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12-08
证券代码:
600232 证券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5—076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中涉及到关于公司认购湖南瑞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翔”)部分股权是双方对目前合作意图的一个陈述。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尚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计和资产评估,交易双方将根据结果进一步商谈该项事宜,该事项还需在签订正式《股权认购合同》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与湖南瑞翔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两个方面建立合作:
事项(一)是在电动汽车等动力电池所需三元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方面,建立合资公司,该事项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二)是公司意向以现金方式以每股不超过人民币3.5元认购湖南瑞翔增资发行的3000万股股份,申购价格在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所对湖南瑞翔进行评估后确定,再行签署正式的《股权认购合同》后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协议的主要内容请详见公司发布的编号为临:2015--075《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上述合作协议中的事项(二)是概括性的合作方案,湖南瑞翔公司拟定以增资方式对外发行1亿股股份,公司意向以现金认购其中3000万股,相关细节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认和履行相关程序。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