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都对股指期货痛恨至极的时候,有没有想到停牌制度对投资人的伤害程度远远超过了股指期货。
上市公司停牌公告中都有这样一段话: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X年X月X日起停牌。
停牌理由乍看上去好像是合情合理,但细想,却是彻头彻尾的伪理由,连续的交易日里,极端的行情中会现+10的涨幅到-10的跌幅,即使出现这种炒股一生也可能遇不到一次的极端情况,+-10的范围随时可以卖出,你的损失也不会最大化。股价异常波的原因恰恰是因为上市公司停牌,股票停牌,使股资人不能采取为减少损失止损的操作,其间,指数向上或向下已运行了相当的时间,与停牌时的指数有了相当的上下空间,导致复牌后股价向上或下的巨幅涨跌,其后果是向上可能有几倍的增值,但向下则让投资人的财产非亡即伤,一次性的巨大亏损可能会影到一些人的人生走向。
停牌制度的不合理还在于违背了部分投资人不愿意受制于停牌的意志,其间投资人的资产被冻结,不能行使自主支配的权力,属于强行绑架,强行限制、侵占投资人股票资产的强盗行为!
目前的崩盘阶段中,拿着停牌票,可以说是寝食难安,度日如年,倍受煎熬。今日复牌
002211 宏达股份,去年12月初停牌,9个月后的今天复牌即封死在跌停板,持有的投资者因停牌与牛市阶段无缘,还不幸挨到大熊掌。
600137 浪莎股份,5月停牌,复出后至今天的第六个跌停,从17万手的巨额封单按死的跌停板上,就像看到投资人痛不欲生的惨状……。
这一切惨状都是因停牌而发生,停牌制度如同一头凶猛的食人恶魔,惨无人道的吞噬投资人的血汗,停牌制度是万恶的!!!
强烈要求改革停牌制度,上市公司停牌应预先公告,留有一定的交易时间,让投资者行使持股或卖出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