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们来详细地用现代白-话文解释一下这段《瑜伽师地论》中的文字。
这段话的核心是分析和解释我们所能感知到的物质世界(色聚) 是由什么构成的,以及这些构成部分是如何相互关联、如何存在的。
第一部分:物质聚合体(色聚)的十四个组成部分
[古文] 復次於諸色聚中。略有十四種事。謂地水火風。色聲香味觸。及眼等五根。除唯意所行色。一切色聚。有色諸根所攝者。有一切。如所說事界。如有色諸根所攝聚。如是有色諸根所依大種所攝聚亦爾。所餘色聚除有色諸根唯有餘界。
[白话解释]
再者,对于任何一个物质聚合体(比如一个
苹果、一块石头、一个人体),我们可以分析出它大致包含十四种“事”(事物或成分):
四种基本元素(四大种):地(坚硬性)、水(湿润性)、火(温暖性)、风(流动性)。
五种感官对象(五境):色(颜色形状)、声(声音)、香(香气)、味(味道)、触(触感)。
五种感官器官(五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这里要排除一种特殊情况,即纯粹由意识想象出来的、没有物理实体的“颜色形态”(唯意所行色)。
那么,任何一个物质聚合体,如果它本身就包含了有形态的感官器官(比如一个完整的人或动物),那么它自然就具备了上述所说的全部(或大部分)“事”和其对应的“界”(功能范畴)。同样的,构成这些感官器官所依赖的“四大种”也是如此。
对于那些不包含感官器官的物质聚合体(比如一块石头),它就只含有除了五根之外的其他“界”(如四大种和色香味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