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相信,人心是肉长的;
我曾相信,宽容是世界上最柔软却最有力量的语言。
我一次又一次地原谅,天真地以为,善意终将唤醒一个装睡的灵魂。
直到今天,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周老师,谢谢你,让我成为了人生中第一次“被告”。
这个身份,是你强加给我的。可我不会愤怒,因为我知道,
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未必有罪;而站在原告席上的人,也未必无辜。一、我原谅了你九十九次,你把第一百次变成了一场噩梦我心慈手软,曾无数次为你找借口
,哪怕所有人都说你是骗子,我还选择你说的:
让我相信你!
你说谎,我当你是有苦衷,因为你告诉我那是善意的谎言;
你欺骗,我当你是一时糊涂。
哪怕你满口谎言、没有一句真话,哪怕你一次次透支我对你最后的信任,我都告诉自己——也许下一次,她就醒了。
可你没有,从来没有!
你不顾闺蜜的反复劝阻,选择了一条我永远无法原谅的路:你把手伸向了我正在读高三的儿子。
你两次用假名混入学校,骚扰、跟踪、恐吓那个在重点班挑灯夜战的孩子。你知道高三意味着什么吗?那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那是一分耕耘未必有一分收获的修罗场。而你,一个人民教师,一个两个孩子的母亲,竟然用最残忍的方式,去摧毁一个孩子的未来。
我的儿子,成绩从班级前十跌到了三十六名。他开始夜夜噩梦,不敢出门,眼神里全是恐惧。那个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被你活生生逼成了惊弓之鸟。
周老师,你是老师啊!你教书育人,可你教的这是什么书?你育的这是什么人?你去学心理学为的就是去这么研究和伤害所有善良的男人?二、你连摄像头都敢骗,还有什么伤天害理做不出?你在派出所装疯卖傻,面对监控录像的铁证,你死不承认。你连摄像头和监控都敢骗,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事是你做不到的?
(周老师你在学校骚扰的监控我一直未曝光,也未提示给
教育系统的有关部门)
古语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你身为政协委员,身为人民教师,却连做人最基本的诚信都已丧失。你对天不诚,对地不诚,对人不诚,甚至对摄像头都不诚——你活在谎言编织的茧房里,以为只要自己不承认,真相就不存在。可真相从来不会因为你的否认而消失,它只是静静地在等,等一个水落石出的日子。
三、你用假名去婚介所欺诈,又叫人打断我四根肋骨有人怀疑我在写小说,因为他们不敢相信,现实生活中怎么可能有这么坏的人?更何况她还是一名政协委员、一名人民教师?
可这一切,都是血淋淋的事实。
2025年,你使用假名“李铃铃”去婚介所登记,实施婚恋欺骗。你用假身份去玩弄他人的感情,你的心里,可曾有过一丝愧疚?
2025年11月27日,你与你的配偶肖校长设局,将我诱骗至海洋明珠小区。你们纠集了六名社会人员,持械围殴那个曾经宁愿为你摘星星的男人。四根肋骨被打断,经司法鉴定为轻伤二级。他们当时还抢走了我的手机和黄金项链(手机后由警察归还)——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抢夺罪,三罪并举。
而你呢?你就一直在楼上欣赏,像观看一场好象与你无关的演出。
我高呼救命,求好心人报警。那一刻的绝望,比断裂的肋骨更痛千倍万倍。
四、如今你告我侵犯名誉权,我笑了你说我侵犯了你的名誉权?
可法律上有一句最朴素的话:
名誉权保护的是真实的名誉,而不是伪装的面具。 如果一个人本就没有名誉可言,又何来侵犯?(难怪有粉丝说,如果人连脸都不要,还要什么名誉?比如《她的盛焰》这剧中人。)
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据可查、有证可依。监控录像、司法鉴定、婚介所记录、派出所笔录——真相的铁证如山,压不垮、烧不毁、骗不掉。
我写的每一个字,都是以事实为准绳。你骗得了摄像头,骗得了派出所,但你骗不了法律,更骗不了人心。
五、这一回,我不会再心慈手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孔子的这句话,我至今才真正读懂。
我曾以德报怨,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如今,我不会再退让半步。
为了我高三的儿子,为了那个被你们打断四根肋骨却依然站着的男人,为了所有曾被欺骗、被伤害的人,我会站在法庭上,把真相一字一句地说清楚。
你颠覆了我的三观,但你颠覆不了事实。六、尾声传票到了,庭审还会远吗?
你给了我一纸传票,我却把它当作正义的请柬。
因为我知道,法庭之上,不认身份,不认哭闹,不认谎言——只认证据,只认事实。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一条路,我走定了。
以事实为剑,以法律为盾。我,准备好了。
也请你准备好——面对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