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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天色从墨黑渐染成鱼肚白,案头的残酒还剩半盏,琥珀色的酒液在晨光里泛着冷光。自昨夜掌灯时分举杯,青瓷酒杯碰在唇边的凉意仿佛还停留在肌肤上,转眼已是东方既白。醉意像件湿透的棉袍裹在身上,昏沉中倒比清醒时看得更分明——那颗在俗世里翻滚了半生的心,此刻竟如老庙里的铁钟般,被什么东西撞得嗡嗡作响,震出的只有一个念头:要去寻他。
这念头来得古怪,却又扎实得像脚底的石板路。年轻时总以为情爱该是春日桃花,要灼灼其华,要两心相映。如今才懂,有些执念是寒冬腊月里的炭火,明知会烧尽自己,偏要一头扎进去。我摸了摸胸口,那里的心跳得又沉又稳,像铁匠铺里反复锤炼的铁块,每一次搏动都朝着一个方向。哪怕前方是刀山火海,是十年饮冰,这颗心怕是再难回头了。
至于他呢?那个让我甘愿把余生当柴薪的人,他心里有没有我的位置?酒意上涌时曾反复琢磨这个问题,像反复摩挲一块生了锈的铜钱。可此刻看着窗棂上凝结的霜花,忽然就释怀了。就像农人只管播种,不问收成;就像烛火只管燃烧,不问是否照亮了谁。只要这腔热血还在为他奔流,只要想起他时,喉间还会泛起当年初遇时的甜意,便已是人间至幸。
钢笔在指尖,转了又转,看向空白的笔记本想了又想。罢了,有些心事,原就不必诉诸笔墨。炉火渐渐熄了,屋里开始泛着凉意,可我知道,只要那颗铁石般的心还在跳动,这人间的风雪,便也算不得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