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有魄力,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2 年 1 月 30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 19 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2012 年 2 月 9 日
上午 10:30 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
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国电塔城
发电有限公司玛依塔斯
风电场项目议案》
同意本公司与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电力公司
签订《股东协议书》,投资设立“国电塔城发电有限公司”。拟设立公司注册资本
金为 8,000 万元,三家公司将分别以现金方式按照出资比例 25%、65%和 10%承担
出资额,本
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拟出资8,000 万元,成为拟设立公司参股股东。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国电塔城发电有限公司的农五师电力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故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何伟先生、乔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交易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认为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