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这是一份系统性、方向性、甚至可以说是“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枢文件”的政策纲领。
这份文件的核心,不再是单纯的装机增长,而是——如何让新能源真正用得上、用得稳、用得好。
从“装机逻辑”到“消纳逻辑”:
能源转型进入第二阶段
过去五年,中
国新能源 发展速度惊人。风光装机容量连续刷新纪录,但随之而来的,是“弃光弃风”问题的结构性回潮。
《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要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到2035年,要建成“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
这意味着,国家层面已将“新能源消纳能力”上升为能源安全和系统稳定的关键指标,标志着新能源发展从以装机规模为中心的“量的扩张”,进入以系统调控与市场机制为核心的“质的提升”阶段。
一句话总结就是: “从建多少电站,转向能消纳多少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