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W(hk
hk03690)$美团似乎模糊了平台与商家的界限。本质上,平台应该扮演基础设施提供者的角色,其合理利润理应低于实际经营商品的商家——毕竟商家承担了从原材料到终端服务的全部经营风险。那些为美团辩解的人,多半是站在消费者或平台角度思考。若角色转换,让他们亲自经营餐饮店铺,恐怕对平台的态度就会截然不同。
对比淘宝的商业模式或许更能说明问题:在淘宝开设个人店铺,平台并不收取基础交易佣金,商家完全自主经营。只有当需要流量推广时,才需支付广告费用。这种"基础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的模式,更符合平台经济的本质定位。而当前美团的高抽成模式,某种程度上已经逾越了平台应有的边界,将本应由商家获得的利润转移到了平台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