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用一句话形容
泡泡玛特的商业模式,就是以IP为核心的平台公司,泡泡玛特围绕IP做三件事,IP创造+IP商业化+IP运营。
泡泡玛特的CEO王宁打过一个比方,泡泡玛特类似一家唱片公司,唱片公司存在的意义就是找到天才音乐家为其作品制作唱片,发行唱片,销售唱片。让我们想象一下,古典乐天才肖邦在市中心广场上弹奏他的作品,听众们的打赏是肖邦的唯一收入来源,这种收入本质上还是出卖自己的时间和技能,由于演奏受到时间和场地的限制,因此肖邦很难获得巨额的稳定收入。当有了唱片公司之后,这一切就变得不同,把肖邦的音乐刻进一张CD就可以让远在南半球的音乐迷们坐在家中欣赏。
回到泡泡玛特的商业模式,通过标准化的流程帮助艺术家的作品快速变现,并让消费者和这些IP产生情感联结,满足人们对艺术的欣赏和精神慰藉的需求,这就是泡泡玛特的价值所在。
泡泡玛特的头部IP Molly就是香港设计师王信明(Kenny Wong)在2006年的作品,泡泡玛特在2016年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挖掘到了Molly这个IP,王宁当即决定和Kenny Wong独家合作,共同开发Molly这个IP,得益于泡泡玛特高效的商业化和运营能力,Molly很快成为了泡泡玛特收入最高的IP,2024年Molly这款IP的总收入是20.9亿元,占泡泡玛特总营收(130.4亿元)的约16.1%。IP商业化的这套打法后期也很快被验证是可复制的,继Molly之后,还诞生了THE MON
STER S、SKULLPANDA、CRY
BABY 等等知名设计师IP,在财报中被明确列为四大“10亿级IP”。
泡泡玛特本质上是一家平台公司,它帮助艺术家把他们的创意、设计通过各种载体(手办,毛绒玩具,积木,饰品等等)实现规模化,商业化,再通过后期的IP运营,让IP保持活力,形成持续的潮流文化。
过去内容型平台公司的商业模式有一个明显的短板,是需要公司有持续打造爆款内容的能力,而很多时候一个内容的出圈并没有规律可以寻找,甚至很大程度上来自于运气,这就是为什么电影,音乐,游戏公司的普遍估值不高,
迪士尼作为球内容IP巨头,也需要几年甚至十年才制作出一个现象级IP,而泡泡玛特不光自己孵化IP内容,更会去挖掘全世界优秀的艺术家,内容的生产可以凭借外部智慧来完成,外部艺术家们源源不断的创意是泡泡玛特
基业长青的关键,所以泡泡玛特的投资人常说,爆款IP拉长时间看,很大概率还是会在泡泡玛特中创造。
泡泡玛特相比迪士尼的另一大优势是试错成本很低,且得到反馈的周期又很短。对最有可能出现爆款的IP先做市场实验,主推一到两个产品看市场的反应。对有潜力的市场可以先投放
机器人商店,一个占地几平米的自助贩卖盲盒机,收集当地市场的潜在购买力。对IP衍生品比如饰品、甜品,先开快闪店,收集市场需求和数据,从而决定是否开辟新的业务线。
做内容的平台公司一旦壮大之后,会产生“飞轮效应”,全世界所有的艺术家都知道我的作品在泡泡玛特会得到最大的商业化价值,与泡泡玛特签约成为艺术家的首选,所以泡泡玛特在IP的供给质量也会提高,从而让泡泡玛特的内容版图有更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