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
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二要加强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
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对作为公共设施的
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三要鼓励加强
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四要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
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