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东省召开“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与此相对应的则是,7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统一监管方案”)。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据“统一监管方案”,山东省将实现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力争于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此举被解读为山东在大力推进
国企改革的背景下,组建“大国资”监管框架,实现国资统一监管,将省属优质资产进行集中监管。其中,部分省管企业涉及如鲁信创投(600783.SH)、
潍柴动力(000338.SZ)、山东高速(600350.SH)等上市公司。
山东省副省长王书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山东省出台上述措施,是在国内整体经济下行下,山东国有企业多年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倒逼改革(5月19日,本报曾以《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山东33亿元首破题》为题,予以报道)。
组建省国资“大池子”
“统一监管方案”显示,根据2014年下半年对山东省属企业资产、产权初步清理核查结果,50个省直部门、单位共清理核查省属企业465户。
山东省国资委向本报记者提供的数据介绍,截至2014年6月30日,465户企业资产总额766.15亿元,所有者权益316.7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88.67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243.28亿元,利润总额15.52亿元,净利润14.0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32亿元;企业职工41479人,其中在岗职工39031人,离休人员534人,退休人员8427人。
山东省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张新文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通过清理核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少企业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不够规范,有些数据不够准确,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有些企业整体上严重资不抵债,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处于无经营、待清算的“休克”状态;有少数企业情况没有报上来,清理核查结果仍不够全面。
早在2014年6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由省国资监管机构对省直部门目前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依法实施统一监管。
今年3月份,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再次明确要制定统一监管实施意见,2015年下半年启动一批省直部门管理企业的清产核资和产权划转。
而“统一监管方案”提出的统一监管实施范围,是指省国资委尚未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具体包括省直单位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各类国家出资企业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根据“统一监管方案”介绍,在此大背景下,山东省将实现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王书坚对此公开表示,山东省是经济大省,但其国有企业存在行政化色彩重等问题,需要其经营体制、管理模式等适应市场。他介绍,山东省组建省国资“大池子”,是在国内整体经济下行下,山东国有企业多年积累的问题开始暴露,倒逼改革。
统一监管“时间表”
“明显的是,这次组建‘大国资’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山东省国资委有关人士认为。
张新文介绍,具体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包括计划于8月中旬前完成的调研核实情况阶段、计划于9月底前完成制订实施计划阶段,而落实实施计划于2016年6月底前基本结束。山东省国资委提供的资料明确,组建“大国资”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集中整合、优化配置,依法操作、公开透明等。
记者获悉,除山东省国资委及省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或机构外,其他省直部门、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省直单位)今后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同时,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将省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进行重组整合、改革改制,增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不仅如此,山东省方面对此提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根据“统一监管方案”介绍,2016年6月底前,山东省国资委组织协调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鲁信投资控股集团等省管企业,聘请中介机构对列入尽职调查范围的省属企业分批开展尽职调查。
王书坚对此提出,山东按照“整合发展一批、划转重组一批、另行处置一批”的原则,研究提出推进统一监管的实施计划。他认为,此举对全省经济整合资源大有益处,可为企业主管部门解决沉重的历史包袱,对企业而言,可打造成“正规军”,在省国资“大池子”里互通有无,随之而来的则是企业职工收入等切身利益的保障。
“统一监管方案”显示,整合发展一批,即对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较好、具备投资运营基础的省属企业,以其为主体重组整合其他省属企业,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省管一级企业);划转重组一批,即对具有一定资产和经营能力的省属企业,按照产业相近、业务相关、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其划入省国投公司、鲁信集团等省管一级企业;另行处置一批,即对严重资不抵债、停业停产、不具备正常经营条件的企业,分析汇总后另行提出处理意见。
“山东此举意味着,国企改制仍是其未来主题。”锐财经网分析师刘江远分析称,而其背景则是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当前力推的山东国有企业改革。本报记者从山东省权威部门获得介绍,郭树清于5月19日作出重要批示,原则同意“统一监管方案”内容,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