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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的事,为什么到7号才来明确?可见ZJH的预见性极差。股民如同一群病人,周围只有一个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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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是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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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有用心啊,没看到其他限制吗?要前面解读,不要断章取义。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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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的:这次的重点!!!
1、此规定不针对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也就是说,此前救市期间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票不受此规定的限制。这意味着什么?你懂的。
2、此规定只针对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方式,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不受此限制。
第一条,妥妥地放行了证金和汇金。
第二条则直接让整个规定变成了废纸——有几个大股东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来减持的?自从限售股出现以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占比恐怕连万分之一都不到。
这个时候还出台这种毫无约束力的规定,还能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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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就是引发大跌的原因,说话不算数,产业资本对这样的管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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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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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恍然大悟:证监会也在测试氢弹
而且测出了BUG
明天继续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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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集合熔断,集体跌停的情况下,通过减持禁令。大资金早有风声才不计成本砸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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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这个SB的熔断机制,停IPO直到经济企稳,注册制的审核要更严,并要有中央调查员参与审核,加速垃圾股退市,只能退一个,进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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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文》出台后,因及时暂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有效缓解了集中抛售压力,对引导股票交易恢复供需平衡、重塑投资者信心产生了正面作用。
还要先给自己脸色贴贴金,这脸皮尼玛都厚到什么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