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5月26日公布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陈贇操纵
美欣达 (32.640, 0.07, 0.21%)等8只股票价格的行为公诸于众。
“经查明,陈贇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2012年12月份至2013年3月份,陈贇控制使用其个人同名账户及“林某贤”、“魏某坦”、“魏某炎”、“赵某榕”、“郭某妍” 等共6个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资金来源为陈贇自有资金及向他人融资,账户组下单交易地址相同,陈贇承认控制使用账户组。
上述期间,陈贇通过账户组,在盘中以连续申报、大笔申报、高价申报将股价快速拉至涨停,在涨停价位大量申报买入形成巨量封单,次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通过高价申报买入、大量撤单影响开盘交易价量,开盘后卖出持股获利。账户组以3天至7天为一个交易周期,共交易美欣达、
科新机电 (10.670, 0.00, 0.00%)、
经纬电材 (12.520, 0.00, 0.00%)、
科泰电源 (16.520, -0.16, -0.96%)、
凯撒股份 (21.630, 0.07, 0.32%)、明家科技(35.010, 0.00, 0.00%)、
摩恩电气 (10.480, -0.08, -0.76%)、
天龙集团 (29.900, -0.10, -0.33%)等8只股票,涉及12个周期。12个周期账户组盈利合计5388932.32元。
以陈贇操纵美欣达股票价格为例,账户组于2012年12月14日买入174.4万股美欣达,12月17日全部卖出;12月17日买入9.1万股美欣达,12月18日全部卖出,盈利1465567.78元。
另外,账户组于2013年1月30日买入142.38万股美欣达,1月31日卖出118.13万股;1月31日买入153.44万股美欣达,2月1日连同1月30日购入的余股全部卖出;2月1日买入34.22万股美欣达,2月4日全部卖出;2月4日买入1.39万股美欣达,2月5日全部卖出,亏损1216681.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