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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竞价的底层逻辑:一场精密的"价格拍卖会"
集合竞价本质上是交易所通过集中撮合机制确定开盘价的过程。其核心规则可概括为"三优先一最大":
价格优先:高价买单优先于低价买单,低价卖单优先于高价卖单。例如,某股买一价为10.5元(200手),卖一价为10.3元(300手),此时所有高于10.3元的买单和低于10.5元的卖单均可成交。
时间优先:同价位委托按提交时间顺序成交。若投资者A在9:15挂单10.4元买入,投资者B在9:16挂单10.4元买入,则A的订单优先成交。
成交量最大:系统选取使未成交委托量最小的价格作为开盘价。例如,当开盘价定为10.4元时,可撮合150手买单与180手卖单,此时10.4元即为最优价格。
涨跌幅限制:主板股票涨跌幅为±10%,ST股为±5%,科创板/创业板为±20%。超出限制的委托将被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