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40 股票简称:爱
迪尔 公告编号:2016-026 号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4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日明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其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 2015 年度的经营
盈利情况和资本公积余额情况,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
经营成果,让公司的股本规模满足企业未来发展、做大做强的需求,增强流动
性。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
每十股 0 1.10 20
分配总额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
派息11,000,000元,合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0,000,000股。(注:
“分配总额”所涉数据,是以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的计算)
提示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
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结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因素提
出来的,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
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
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
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苏日明先生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兼顾了股
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
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定倡议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0号),基于对公司战略及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看
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于2016年1月14日增持
完毕,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积极响应维护证券市场持续稳
定倡议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5号)。
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日明、狄爱玲夫妇,董事苏永明、董事朱新武、董事苏啟
皓、董事苗志国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
年12月28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如存在或发生上述减持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
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李城峰先生于2016年1月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500股,
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日明
先生及配偶狄爱玲女士、其一致行动人苏永明先生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在申报离职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
定期满后的两年内,以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的价格,逐步减持全部所持股票;
减持方式为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其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三
个交易日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嘉俪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
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但不排除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调整减持时间的可能性;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
(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50%;减持具体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减持股份时,将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但其持股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有减持意向的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股东持股及财务指标的影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
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
股本由10000万股增加至30000万股。以2015 年为例,本方案实施前,原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0.69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0.23元/股;原2015年归属母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9.49元/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为3.16元/股。
2、本方案的审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苏日明先生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
交了《关于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5 年度最终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意见、承
诺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日明先生提交的《关于公
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随即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由半数以上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讨论。经充分分析与讨
论,参与讨论的全体董事均书面确认,并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上述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均投赞成票,持有公司股
票的董事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时投
赞成票。
五、 其他说明
1.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苏日明先生及持有公司股票的董事承诺,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时投赞成票。
2. 在本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
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