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基层和大医院用上一样的药在新版目录调整中,相比于单纯的品种数量增减,更值得关注的是本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所释放出的制度信号。作为我国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不仅是一份药品清单,而是贯穿药品遴选、采购、配备、使用等多个环节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推进分级诊疗、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
"本轮目录调整最大的变化,并不是新增了109个品种,而是目录遴选理念发生了变化。"
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谷先锋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与2018年版相比,新版目录正由过去更加注重"保基本、控费用",逐步转向更加突出"临床必需、上下衔接",更加注重药品临床使用价值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需求。
新增的109个基药品种,大多是在临床中使用广泛、医生认可度较高、循证医学证据较为充分的品种。”
中国医药健康发展促进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
北京盛世康来
中药营销策划公司董事长申勇在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目录调整更加突出以临床需求为导向,有助于让更多常见病、多发病患者获得更加规范、优质的药物治疗。
这种理念变化,在目录调整中已有充分体现。此次新增品种更加聚焦慢性病、常见病和儿童等重点领域,
创新药实现较大规模纳入,儿童适宜药品及剂型持续扩容,均体现出目录遴选正由满足基本用药保障,逐步向提升临床诊疗能力和患者获益延伸。谷先锋认为,新增的慢病治疗药物有助于填补基层医疗机构部分用药空白,提升基层慢病管理能力;儿童用药保障持续加强,则将进一步改善儿童药品可及性,并为儿童药研发创新提供更加稳定的临床应用场景。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非孤立调整,而是正在与医保目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制度形成更加紧密的协同关系。
南京循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郭新峰向记者表示,与每年动态调整、主要解决患者支付问题的国家医保目录相比,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更新周期相对较长,更强调基层医疗机构长期稳定配备和使用药品,两者在制度定位上形成互补。未来,基本药物管理更有可能围绕医联体、医共体整体药品配备和使用开展
综合管理,而不是简单考核单个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比例,从而加强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用药衔接。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扩围,集采药品持续向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
零售药店延伸,第十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更首次提出以紧密型医共体为单位统一报量,多项改革正在推动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郭新峰认为,新版目录进一步体现了与国家集采制度的衔接思路,将有助于推动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和集采制度协同发力,更好满足基层群众用药需求。
除了制度之间的协同,新版目录的价值还体现在基层
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上。申勇表示,随着新版目录正式实施,地方层面预计还将围绕药品配备、配送、临床使用等方面完善配套措施。伴随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更加丰富,合理用药培训、临床诊疗指南推广等配套工作也将同步推进,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由"有药可配"向"有药会用"转变,持续提升基层诊疗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