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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地方债 社保及公积金将介入

16-01-20 10:05 49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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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急地方债 社保及公积金将介入
2016-01-20 10:00 转载
摘要: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杨瑞金日前表示,为了缓解地方债难题,将在目前基础上面向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发行地方政府债。
地方政府_L.jpg
证券日报援引分析人士称,目前社保基金最多可以拿出3000亿元来购买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除了社保基金外,如果将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保险资金等投资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按20%的比例计算,将有近1万亿元资金可用于地方债投资。
该分析人士表示,将地方债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等的稳健投资渠道,对于规范地方政府融资是一个很好的措施。
光大证券(601788)认为,2016年地方债发行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考虑到在三年内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全年地方债发行额可能在5万亿元至6万亿元。
中金公司认为,2016年地方会加大置换规模。2015年年底地方政府债务还有11.2万亿元存量债务要置换,三年置换完,年均置换规模达到3.7万亿元,再加上地方政府新增债务规模,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量能达到4.5万亿元-5万亿元。
为了应对高额地方政府债务,中国政府近期频频出台政策遏制债务风险。
1月11日,财政部网站刊登《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表示将限制地方政府发债总额,并对地方债务偿还进行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称,在存量债务方面,对甄别后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属于公益性项目债务的,由地方政府统筹安排包括债券资金在内的预算资金偿还,必要时可以处置政府资产。
地方政府存量债务中通过银行贷款等非政府债券方式举借部分,通过3年左右的过渡期,由省级财政部门在限额内安排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财政部并要求,及时分析和评估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状况,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并要将政府债务管理作为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强化对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考核。
财政部还指出,“对地方政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通报,必要时可以责令其减少或暂停举借新债。对地方政府违法举债或担保的,责令改正,并按照预算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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