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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旺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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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旺哥哥

16-01-15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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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旺哥哥

16-01-1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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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特别明确两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
  一是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这是对政府行为明确了“高压线”,畅通了户口登记的渠道,使户口登记回归本来职能,体现了社会治理水平。
  二是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这既是户口登记管理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 也是保障每个公民享有权利的民生“底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决不允许损害公民享有的户口登记和其他合法权利。
  
  
  
  
    问:《意见》明确提出,要依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并要求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政策,请问卫生计生委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
  
    答: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解决超生子女落户问题。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出台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禁止将政策外生育与落户挂钩。1988年,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都不得自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法规,对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没施行节育手术、超计划生育婴儿的人,以及早婚、非婚生育婴儿的人,应当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但对婴儿都应当给予落户”。此后多次重申。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后,多次要求各地禁止将计划生育与落户、入学、低保等捆绑,并开展督查。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决定的通知》,再次强调严禁将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落户、入托、入学等相挂钩。
  
    《意见》出台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继续指导地方卫生计生部门,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其中,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由各地依法妥善处理。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并享受相应的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财旺哥哥

16-01-13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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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股今天涨 明天杀 没有连续性  赚钱效应没有  打板就是找死
弱势股跌跌不休 没有要停止的样子
什么时候看到超跌股止跌  股市才能稳住
现要下跌趋势还在加速 
马上跌2850
财旺哥哥

16-01-07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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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做了个  史上最贵的试验  几万亿的成本  

财旺哥哥

16-01-0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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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尔街投行Raymond James经济学家Scott Brown认为,中国应该通过人民币一次性贬值来刺激经济,而不是持续的、渐进式人民币贬值。高盛(Goldman Sachs)在最新报告中也指出,在人民币企稳之前,新兴市场股市难以见底。(
财旺哥哥

16-01-07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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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的时候 大声宣传  取消的时候  悄无声息  
是怕谁知道  这是谁的政府  为谁服务
 
在12月4日,中金所对股指期货政策进行调整时,在新设似乎为保护股市稳定的熔断机制的同时,将股指期货的保证金由40%恢复到8%,放宽了持仓限制。其中,沪深300投机单品种单边持仓限额5000手,上证50中证500 合约1200手。即将在6月股灾后,股指期货成为罪魁祸首,被千夫所指后,一度陷入被废止的危机中,有关部门不得不对股指期货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之后。主管部门以推出“熔断机制”的保护为契机,将股指期货这只笼中 “做空猛虎”放了出来。
财旺哥哥

16-01-06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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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部分跌破定增价格股票一览

代码  简称  实施日期  增发价 最新收盘价 折价率(%) 市盈率 
600109 国金证券 05.27  24.00  15.21  -36.63  20.49 
300057 万顺股份 07.16  26.55  16.90  -36.35  133.15 
000852 石化机械 06.11  30.14  19.40  -35.63 - 
300228 富瑞特装 08.03  84.00  27.54  -34.43  244.11 
600636 三 爱 富 07.06  23.08  15.16  -34.32 - 
002262 恩华药业 06.30  41.08  27.38  -33.35  46.15 
600329 中新药业 07.10  28.28  19.23  -32.00  33.10 
600502 安徽水利 06.25  20.10  13.67  -31.99  28.64 
000001 平安银行 05.20  16.70  11.53  -30.96  6.97 
002158 汉钟精机 06.03  27.61  19.96  -27.71  34.76 
601000 唐 山 港 05.27  11.50  8.25  -27.29  16.72 
002535 林州重机 07.16  13.50  10.44  -22.67 - 
601012 隆基股份 06.23  15.30  12.12  -20.78  65.51 
300273 和佳股份 07.23  22.66  18.10  -20.12  70.98 
000065 北方国际 06.12  38.15  30.53  -19.97  61.25 
002635 安洁科技 07.09  29.88  24.17  -19.11  38.45 
600970 中材国际 11.20  13.22  11.10  -16.04  24.69 
600255 鑫科材料 05.26  5.85  4.92  -15.90 - 
601600 中国铝业 06.15  5.80  4.91  -15.34 - 
002408 齐翔腾达 08.11  14.30  12.20  -14.69  44.17 
600208 新湖中宝 11.25  5.20  4.45  -14.42  51.13 
601009 南京银行 06.19  20.15  16.77  -14.03  8.18 
002023 海特高新 08.26  20.00  17.20  -14.00  213.03 
300197 铁汉生态 06.05  29.60  17.11  -13.29  60.01 
002146 荣盛发展 12.25  9.60  8.43  -12.19  16.41 
000582 北部湾港 06.29  22.15  19.70  -11.06  40.00 
300375 鹏翎股份 09.10  23.25  21.02  -9.59  34.68 
002632 道明光学 06.12  24.30  21.97  -9.59  146.31 
300177 中 海 达 05.07  18.83  17.00  -9.57  380.33 
600588 用友网络 08.21  30.85  28.16  -8.72 - 
000768 中航飞机 08.07  26.13  24.09  -7.81 - 
002085 万丰奥威 12.30  33.03  30.53  -7.57  50.66 
600513 联环药业 04.28  26.00  24.26  -6.69  81.31 
300020 银江股份 08.19  23.00  21.50  -6.52  75.53 
600501 航天晨光 06.30  30.00  28.09  -6.37  429.98 
002228 合兴包装 04.21  18.01  16.88  -5.99  50.69 
000669 金鸿能源 01.13  21.10  19.96  -4.90  33.51 
601908 京 运 通 11.26  7.88  7.52  -4.57  52.44 
000516 国际医学 05.07  20.00  19.21  -3.95  64.73 
002004 华邦健康 12.30  12.80  12.40  -3.12  32.04 
600027 华电国际 09.08  6.77  6.56  -3.10  8.00 
002201 九鼎新材 07.15  16.51  16.01  -3.03  225.14 
600008 首创股份 01.23  9.77  9.40  -2.81  69.73 
300183 东软载波 08.21  23.94  23.37  -2.38  39.74 
002373 千方科技 12.16  38.56  37.90  -1.71  72.95
财旺哥哥

16-01-06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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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先行试点的杭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初步探索出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向更大范围推广。在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进出口和电子商务 规模较大的城市,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构建信息共享体系、智能物流 体系等六大体系。 
  
  点评:跨境电商的本质是借助互联网和现代物流 ,打破全球商品流通的壁垒,中国亟待借助这一制高点实现增出口、促转型 。机构预计2020年跨境电商成交额将达到2014年的3.6倍,贸易、物流、IT等子行业蕴藏大量投资机会。A股公司中,新宁物流( 300013 )的自动报关系统在跨境电商领域异军突起;步步高( 002251 )拥有跨境电商平台 云猴网和海淘专列湘欧快线;华贸物流( 603128 )通过收购德祥集团打通了全球海运 拼箱集运的物流通道。
财旺哥哥

16-01-05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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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云商:二股东计划增持 不低于10亿元
  
  
    苏宁云商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未来的三个月内,择机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0亿元。
  
    迎驾贡酒:控股股东承诺一年内不减持
  
    迎驾贡酒1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迎驾集团今日出具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迎驾集团曾承诺自2015 年 7 月 13 日起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迎驾集团现承诺自上述承诺到期后一年内(至 2017 年 1 月 12 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上海绿新:大股东承诺自愿延长限售期一年
  
    今天,上海绿新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一年内(即至2017年1月5日)不直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顺灏投资认为,自2011年上海绿新上市以来,顺灏投资高度认同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在约五年的时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始终对公司的发展充满信心。近日,上海绿新股价及走势未能充分体现公司内在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公司价值的认可和中国未来经济持续发展转型 的看好,顺灏投资承诺在承诺期一年内(即至2017年1月5日)不直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维护二级市场的稳定。同时,顺灏投资也将积极响应证券监管机构未来促进和维护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和举措。
  
    近期,管理层为表示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持续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也将继续执行未完成增持计划。截止目前,公司经营势头良好,主业稳健发展,持续深耕环保包装 材料事业,创新引进了国外新型包装材料项目,与此同时,公司在做好环保包装材料主业情况下,积极结合新经济、新业态的经济模式,以互联网+ 实体店铺的线上、线下模式发展新业务,使公司能得到持续跨越发展。
  
    韩建河山:控股股东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
  
    韩建河山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于1月4日增持公司股份14.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已完成增持计划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齐星铁塔:控股股东承诺一年内不减持
  
    齐星铁塔1月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龙跃投资承诺追加一年的限售期:即2016年1月8日起至2017年1月8日止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通鼎互联控股股东承诺半年内不减持
  
    通鼎互联1月5日晚间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通鼎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16年1月6日起半年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康美药业:控股股东、实控人及董监高承诺一年内不减持
  
    康美药业1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实际控制人马兴田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林国雄、李建华、庄义清、王敏、彭钦、温少生)发来的《关于未来一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监高承诺:自承诺书签署之日起一年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千山药机:第一大股东承诺2016年内不减持
  
    千山药机1月5日晚间公告,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第一大股东、董事长刘祥华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不减持公司股票。
  
    上海绿新:控股股东承诺一年内不减持
  
    上海绿新1月5日晚间公告,为提升市场信心、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控股股东顺灏投资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一年内(即至2017年1月5日)不直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光环新网:高管承诺半年内不减持
  
    光环新网1月5日晚间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侯焰、袁丁、高宏、陈浩、齐顺杰、李超、庞宝光、汝书伟)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海源机械:控股股东承诺半年内不减持
  
    海源机械1月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海诚投资、持股5%以上股东海源实业为提升市场信心、维护公司股价、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承诺:自2016年1月6日起半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聚飞光电:控股股东承诺半年内不减持
  
    聚飞光电1月5日晚间公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的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其彬承诺:自2016年1月5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神农基因:控股股东等承诺半年内不减持
  
    神农基因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2016年7月7日之前,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浙江永强:控股股东增持327万股
  
    浙江永强1月5日晚间公告,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临海市永强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327.13万股,平均价格9.17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5%。 
  
    龙力生物:第二大股东增持 41万股
  
    龙力生物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高新投于2016年1月5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公司股份41.3万股,增持金额499.72万元。
  
    奥特佳:股东拟一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亿元
  
    奥特佳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16.73%股份)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5000万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王进飞先生在12个月内累计增持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
  
    此外,公司股东北京天佑投资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10.83%股份)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未来一个月内出资不超过1.5亿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
  
    金禾实业:回购16万股公司股份
  
    金禾实业1月5日晚间公告,1月5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共计1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3%,最高成交价格为10.2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62.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止2016年1月5日,公司累计实施回购股份365.5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4%。
  
    近1年,A股共公布38次回购公告,次日收盘平均收益3.22%,上涨概率68.57%,股价次日上涨概率极大,获利概率较高。
  
    最优策略:上涨概率最高是持股1天后收盘卖出,平均收益3.22%。
  
    歌力思:获实控人增持10万股
  
    歌力思1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国新于2016 年 1 月 5 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604%;增持金额为429.84万元(成交均价为42.98381 元)。
  
    去年7月,歌力思披露,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每股股价低于 50元,拟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 3000 万元。
  
    夏国新拟在承诺时间内以自身名义继续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2 个月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爬行增持不超过 2%,含本次公告中已增持股份)。
  
    津劝业: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
  
    津劝业1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劝华集团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8 月 27 日、9 月 1 日、12 月 30 日及 2016 年 1 月 4 日分别在二级市场通过资管计划增持津劝业股份共计 132.94万股,占总股本的0.32%,资金 899.17万元。劝华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于 2015 年8 月 27 日、9 月 14 日在二级市场增持津劝业股份32万 股,占总股本的 0.077%,资金 199.06万元。按照去年7月的增持承诺,劝华集团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买入津劝业股份金额不超过 1100 万元的承诺已全部完成。
  
    银座股份: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
  
    银座股份公告称,截至1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商业集团通过世贸中心、鲁商物产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32.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已完成其2015年7月发布的增持计划。
  
    巨力索具: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
  
    巨力索具公告称,截至1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会德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4.44万股,成交金额2605.25万元,已完成2015年7月披露的增持计划。
  
    鸿特精密:公司董监高已完成增持计划 
  
    鸿特精密公告,公司副总经理张十中于1月4日增持公司股份40.1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成交均价为25.097元/股;至此,公司董监高已完成2015年7月披露的增持计划。
  
    星光农机  公司控股股东已完成增持计划
  
    星光农机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家园投资于1月5日增持公司股份2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增持资金1033.19万元,已完成增持计划。
  
    东方市场:控股股东完成6000万元增持计划
  
    东方市场1月5日晚间公告称,截至1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丝绸集团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06.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共使用资金6000.99万元,已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完成后,丝绸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5707.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2%,同时丝绸集团承诺,此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宝莫股份:控股股东增持3118万股 
  
    宝莫股份1月5日晚间公告,2015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控股股东长安集团委托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宝莫股份股票3118万股,占总股份的5.09%。
  
    长安集团总裁夏春良(宝莫股份董事长)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宝莫股份股票125万股,占总股份的0.2%;长安集团董事长吴时军(宝莫股份副董事长)通过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宝莫股份62.5万股,占总股份的0.1%。
  
    中技控股:控股股东计划增持不低于650万股
  
    中技控股1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颜静刚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直接购买或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650万股。
  
    华昌达:股东计划增持不少于180万股
  
    华昌达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计划自2016年1月6日起6个月内,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计增持股份不少于180万股。
  
    利欧股份:股东合计增持76万股
  
    利欧股份公告称,公司股东徐先明、刘璐与1月5日分别增持公司股份47万股、28.71万股;同时徐先明计划自1月5日起6个月内继续增持,在公司股价低于22元/股的情况下合计增持不超过1亿元。
  
    湖南发展:二股东累计增持579万股
  
    湖南发展1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湘投控股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1月5日期间,通过金信湘投增持计划1号,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积增持公司股份579.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增持均价为19.19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为1.11亿元,已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湘投控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77.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2%,同时其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渤海股份:股东泰达控股完成增持计划
  
    渤海股份1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达控股于1月4日至5日期间,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3.4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增持均价29.99元/股,增持总金额402.73万元,已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后,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610.0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4%,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金螳螂:控股股东增持5593万
  
    金螳螂公告,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兴良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71.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5593.55万元;其2015年7月发布的增持计划期限届满。
  
    杭萧钢构: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
  
    杭萧钢构公告称,截至1月3日,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6.9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已完成增持计划。
  
    博深工具: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
  
    博深工具公告,截至1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监高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7.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增持金额2003.52万元,已完成2015年7月发布的增持计划。
  
    天宸股份:再获控股股东增持21万股
  
    天宸股份1月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仲盛虹桥于1月5日,由其关联公司成元投资通过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相关承诺后,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共计778.3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0%。
  
    此次增持后,成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694.44万股,仲盛虹桥及成元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76.12万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8.78%。同时仲盛虹桥及成元投资承诺,将在法定及相关承诺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诺生物:年报 拟10转3派3.6 业绩预降 
  
    三诺生物1月5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少波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6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汉森制药:控股股东增持176万股
  
    汉森制药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于2016年1月4日、1月5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66.99万股和109.13万股公司股份,合计增持17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5%,交易金额为3998.24万元。
  
    汉森制药:控股股东增持176万股
  
    汉森制药1月5日晚间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疆汉森于2016年1月4日、1月5日,分别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了66.99万股和109.13万股公司股份,合计增持176.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95%,交易金额为3998.24万元。
财旺哥哥

16-01-05 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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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市首发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

  第一部分:关于《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业务流程调整。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二是强调自主申购。明确规定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三是落实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细化和明确“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

  四是弃购股份处理。明确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五是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明确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2、改革后的新股网上发行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答:具体流程如下:

  (1)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市值。

  (2)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发行公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可申购额度。

  (3)T日,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无需缴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当日配号,并于盘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配号结果。

  (4)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盘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结果。

  (5)T+2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查询中签结果;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6)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结算参与人进行认购资金交收处理(不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当日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7)T+4日,主承销商公布网上发行结果,并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

  3、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

  投资者需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含)以上,且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可申购额度。市值计算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计算。

  其他限售A股、退市股票、B股、债券、基金等产品不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冻结、质押、董监高持股限制、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停牌或暂停上市股票均计算市值。

  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进行申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账户申购同一新股,以及同一账户多次申购同一新股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4、证券公司在新股申购中有哪些前端监控义务?

  答:一是有义务根据投资者持有市值数据,做好对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二是有义务对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的违规行为进行前端监控;三是有义务根据相关规定做好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前端监控。

  5、投资者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答: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T+1日收市后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二是通过主承销商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中签结果公告查询;三是通过拨打电话400-808-9999查询。

  6、“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的时间点,如何理解?

  答:实施细则规定的“T+2日日终”是指T+2日晚上24点前,并不规定T+2日缴款的具体截至时点。结算参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约定具体截至时点,并确保不晚于T+2日晚上24点。

  7、中签投资者T+2日当日卖出股票的应得资金,是否可用于当日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答:在分级结算制度下,中国结算负责与结算参与人之间进行结算,结算参与人负责其与客户之间的结算。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之间关于新股认购资金的清算交收及风险控制,与新股申购预缴款制度下T日缴款的可用资金判断标准相同,结算参与人应对此做好前端监控。

  8、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中签后只需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将于T+3日15:00前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放弃认购数量可以不为500股的整数倍,最小单位是1股。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9、投资者同一天中签多只新股,且出现认购资金不足的,结算参与人如何做放弃认购申报?

  答:不同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选择不同,应当以投资者的实际意愿为准。结算参与人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及制度安排,就申报的放弃认购指令(包括新股代码、放弃认购数量等)与投资者达成一致。结算参与人可与投资者提前约定处理方式并签署有关协议,如结算参与人无法就放弃认购申报的具体事宜与投资者取得联系,结算参与人可根据事先约定办理。

  10、如投资者T+2日日终无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是否可以在T+3日15:00前进行补款,同时结算参与人不进行放弃认购申报?

  答:结算参与人不得允许投资者T+3日进行补款,且必须申报放弃认购。实施细则明确规定投资者缴款截止时间为T+2日终,并明确“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应当以T+2日日终投资者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为准。

  11、关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规定,如何理解?

  答:放弃认购情形沪深两市分开统计,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

  “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投资者部分放弃中签股份也属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无效认购的,不纳入放弃认购的次数统计。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未足额缴款而被暂停6个月新股申购资格的,6个月后自动解锁,投资者无需到开户营业部履行相关手续。

  12、投资者通过什么渠道可以查询自己是否进入“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名单”?

  答:对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6个月内再进行新股申购的,申购日日终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申购做无效处理,并向证券公司反馈该笔申购无效的原因(反馈代码:E26),无需证券公司进行前端控制。考虑到相关信息涉及投资者的信用记录,暂定不向市场推送投资者相关信息。下一步,深交所和中国结算将根据市场反馈研究确定具体处理方式。

  13、T+3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网上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交收账户,T+4日主承销商扣除承销费用后将认购资金划至发行人,期间利息如何处理?

  答: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自行协商确定。

  14、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新股如何处理?

  答:放弃认购的新股和无效认购的新股都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发行,或由承销商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对于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按其他原则处理的新股,网上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

  15、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衔接方面有何特别规定?

  答:一是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二是网上发行申购日与网下发行申购日为同一日。

  三是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T-1日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网上网下发行。

  四是对于拟安排网上网下发行数量回拨的,要求主承销商在T日当日通知深交所。

  五是凡参与新股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该只新股的网上申购。

  16、网上网下认购缴款不足70%而中止发行时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和网下投资者获配股份均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已缴认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重新启动询价和申购流程。

  T+3日16:00后,主承销商统计网上网下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刊登中止发行公告,明确网上网下退款时间和方式及后续发行安排。

  第二部分:关于《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1、本次业务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业务流程调整。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网下投资者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获配后T+2日再缴纳认购款。二是弃购股份的处理。因配售对象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可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相关规定中止发行,或由承销商按照事先公布的原则配售给其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2、新股发行改革后网下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具体流程如下:

  (1)初步询价前,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披露招股意向书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2)初步询价期间,主承销商和发行人进行路演推介,投资者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报价。

  (3)T-2日,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和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

  (4)T-1日,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披露发行公告。

  (5)T日,网下投资者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6)T+1日,主承销商在深交所EIPO平台上传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7)T+2日,主承销商公告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效认购资金(不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8)T+3日,主承销商在深交所EIPO平台上传最终配售结果。

  (9)T+4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认购资金划给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3、本次修改后,网下投资者参加初步询价的资格要求和持有市值要求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参与网下发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1、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进行审核及配号。网下投资者应于X-1日12:00前完成配售对象的登记备案及配号工作。

  2、询价前办理好深交所EIPO平台数字证书并能正常登陆。

  3、X-2日(含)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不低于1000万元,且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4、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报价条件,且在EIPO平台被主承销商选为“询价投资者”。

  4、网下投资者获配后未足额缴款的,有哪些约束措施?

  答:网下投资者的资格管理和黑名单管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具体可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

  5、网下投资者何时可通过何种途径获知自己的初步配售情况?

  答:网下投资者可通过两种途径获知初步配售结果并根据自己的获配情况来缴纳新股认购资金:一是T+1日15:00后通过深交所EIPO平台查询;二是查询主承销商T+2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问答

  一、网上发行业务问答

  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明确了由于投资者资金不足放弃认购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2.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

  答:未发生变化。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是指,以投资者为单位计算的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债券、基金、ETF、LOF等产品不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正常、冻结、挂失、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均计算市值。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可以直接申购新股。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3. 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答: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上发行公告。

  (2)T日,投资者可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其持有市值或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10条安排网上网下新股发行数量回拨的,应在T日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

  (3)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上交所于当日盘后向证券公司发送中签结果。原T+1日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4)T+2日,主承销商公布发行价格及中签结果,投资者也可以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查询中签结果。中签的投资者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5)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6)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网上发行结果。

  4. 投资者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的,是否可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查询申购额度数据,是否可以正常申购新股?

  答:T-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投资者持有市值数据发给上交所,上交所将据此计算投资者可申购额度数据,并于T-1日晚间发送至客户证券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对于在T日变更指定交易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在T-1日晚间可以在原有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新股申购额度数据,如证券公司未办理市值数据迁移,则投资者T日在变更指定交易后的证券营业部内查询不到新股申购数据,也无法正常参与新股申购。

  根据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T+3日前(含T+3日)不得为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申报撤销指定交易。同时,建议有意参与新股申购的投资者T日不要变更指定交易。

  5.投资者中签后出现新股认购资金不足情形的,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将被视为放弃认购。放弃认购的新股将不被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放弃认购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6.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导致投资者新股认购被确认无效认购的,是否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

  答:这种情形不计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情形。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结算参与人承担。

  7.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以及无效认购的新股如何处理?

  答: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和无效认购的新股都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对于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按其他方式处理的新股,网上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应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

  8.关于“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规定,应如何理解?

  答: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连续12个月”是指任意连续的12个月,滚动计算;放弃认购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

  例如:由于投资者A在2014年11月19日日终资金账户无足额资金,其当日应缴款的三只新股认购资金均不足,其结算参与人在2014年11月20日为其申报三次放弃认购。该投资者从次日(2014年11月21日)起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至2015年5月19日。直至2015年5月20日起,该投资者方可正常进行新股申购。

  在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一旦该投资者再次发生放弃认购,如2015年8月12日其结算参与人为其申报了一次放弃认购,则由于其在连续12个月内有4次放弃认购,从2015年8月13日起该投资者将再次进入限制申购名单并持续180个自然日。

  9.投资者怎么查询自己是否被列入限制申购新股名单?

  答: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如投资者按照规定被列入限制申购新股名单,投资者再次申购新股时,该次申购将被确认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可在日终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被确认无效申购的具体原因。

  10.投资者同一天中签上海市场多只新股,且出现认购资金不足的,结算参与人如何分配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答:对于这种情形,由结算参与人与投资者自行协商处理。结算参与人可与投资者提前约定处理方式并签署有关协议,一旦出现这种情形,结算参与人可根据事先约定,合理分配投资者申购多只新股的未到位资金。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在2000万股以下(含2000万股)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有何特别规定?

  答: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二、网下发行业务问答

  1.本次业务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取消了网下投资者应于申购日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有关规定,明确了网下投资者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缴纳认购资金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了新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为同一日,网下发行申购时间为T日9:30至15:00;

  三是明确了对于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不再安排网下发行。

  2.本次修改后,网下投资者参加初步询价的持有市值要求是怎样的?

  答:主承销商应当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参与该次网下发行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以该次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其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所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日均市值应为1000万元(含)以上,且不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市值要求。

  参与网下申购业务的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适用《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规定的市值计算规则。

  3.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

  答:网下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两个交易日,主承销商公布招股意向书及初步询价公告。

  (2)初步询价开始前一个交易日10:00前,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录入初步询价参数,并确认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参与资格。

  (3)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为其管理对象报价。同一个网下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报价。

  (4)T-3日,初步询价截至。

  (5)T-2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

  (6)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网下发行公告;主承销商剔除不得参与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确定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并于15:00前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确认。

  (7)T日,网下投资者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8)T+1日,主承销商上传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查询网下获配应缴款情况。原T+1日会计师事务所申购资金验资环节取消。

  (9)T+2日,主承销商公告初步配售结果,网下投资者据此在当日16:00前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0)T+3日14:00前,主承销商将最终确定配售结果上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

  (11)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划入发行人账户。

  (12)网下发行完成后,主承销商应向市场公告网下配售结果

  4.获配的网下投资者何时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获配的网下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如何处理?

  答:T+2日16:00前,获配的网下投资者须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或未从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资金,其相应的获配股份视为无效认购,不登记至网下投资者证券账户,并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5.网下投资者缴纳认购资金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一是网下投资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从其在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划付资金。

  二是网下投资者必须将认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专户。

  三是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付时,付款凭证备注信息(如股票代码、证券账户等信息)需符合相关要求(具体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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