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董事长:
这一周来注定是个不平凡的日子,奋达科技二级市场股价由于政策面、技术面等一系列因素引起了上涨,起因或为奋达前两年风险投资占股17.7%的致力于国内首款虚拟现实AR产品“奥图酷镜”研发获得成功并且不仅仅进入第三轮热卖,而且经媒体报道正在同美国
谷歌 旗下的著名AR/VR巨头magic leap正在洽谈合作事宜,资本市场各方的解读、期望和研报都为之叫好之际,然而之后却因为贵公司肖武、肖文英两位的连续大手笔二级市场直接抛售而引发剧烈波动,并且迅疾在中小股东之间以及网络媒体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和轩然大波。
正值贵公司谢董秘获得殊荣之际,我于昨日晚间在您的
微博 下发了4条回复简单的阐述了我的看法,但是今早起来又看见您的其他的辩解,其中的一些内容更加激起了其他中小股东的异议和反对,我本人也对此感到非常的困惑、不解和不安。
经过一番考虑和对国家政策的解读理解,我现在正式向贵司提出以下意见并且正式进行举报贵司高管违规行为:
1、您所说的“高管没有一个减持的,个别非高管因个人原因减持一点,是为了改善生活而已,别放在心上!”
肖武和肖文英虽然是您的亲姐弟,情感上您很容易把他们理解为亲戚,但是他们现在的身份首先是上市公司高管。F10资料显示肖武2010 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在担任贵司销售顾问。肖文英女士2010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助理,今年2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肖文英女士董事职务的辞呈。辞职后的肖文英继续担任公司制造中心的管理职务。
请问所有公开信息资料如此显示,那么肖武、肖文英怎么就不是高管了?他们正是贵司高管。您第一身份是上市公司第一管理者,您应该首先站在一个公众公司管理人的身份来看待,而不是家族!
另外,肖武、肖玉英先前都在上市公司担任副总、副总助理等高管职务,各类媒体信息至今仍把两人作为高管在列,根据信息披露原则,所有的投资者都应该以这类的公开信息为准,如果如贵司互动易上所说“肖武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的情况的话,那么贵司没有及时公告的情况下,我们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认定肖武、肖文英仍然位列公司高管,互动易并不属于信息发布平台,故不予采纳该辩词。并且今日之后再补发的肖武离职通告都应该被认定为事后补充证据(如果有社会个人纳税记录证明肖武自证监会18号文之前离职并且没有再接受公司薪水和纳税的话,才能说明其人早已离职,然公司仍然犯有信息披露不规范之错)。目前肖文英我们看到有新的任命高管文件,但肖武没有。
换言之,只要这两人的工资、福利仍然由公司如数发放并且没有内部邮件通报降职、离职并且没有向市场公告,他们仍然属于贵司高管,受证监会和深交所法规约束。
2、您又说“我只管把公司做好,其他个人的偏好无法一一去管理!”、“我们信心百倍,个别股东小小减持,改善下生活,何足挂齿!”
当个人偏好与公司公众行为产生利益冲突的时候,您这个董事长应该第一时间站出来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环境不是封闭的,只管内部。公众公司是极其开放的,一举一动都应该负责管理,即便不能眼到手到,也要依赖公司的规章制度来加以管控。
“何足挂齿”这几个字听着真的是很心寒,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大小股东之间天然的优越感和不对等差距,我昨日说过:资本市场其实没有大小之分,我们一切都以市场规则来说话。我最大程度的支持个人对其资产配置的买卖自由度,也最大程度的支持其他投资者权益。
3、您还说“飞了四个多钟,刚到海南,微博里沸腾了!其实我之前也不知道他们减持,是你们告诉我的,后来我问,他们说减持小部分因急需用钱,纯粹其个人行为。这与我和公司无关,你们别多想啦!”、“这段时间太忙,只顾做事,没有时间关顾家人,缺少沟通而疏忽了,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缺陷,让大家产生了误会,实属无奈!朌谅!然而,如果大家真的做价值投资,又可惧一时的上落?”
资本市场,实际上不管投资还是投机,并不以看公司好坏来区分。我们一众中小投资者连续也好、间断也罢,都是持续投资奋达科技,但并不意味着不会对公司的负面进行批评,我们不会一味的说好,当看到了不恰当的地方也一定要诟病。
能在争议中持续前行的,才是真汉子,但你首先必须认识何为对错!
4、贵司今年8月份发布的《奋达科技公司章程修订》中第三节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第六章第一百三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本次两位高管没有事先向董事会通报如此大数量的股份减持,已经触犯了上述第一条,按照上述第二条,应内部处罚以儆效尤。
5、2015年7月8日,证监会发布18号公告,要求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国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鉴于贵司肖武、肖文英为高管,直接违背了证监会18号公告之要求。且持股巨大,姐弟俩加起来达到股份5.24%,虽然不是单个股东,而且贵司年度报告里面称贵司家属等几人“未知是否一致行动人”,而证监会10月9-10日的听证会也明确对“一致行动人违法减持同样受规制义务不履行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做出了解释,贵司虽然“不确定”几个肖姓家属是否一致行动,但资本市场也有着一般性共识,这个擦边球打的非常的明显。对于对一致行动人的减持新规,我暂时不确定证监会会不会受理本次奋达违规,但解释权在证监会,我们会如实举报。具体相关链接请见 :http://www.cs.com.cn/xwzx/zq/201510/t20151012_4813995.html
综上,我现郑重、正式提出对贵司本次违规的举报内容,尽快上交证监会进行研判以及相应的惩罚处理。
最后我想对肖董事长提出如下个人建议:
1、 知错就改:按照公司章程对涉事高管进行严厉处罚,建议如下:
a) 高管肖武在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其于9月14日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之后屡次二级市场大额卖出,这5000股的买卖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b) 由于俩高管在证监会明令期间违规减持,要么在5个交易日内全部原价回购其减持股份(税费自理),要么全部减持金额收缴为公司所有并且全部以资本金的方式充实到刚刚成立的“奋达智能技术”公司去。如减持资金已被部分使用,未能回购部分由董事长亲自个人垫付,相关款项只涉及个人借款而不得涉及上市公司财务利益。
c) 依据最新发布的公司管理章程,对两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 未雨绸缪:贵司董秘按理应该及时、更新解读各项法规政策并且提醒公司董事会、高管定期进行加强学以免发生违规,本次高管不通知情况下顶风减持已经犯规,董秘失职在先。昨日说过深沪交易所特别开设大宗交易平台为方便股东大额减持,寻找合适合理的对价方或者对标机构,进行准备减持公告,然后在大宗平台上减持,这些都是上市公司的一贯做法。而贵司老高管却屡次直接选择二级市场公开大笔抛售,董秘监管失职在二。
综上,建议谢董秘退回刚刚获得的“2015最受投资者欢迎的上市公司董秘”获奖评选,以表态度。未来能更好的服务上市公司、服务投资者,才能当之无愧于这个殊荣。
3、亡羊补牢:对于未知的证监会认定以及惩罚措施,建议本次两位高管的所有减持金额,全部以资本金的方式充实到刚刚成立的“奋达智能技术”这个公司去,把惩罚转为所有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未来这个智能技术平台起步发展打下更好的基础,也算是变坏事为好事之举。
4、肖董在微博有31万粉丝,超过绝大多数网红、博主大V,
互联网 +的时代应该更好的利用这个公众平台多推广公司形象、产品、相关行业技术知识和进展,响应党和国家政府对旧经济模式向
新经济 模式转型的决心,例如可以对AR虚拟现实产品“奥图酷镜”的几轮热卖活动进行转发、抽奖,并且也可以及时跟踪、转发、讨论并且支持奥图拟于年度发布的VR虚拟产品,当然也包括对于旗下智能产品、OPD等先进技术进行推广宣传等等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