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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共25条评论 热门 最新
sollos

16-11-06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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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即将推出混动版普锐斯Prime 将采用锂电池
来源:新浪科技  发布时间:2016-11-04 10:09  

摘要:丰田表示,即将推出的混合动力版普锐斯Prime将会采用锂电池。在汽油机开始工作之前,充电完成的电池动力足以使汽车达到时速约60公里。

  丰田工程师正在研究锂电池技术。目前,丰田可以将更多能量安全地封装在一起,而不带来额外成本。这意味着,丰田能更好地开拓快速发展的电动汽车市场。尽管竞争对手特斯拉和日产早在近10年前就开始研究锂电池技术,但出于成本、尺寸和安全性考量,丰田一直没有在这一领域有所动作。锂电池的稳定性可能会存在问题。近期,三星Galaxy Note 7智能手机就由于电池起火问题而被迫停止销售。

  丰田的加入对锂电池技术的发展而言是利好。丰田此前一直没有投入全电动汽车的开发,而是将精力投入至氢燃料汽车。

 丰田表示,即将推出的混合动力版普锐斯Prime将会采用锂电池。在汽油机开始工作之前,充电完成的电池动力足以使汽车达到时速约60公里。
  许多电动汽车采用的是镍钴锰电池。这类电池的储能更多,充电速度更快,被认为比锂电池更安全。然而,如果设计、制造和控制有缺陷,这些电池仍可能发生过热起火事故。
  普锐斯首席工程师Koji Toyoshima表示,开发能安全可靠使用10年,或行驶数十万公里的锂电池汽车是个很高的要求。丰田对于电池组采用了额外的安全措施,而安全性是丰田考虑的关键。
  在传统的普锐斯车型中,丰田采用的是更成熟的镍金属电池。不过自2009年第一代插电混合动力普锐斯推出以来,丰田已开始尝试锂电池技术。当时第一批采用锂电池的电动汽车,包括特斯拉Roadster和日产聆风,刚刚推向大众市场。
  丰田对于电池安全和可靠性的信心来自于控制技术的优化。这一技术能精确监控电池组中95个电芯的温度和其他情况。与此同时,丰田也在缩小每个电芯的尺寸,缩短电芯正负极之间的距离。这使电池容量扩大了一倍,但电池组的尺寸则仅仅增加了2/3,重量增加了50%。
 电池行业专家指出,锂电池电芯的价格将在5年内下降约60%,达到约每千瓦时145美元。大规模生产将降低锂电池的成本
丽珠得乐

16-11-04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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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第宣布将量产电动车。。。

那么我想,按这个市场发展,接下来会开始有新的汽车品牌出现在市场:爱迪生,安培,欧姆,赫兹,伏特。。。。。。
丽珠得乐

16-11-0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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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
 

三、申补企业的条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四、补助申报程序
(一)补助由我省境内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提出申请。对未在我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其销售机构须在新能源汽车销售所在区域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相应的销售区域设立2家(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补助采取年初预拨方式,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年预计销售情况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工信、财政、科技、发改四部门申报,由四部门核准后逐级联合上报至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同时抄报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经四部门组织审核并预拨补助资金。
(三)年度终了后进行资金清算。年度终了后,生产企业提交2016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财政部清算下达的节能专项资金通知复印件、申报中央财政补助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销售机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或委托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上述申报材料各四份(附电子版),逐级递交给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财政、科技、发改四部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联合本地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三部门审查合格后,于2017年4月底之前上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委(逾期不受理),同时抄报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四部门组织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五、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要科学制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四部门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对应四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负责对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生产企业、销售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补助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应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负责。对于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未达到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五)各设区市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四部门备案。
(六)本实施细则由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负责解释,国家若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sollos

16-11-02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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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2016/11/2 15:24:45  

北极星储能网讯:今日,北极星储能网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已发布。根据方案,新能源汽车补助对象是2016年度在本省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登记注册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其中,个人用户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其中,购买纯电动客车最高补贴为9万元。

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

为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实施和产业快速发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我办根据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精神,特制定《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

一、补助对象和范围
补助对象是指2016年度在本省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登记注册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其中,个人用户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者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支付,省级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
补助范围是指纳入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含过户的新能源汽车。

二、省级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以及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2016年补助标准:乘用车、客车补助标准在2015年省级补助基础退坡10%,专用车补助标准在2015年省级补助的基础上退坡30%。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如下:
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标准
 
 

三、申补企业的条件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生产和推广能力,应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四、补助申报程序
(一)补助由我省境内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提出申请。对未在我省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其销售机构须在新能源汽车销售所在区域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在相应的销售区域设立2家(含)以上新能源汽车维修服务中心。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补助采取年初预拨方式,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全年预计销售情况向企业注册所在地工信、财政、科技、发改四部门申报,由四部门核准后逐级联合上报至省财政厅、省工信委,同时抄报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经四部门组织审核并预拨补助资金。
(三)年度终了后进行资金清算。年度终了后,生产企业提交2016年度的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财政部清算下达的节能专项资金通知复印件、申报中央财政补助的所有材料复印件、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销售机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与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或委托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上述申报材料各四份(附电子版),逐级递交给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财政、科技、发改四部门。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联合本地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三部门审查合格后,于2017年4月底之前上报省财政厅、省工信委(逾期不受理),同时抄报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四部门组织审核并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五、工作要求
各设区市要科学制定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环卫、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和省级财政支持政策形成互补和合力,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四部门将加强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的监督、核查。
(一)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对应四部门承担对申请材料的审核责任。负责对申请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的生产企业、销售机构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补助申请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单位,将追回补助资金,取消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应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负责。对于产品质量、售后保障等未达到要求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五)各设区市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制定本地区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并于2016年10月底前报四部门备案。
(六)本实施细则由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负责解释,国家若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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