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个人住房贷款的稽查结果今天公布,上海各银行将暂停与链家等6家房产中介合作1个月,7家银行部分营业机构被暂停个人房贷业务2个月。
据上海银监局今晚发布的通知,针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
太平洋 房屋、仁丰、我爱我家、佳歆、汉宇、链家等6家
房地产 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工行静安支行、中行临沂路支行等7家商业银行营业机构,决定自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内部问责。
此次稽查结果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比如在贷款发放后,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资金直接划入非房屋交易双方的第三方,该第三方又将资金划至房地产中介公司;同时还发现本市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上海银监局要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强化个人住房贷款交易真实性调查,严格审查购房人首付款资金来源及其偿债能力,加强房地产抵押估值管理。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
此外,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包括不得以出具“同意贷款承诺书”等方式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不得将信贷资金直接划转给房地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