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当豪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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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有效处理好减持洪峰,需要适度进行分流,同时还兼顾对公司治理进行正向的引导。
我有个办法——将减持和企业市盈率结合起来
(1)0<市盈率<=20,5%以上股东随时可以减持;
(2)20<市盈率<=50,5%以上股东必须提前3个月公告,之后方可减持;
(3)50<市盈率<=100,5%以上股东必须提前6个月公告,之后方可减持;
(4)100<市盈率,5%以上股东必须提前12个月公告,之后方可减持;
(5)市盈率<0,既亏损企业,5%以上股东不准减持。
如此这般,整个减持就分批次进行,
而且想套利的大、中股东们要么好好做企业,要么就拖时间吧
亏损企业更是别想卖股套利
不仅仅针对本次减持解禁洪流,而且可以考虑常态化
当然这只是个思路,具体情况必然有更多因素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