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十四五”时期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提出,将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到2025 年,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方案》提出,将生活垃圾、市政污泥、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医疗 废物、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