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叫王小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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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自己是可行的,改变别人也许是不道德。
世间上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一说,改变别人的属性,也就是在试图改变别人的命运,杀死人固有的天性,同时赋予人性。人的自杀是阻力很小的,特别是在确定自己自杀的部分的非合理性,也许等同于做精神上的座位体前屈,拉伸出肌肉的水分,也就是消灭掉思想上的不属于该质地的部分,也许可以相对的称之为杂质。改变别人的时候,站在也许是高于客体的角度,用自己的知识、素养、业力去重塑人的性质,这是极难的,也是不应该的。
论到方法论的程度。在生活中总会遇到观念的冲突,凡是冲突,好似武侠小说中双方比拼内力,试图用博弈、辩论的方法让对方屈从,双方会有自己的立场,也会有利益冲突。正误这个被圣经视为原罪的现代生活的基石,在人类的逐利性面前,在贪嗔痴慢疑的发酵下,也许和真理一同不为大多数人所拥护。一场观念冲突,将演化为利益冲突,这其中涉及的利益有:金钱、名声、地位、优越感。所谓愚者处其名,智者处其实,大致说的就是这个。好在生活中有法律,有这道防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是说给每个人听,也是说给每个人的父母听。天地仁,以万物为刍狗。
很多人喜欢蒙,也许是做题的时候蒙对过,在那次考试拿到的好,给未来埋下了个侥幸心理,伤己伤人。芒格认为,拥有高于法律的自我标准,会是一生的财富。
结论:以法律作为任何事情的评判标准,法律之内,无可厚非。触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