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 拟终止收购联创超导股权
联创光电拟通过增资及收购少部分股权的交易方式实现对联创超导并表。在回函过程中发现,联创超导2023年财务数据与主要客户宁夏旭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樱”)母公司宁夏盈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盈谷股份 ”)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主要是:问题1、2023年度盈谷股份对联创超导预付款项金额为2500万元,而联创超导预收款项科目未显示该笔款项;问题2、联创超导2023年度对宁夏旭樱实现7539.82万元销售收入,但盈谷股份2023年年报未将联创超导列入其前五大供应商名单。
联创超导2023年度上述财务数据与主要客户宁夏旭樱母公司盈谷股份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差异,涉及收入确认问题,主要表现为双方对验收时点的理解不同导致联创超导收入确认与对方资产入账时点出现差异,联创超导相关收入确认于2023年,对方资产入账时间为2024年,双方暂无法统一。
联创超导审计报告的有效期已经期满失效,联创超导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也即将期满失效,若继续推进交易,需重新对联创超导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
截至2024年10月底,联创超导实现的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营业收入4520.84万元、净利润-1311.7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1470.16万元,与前期资产评估报告中测算的2024年业绩预测数据全年目标(营业收入32968.14万元,净利润4600.13万元)差距较大。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拟决定终止上述交易,后续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