发展传统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亟须综合运用多种融资方式,积极扩展具备良好市场前景的新产品领域(如FPC、USBType-C、
新能源汽车充电模块、车载智能硬件等),并抓住战略发展机遇,尽快将境外成熟的车联网硬件技术和商业模式移植到国内市场,实现从智能硬件产品—数据入口资源—大数据应用与服务完整闭环的商业模式,切入规模巨大的UBI新型车险市场和车联网的消费电子终端市场。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基于公司电子连接器领域多年的工艺和技术积累,在巩固传统细分行业龙头地位的同时,公司将基于包括精密模具开发、精密冲压、精密注塑和精密组装等在内的强大工艺体系,通过多年来合资、战略合作及对外收购所积累的丰富产品线和广阔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嫁接国际领先企业经验、实施中国市场快速本土化的丰富实践,将公司打造成为在消费电子、新能源及
智能汽车硬件、车联网等领域的领先企业,从而为公司未来业务开辟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品线与业务链条,充分发挥客户资源和产品平台的协同效应,实现商业模式升华,从而迎来相关业务的高速增长期。研发中心建设将有效改善公司的研发环境,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水平,为公司长期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技术基础,充实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偿还银行贷款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体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带来的流动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主承销商自主推荐的具有较高定价能力和长期投资取向的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1月2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33.06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7,462,19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9,1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FPC产能扩建项目 35,065 29,800
2 USBType-C连接器建设项目 34,100 28,500
3 车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84,980 76,850
4 新能源及智能汽车硬件建设项目 73,050 65,00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3,364 39,000
6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50,000 合计 320,559 289,150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