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程的第一大股东是原来是
百度阿,难怪有种似曾相识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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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集团-S(
hk09961 )$ 作恶太多,应得的。
携程系市占率超50%,高端酒店/国际机票近70%;长期通过“特牌/金牌”搞二选一、强制改价、高佣金+隐性成本(佣金15%-20%,隐性成本叠加近40%)、流量屏蔽等,多地约谈后仍不悔改。
做过的其他恶:
携程长期存在捆绑销售、
大数据杀熟、退改陷阱、隐私泄露、商家压榨、虚假宣传、售后敷衍、垄断违规等损害用户与商家利益的行为,以下为核心事实 :
一、用户端常见“坑”
1. 捆绑销售:默认勾选航意险、酒店券等附加费,取消勾选可能导致订单失效,早年被韩雪等曝光,引发全网关注。
2. 大数据杀熟:同一产品,老用户/特定设备/高等级会员价格更高,如铂金会员订酒店比普通会员贵200元/晚,不同手机查同航班差价可达数百上千元。
3. 退改陷阱:退改手续费远高于航司/酒店官网,如机票退票收80%手续费,官网仅20%;规则隐蔽,如免费取消房型事后变不可取消。
4. 隐私泄露:用户订单信息易流出,导致诈骗、改签等骚扰电话,2025年底因与柬埔寨旅游局合作推广,引发用户对
信息安全与出行风险的强烈担忧。
5. 虚假宣传与擅自变更:跟团游擅自降住宿标准、换酒店;用低价引流,实际消费远超预期,事后补偿敷衍,如仅赔500元企图“封口”。
6. 售后敷衍:客服推诿,投诉处理低效,规则偏袒商家,如礼品卡遭诈骗后拒绝合理退款。
二、商家端霸权行为
1. 强制二选一与高佣金:通过特牌/金牌体系逼商家签排他协议,入驻其他平台就限流/下架;佣金15%-20%,
稀缺资源达30%,叠加隐性成本,商家压力巨大。
2. 擅自调价:“调价助手”未经许可改酒店价格,商家关功能则被限流,曾有酒店一夜损失12万,整改流于表面。
三、其他争议
- 金融合规风险:助贷业务违规,合作无牌机构、利率超红线被监管叫停。
- 员工管理失误:办公平台下线误发全员离职通知,引发内部恐慌。
其实国内的旅行APP平台都有类似的问题,为什么只有携程被调查呢?
携程因市场地位、行为性质、整改态度的差异,被监管升级为反垄断立案,其他平台多为约谈/整改,核心原因如下(均有公开监管信息佐证)
一、市场地位:具备“支配地位”是关键门槛
- 携程系(含去哪儿、同程等)酒旅交易额占比约56%,高端酒店、国际机票等细分领域近70%,满足《反垄断法》“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 飞猪、美团旅行等虽有违规,但市场份额分散(如美团约20%、飞猪约15%),不构成“支配地位”,难以触发《反垄断法》的垄断立案条件。
二、行为性质:系统性、规模化滥用支配地位
1. 核心行为:“调价助手”强制改价且关不掉、“特牌/金牌”变相“二选一”、高佣金+隐性成本近40%,均是利用支配地位挤压商家、限制竞争,而非单一违规。
2. 影响范围:云南民宿协会集体维权、郑州酒店联合举报,多地商家集中投诉,涉及面广、行业危害大,触发监管重点关注 。
3. 其他平台:多为搭售、退改规则等一般性违规,未形成系统性、行业性的垄断挤压。
三、监管进程:多次整改不到位,触发升级
- 2025年7-9月:郑州、贵州等地监管多次约谈携程,要求整改“调价助手”“二选一”等问题,但存在边整改边违规,整改成效不足。
- 2025年12月:云南民宿协会启动反垄断维权,提供大量证据,推动监管层启动全国性立案调查 。
- 其他平台:多在约谈后及时整改,未出现“屡改屡犯”,未触发垄断立案。
结论
- 不是“只有携程作恶”,而是其具备支配地位+行为更系统+整改不到位,符合《反垄断法》立案条件;其他平台因份额/行为/整改差异,暂处约谈/整改阶段,并非未被监管。
- 2025年8月贵州市监局曾集中约谈携程、美团、飞猪、抖音、同程等5家平台,并非只针对携程。
那么微信为什么没有被调查呢?
微信未触发垄断立案的四大关键原因:
1. 相关市场界定复杂:微信横跨即时通讯、社交、支付、小程序等,不同场景替代选择不同(如钉钉/飞书用于办公、QQ侧重年轻用户),难以简单认定“单一市场支配地位”,与携程酒旅市场份额约56%(高端近70%)的清晰界定不同。
2. 行为性质非“系统性滥用”:微信的外链限制、生态规则等多为平台治理行为,且有合规理由(如安全、反外挂);携程是利用支配地位强制二选一、强改价、高佣金挤压商家,属典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且有多地商家集体举报。
3. 整改响应及时:微信在互联互通、支付监管等要求下快速配合整改,无“边改边犯”;携程则在多次约谈后仍存在同类违规,触发立案升级。
4. 社会影响与监管优先级:微信涉及10亿+用户基础服务,监管+用户基础服务,监管更倾向平稳整改、风险可控;携程违规集中在B端商家,行业危害集中,适合立案震慑。
总之,核心原因一句话说透:微信未被反垄断立案,是因法律上未同时满足“清晰相关市场+明确支配地位+无正当理由的系统性滥用+整改无效”这四大立案要件;携程则四项全中,触发《反垄断法》立案标准。
就是一句话,相对于其他旅行平台,都做恶,但是人家份额小,行为情轻,危害性小,不像携程屡教不改。
相对于微信,微信虽然份额大,但是没做什么大恶,并且人家积极整改,合规放在第一位(此时脑海中想象小马哥小心翼翼颤颤巍巍大样子,生怕一不小心把腾讯弄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