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53 :中江地产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涉及交 易 对 方 九 鼎 投 资 及 其 实 际 控制人出具的承诺中有如下承诺:
避免同业竞争条款: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关联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拟收购的昆吾九鼎主营业务即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本次昆吾九鼎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以及昆吾九鼎经营的私募股权投资管理、
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业务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且不进行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竞争行为;
3、上述承诺在承诺人对上市公司拥有控制权的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