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立与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机制,支持浙江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路径机制,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构建新发展格局,发挥浙江市场经济活跃、民营经济发达、经济外向型程度高的优势,持续扩
大金融对内对外开放,努力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
枢纽 。
加快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探索市场化参与拟上市企业辅导规范,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广县域企业服务基地模式。鼓励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服务挂牌企业投融资,最高出资比例可达50%。按规定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探索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服务,稳步发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构建数字化金融运行体系。推动金融与产业、企业、公共数据集成,推进数字化金融、企业信用信息、金融综合服务等平台迭代完善,探索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及重点民生领域等应用场景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金融服务数字经济、数字贸易能力。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业态、模式和服务重塑。
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
银行按相关规定优化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推动银行凭电子单证为
跨境电商办理收付汇,支持银行为跨境电商提供更加丰富的跨境结算工具和产品
建立重大改革先行试点机制。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加强与浙江的沟通协调,优先将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相关改革试点任务赋予浙江,指导支持浙江率先探索实践。浙江加强政策配套支持,积累改革经验,探索建立金融促进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路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