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科创板关键制度创新、强化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能力、发挥新三板服务中小企业的平台作用 |
一是以制定实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性文件为契机,加快建立更加成熟定型的基础制度,不断提升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的稳定性、协调性、平衡性。二是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健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长效机制,完善促进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积极创造有利于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三是进一步落实“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加快推进科技监管,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 |
扎实办好创业板。充分认识创业板存量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客观、理性、专业看待改革中的新情况,加强研究评估,保持定力,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的手段促进创业板平稳健康发展。 |
稳步推进各环节关键制度创新,加快构建有利于注册制实施的监管体系,逐步构建起各类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诚信自律的良性循环生态链。四是全面、辩证把握“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之间的有机联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把制度完善起来、把规矩立起来,让市场对监管行为有明确预期。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对恶性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 |
守牢风险底线,切实维护市场稳健运行。 |
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健全防范化解股票质押、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的制度机制。完善私募监管和风险处置机制,加强私募行业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