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建立投建运一体的数据中心集群发展机制。针对国家
枢纽节点内数据中心集群,建议研究东西部在算力补贴、算力结算交易、税收统筹等方面的政策衔接机制,探索研究投建运一体的集成化运营商,在用地、能源、网络、招商、投资等方面强化统筹协调,统筹东
西部数据中心集群内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算力调度,实现数据中心集群“紧耦合”发展。探索产城一体的园区化发展模式,加强国家枢纽节点内数据中心集群与城市边缘节点之间的产业协作,统筹规划建设涵盖数据存算加工、
人工智能、科学计算、隐私计算等核心产业的数据中心产业基地。(作者:王建冬 国家信息中心
大数据发展部规划与应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