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世股份:董事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关于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01-29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
关于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以及不存在限制、禁止转让的说明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孙忠正、孙静、赵秀芳、刘晓明、万瑞昕、万光宝及杨波合计持有的青岛康平铁路玻璃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康平”)60%的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孙忠正、孙静、赵秀芳、刘晓明、万瑞昕、万光宝及杨波所持青岛康平合计30%的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孙忠正、孙静、赵秀芳、刘晓明、万瑞昕、万光宝及杨波所持青岛康平合计30%的股权;并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万元,将用于本次交易现金价款的支付。(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现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以及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青岛康平股东孙忠正、孙静、赵秀芳、刘晓明、万瑞昕、万光宝及杨波合法拥有青岛康平100%的股权,享有前述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和权益。同时,青岛康平股权也未附设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在使用、表决、转让限制等取得收益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所有权方面的任何限制)。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孙忠正、孙静、刘晓明、万瑞昕、万光宝、杨波、赵秀芳等7自然人合计持有的青岛康平公司100%股权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质押、司法冻结或司法查封等情况,也不存在任何协议、承诺或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割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承诺方: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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