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下载
下载

经纬电材(300120)董秘严重渎职,请参与投诉

15-08-21 19:35 3324次浏览
harborsen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看到300120董秘在互动平台上的奇葩回复,把隐匿信息说的如此堂而皇之,简直把中小股东当傻子看,董秘连上市公司的常识都不懂吗,实在忍不住吐槽几句,各位路过的股东们,有空的时候可以直接将下文粘贴发往深交所投诉,最好再抄送一下上市公司,恶心一下那些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的董秘们。

尊敬的深交所领导:
作为上市公司经纬电材(300120)的一个中小股东,向交易所投诉公司隐匿重要市场信息,有操纵市场的重大嫌疑,同时该公司董秘严重渎职,并向交易所寻求帮助,中小股东如何才能了解公司重要股东变动的信息。
深圳交易所7月9日的市场公开交易信息中,该公司的买方出现证金公司的相关席位,我们也正是这个原因坚定了持股信心,但公司至今仍不肯披露证金公司持股是否超过5%的市场重要信息,以及证金公司是否有进一步减持的动作,那么我们如何判断是否应该继续持股?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经营管理团队)有某些私心,想要操纵上市公司股价?
此外,上市公司董秘在互动平台上故意曲解相关法律法规,执意隐匿公司重大市场信息,是明显的只考虑大股东利益的渎职,同时建议交易所重新审核该公司董秘的执业资质。
中小股东能掌握的信息本来就少,上市公司随意曲解相关法规,故意隐瞒信息,肆意蹂躏中小股东脆弱的心灵,对中小股东股东而言非常的不公平!有理由相信该上市公司还有更多的类似行为,比如财务报表是否也有隐瞒,希望交易所能更严格的监控审核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否则,作为中小股东,我们的持股信心该来自何处?
在这个市场持股信心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大股东可以因为自己的某些私心,任意隐匿可能影响市场的重要信息,如果我们的市场连信息公开这块遮羞布也可以不要, 如果交易所连这样的恶意隐瞒信息都熟视无睹,那么让我们如何相信中国的上市公司?如何相信中国股市的未来?
打开淘股吧APP
3
评论(61)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柳青青青

15-08-21 21:59

1
超额减持的应巿价立即买回,并处以差价两倍罚款。
股天乐

15-08-21 21:56

0
@harborsen 兄好,已修改,不知道兄要删除哪两条?需要说明楼层,谢谢
harborsen

15-08-21 21:52

0
修改后,请点亮,呼叫股天乐,请帮忙删掉前两条评论!

尊敬的深交所领导:
作为上市公司经纬电材( 300120 )的一个中小股东,向交易所投诉公司隐匿重要市场信息,有操纵市场的重大嫌疑,同时该公司董秘严重渎职,并向交易所寻求帮助,中小股东如何才能了解公司重要股东变动的信息。
深圳交易所7月8日的市场公开交易信息中,该公司的买方出现证金公司的相关席位,我们也正是这个原因坚定了持股信心,但公司至今仍不肯披露证金公司持股是否超过5%的市场重要信息,以及证金公司是否有进一步减持的动作,那么我们如何判断是否应该继续持股?我们是否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或经营管理团队)有某些私心,想要操纵上市公司股价?
此外,上市公司董秘在互动平台上故意曲解相关法律法规,执意隐匿公司重大市场信息(该董秘已有前科,今年7月份大股东减持超过5%时就没有按法规公示),是明显的只考虑大股东利益的渎职行为,或者表明该董秘对证券相关法规所知甚少,因此建议交易所重新审核该公司董秘的执业资质。
 中小股东能掌握的信息本来就少,上市公司随意曲解相关法规,故意隐瞒信息,肆意蹂躏中小股东脆弱的心灵,对中小股东股东而言非常的不公平!有理由相信该上市公司还有更多的类似行为,比如财务报表是否也有隐瞒,希望交易所能更严格的监控审核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否则,作为中小股东,我们的持股信心该来自何处?
在这个市场持股信心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如果大股东可以因为自己的某些私心,任意隐匿可能影响市场的重要信息,如果我们的市场连信息公开这块遮羞布也可以不要,如果交易所连这样的恶意隐瞒信息都熟视无睹,那么让我们如何相信中国的上市公司?如何相信中国股市的未来?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以及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BlackSheep

15-08-21 21:51

0
可能的情况是这样
证金公司持有5%以下,然后再通过多个基金的资管计划,单个持有5%以下,合计持有估计已经到20%多了。
米高杨

15-08-21 21:41

1
现在问候一下经纬电材的高管,时至今日,你们买书看了吗,相关法律法律规学得怎么样了???
harborsen

15-08-21 21:36

1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以及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红袍状元

15-08-21 21:32

1
奇葩的上市公司唯一一家不愿公告汇金增持。
红袍状元

15-08-21 21:31

0
上市公司主动公告证金概念求炒 总数或达200家

致虚极守静笃

15-08-21 21:25

1
到证监会天津监管局网站和证监会网站投诉啊,另外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热线12386
harborsen

15-08-21 21:23

1
一致行动人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超过5%,不是应该举牌的吗
刷新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