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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21-08-22 16:54 470次浏览
掌上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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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安徽省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该文件:

1)存量项目全部纳入保障性规模,除此之外,额外安排6GW保障性规模开展竞争性配置。其中,光伏4GW,风电2GW,分两次进行配置。

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 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  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

2)光伏项目:2021  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规模为  400  万千瓦,第一次竞争性配置  150  万千瓦,第二次竞争性配置  250  万千瓦。

3)风电项目:2021  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  100  万千瓦,全部用于第二次竞争性配置。

4)关于项目规模

光伏项目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  万千瓦。

单个一级集团公司第一次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该次竞争性配置规模的  20%,两次累加获得的并网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20%。

5)关于并网时间

光伏项目:应于2022年底前并网发电,2023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风电项目:应于  2023  年底前并网发电,2024  年  6  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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