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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市要T加0--可转债攻略

15-07-14 23:27 35060次浏览
文成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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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承压转债冰火两重天 高估值限制操作空间


2015年07月14日 08:45来源: 编辑: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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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13日),尽管A股市场延续强势反弹格局,但转债市场已出现分化迹象。
  本周一(13日),尽管A股市场延续强势反弹格局,但转债市场已出现分化迹象。一方面,6月底刚刚上市的航信转债复牌大涨近30%,另一方面,已经或即将进入赎回期的格力转债、电气转债则不顾正股涨停,双双逆势下跌。分析人士指出,经过近日连续上涨之后,A股市场或将进入震荡格局,转债投资仍需防范“杀估值”风险,以逢低吸纳、波段操作为主。

  个券两极分化


  昨日A股市场再现逾千只个股涨停。转债指数虽然仍在上涨,但个券走势出现分化,整体表现远不及正股。

  昨日中证转债 指数收于346.76点,仅微涨4.86点或1.42%,涨幅小于上证综指的2.39%和深证成指 的4.78%。

  个券呈现两极分化走势。具体看,截至收盘,航信转债大涨28.84%,居转债涨幅首位,该券也是5只个券中唯一的上涨品种。格力转债全天大跌11.20%,表现远弱于正股,电气转债、14宝钢EB、15天集EB亦分别下跌3.95%、0.82%、0.29%。对应的5只正股中,除14宝钢EB对应的新华保险 下跌2.83%、15天集EB对应的天士力 上涨4.78%外,其他3只个股均以涨停报收。至此,昨日转债市场再次整体跑输正股。

  值得一提的是,昨日正常交易的“纯正”可转债仅剩航信、格力和电气3只。即便加上可交换债14宝钢EB、15天集EB,转债市场存量券也仅有5只,稀缺性可见一斑。

  高估值限制操作空间

  在当前个券稀缺的市场环境下,昨日转债市场的冰火两重天走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航信转债和格力转债两只个券。

  市场人士表示,航信转债昨日走势抢眼的原因,一是该券本周一刚刚跟随正股复牌,在上周四以来大范围个股连续涨停的示范效应下,投资者预期其正股还将继续上涨,因此无涨跌停板限制的转债遭到哄抢;二是,该券赎回起始日在今年12月14日,“杀估值”的压力相对较小。

  格力转债恰恰相反。上周五在格力地产 涨停的背景下,格力转债上涨20.35%,已很大程度上透支了本周一的正股涨幅。因此,尽管本周一格力地产继续涨停,但格力转债反而出现获利回吐。更重要的是,格力转债已经进入赎回条款累计期,未来估值回归概率较大,而上周五大涨之后,其转股溢价率一度高达57.34%,本周一顺势回调也是顺理成章。

  分析机构指出,当前A股市场最恐慌阶段已经过去,短期市场有望延续反弹,但从中期角度看,资金力量、市场情绪、政策面还不支持A股持续大幅反弹,未来市场或将进入箱体震荡阶段。在此背景下,高估值或继续制约转债表现。

  数据显示,截至昨日收盘,格力转债转债溢价率仍高达26.99%,将于8月3日进入赎回期的电气转债转股溢价率为15.94%,航信转债转股溢价率更高达129.23%。

  分析人士表示,考虑到格力、电力转债的估值仍然高,且已经或即将进入赎回期,建议投资者以逢高兑现为主。航信转债虽然短期尚无“杀估值”压力,但考虑到其债券价格已经包括了较高的正股上涨预期,投资者不宜追高,可波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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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达达

15-08-2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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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债也没有参与价值,都要跌向100元
开盘进了少量的电气转,挂高单卖出,只成交部分,剩下一部分砍完了。
1/3的筹码获利,2/3的筹码割肉,总体亏
是时候休息一下了
熊市的时间将是漫长的
等待是唯一的选择
主力资金转向其他固收产品是正道
文成达达

15-08-24 10:11

0
一网打尽的走势
所有3500点上方的筹码全部套死
很多人开始认可是熊市了
之后将是绞肉机行情,不断的砍杀短线资金
毫无参与价值
文成达达

15-08-2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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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斌:去泡沫比去杠杆更残酷 老手死在抄底的路上
2015年08月23日 07:49作者:但斌来源: 编辑:东方财富网
字体:大中小|已有204人评论,共5847人参与讨论|用手机讨论
但斌:去杠杆实际上并不可怕,从跌幅来说,从200块跌到100块钱跌50%,但去泡沫有可能从100块钱到10块钱,去泡沫比去杠杆残酷性更厉害一些。我曾转过一句话是说“如果有一天你被套了,想骂国家的时候,要记得国家曾经救过你”。现在又开始最残酷的这样的岁月了,我个人认为可能比上一波更残酷。
  去杠杆实际上并不可怕,从跌幅来说,从200块跌到100块钱跌50%,但去泡沫有可能从100块钱到10块钱,去泡沫比去杠杆残酷性更厉害一些。我曾转过一句话是说“如果有一天你被套了,想骂国家的时候,要记得国家曾经救过你”。现在又开始最残酷的这样的岁月了,我个人认为可能比上一波更残酷。

  一、国内外资本市场均面临不确定性

  从海外的情况来看,就目前来看,海外的情况跟A股一样都不太好做,实际上都面临一个比较大的不太确定性的未来,上周五美国的市场也是50天均线穿越200天均线,可以看到美国长期走势实际上也是非常不确定的。

  A股更不用说了,8月18日又开始千股跌停,我们刚刚去完了杠杆,这次真的要去泡沫了。我说去杠杆实际上并不可怕,从跌幅来说,从200块跌到100块钱跌50%,但去泡沫有可能从100块钱到10块钱,去泡沫比去杠杆残酷性更厉害一些。

  我曾转过一句话是说“如果有一天你被套了,想骂国家的时候,要记得国家曾经救过你”。现在又开始最残酷的这样的岁月了,我个人认为可能比上一波更残酷。

  二、泡沫破灭之后会有更大的机会来临

  我6月18日在达晨基金年会上,我说A股市场一定会经历一次1987年的股灾,大盘会跌20%-30%,个股会跌50%以上。一个重要的判断,或者说洞察力是能够帮助我们寻找到一些重大的机会,回避一些重大的风险。作为投资人,这是我们必须要做出的一种判断。

  我个人的体会,越是股灾的时刻机会越大,包括这一次。如果这一次的股灾,比方说类似互联网泡沫破裂的时刻,如果真的能够类似于这样的股灾的话,可能大机会就来了。当然你要保存现金,保存现金才会有这次泡沫破裂的时候。在我熟悉的海外市场里面,往往泡沫破裂的时候机会是非常大的。比方说互联网泡沫和中概股大跌的时候,那两次都是最佳的历史时期。所以对专业投资人来说,不怕暴跌,也不破大跌,就怕横在那里不做交易。未来的市场,我感觉中国这样的市场泡沫真的能够下来的话是非常有机会的。

  三、投资就是比谁看得准、看得远、能坚持

  在海外要从基本面出发去研究企业,这个是非常关键的。选择到基本面非常好的公司,你长期持有,这个获得的收益是非常可观的。我以同仁堂为例,同仁堂在2001年的时候也是2毛多钱,如果能够长期投资持到现在,这个投资回报率也是相当惊人的。

  如果在美国、香港,我们说投机失败,那是非常严重的惩罚。去年有一只股票叫GTAT(美股),这个公司出事以后,一开盘跌92%。我看国内很多人还去抢反弹,从8毛钱抢到1.4元。第二天一开盘4毛钱,第三天就没了。所以在海外做投资是要非常慎重的。如果我们犯了严重错误受到的惩罚是非常致命的。但是在国内,我们的市场对机构和对老百姓实在是太好了,连超日这种已经被弄掉的又起来了,万福生科造假又起来了,獐子岛一次次没有了,还能够再创新高。

  即便在中概股暴跌的时刻,有一个公司在这几年所有中国的公司回报率最高的就是唯品会,当时在大跌的时候怎么跌这个公司都不跌,基本上在4块钱上下横着。当中概股爆跌完以后,回归正常的市场表现的时候,这个股票差不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从4块钱涨到了220美金,就是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唯品会的基本面我是这样理解的,一种商业模式,为什么唯品会会有这么高的涨幅,这也是我跟一个做服装的上市公司的企业家交流,他点醒了我。比如这个服装企业,一般的服装企业毛利率很高,但主要是因为库存比较大,抵消了高毛利的商业模式。他过去处理库存,在一个比较偏的地方要打折卖掉,2、3折卖掉。唯品会可以很快地帮他处理掉库存,唯品会相当于成千上百家他们这样的企业之和。比如我这个朋友的企业市值是80亿左右,那唯品会的市值应该是这些企业打一个折的之和的市值。所以唯品会的基本面得到大家的认同之后,他的涨势就是45度的斜率,而且涨得非常快。所以在海外我个人的体会,包括腾讯这样的商业模式,如果一旦获得市场的认同,基本面有一个很强劲的表现的话,那么他的回报和走势甚至是超越国内这些走势的。

  另外我也想借助腾讯的案例跟大家交流一下关于商业模式的变迁导致投资结果的不一样问题。在投资腾讯上,李泽楷当时投了220万美金,他在两年之后用1260万美金卖给南非的一家集团。他如果不卖,他用15年的时间超越他爸爸一生的努力。李嘉诚是什么人?李嘉诚是最顶级的商人。他的商业模式是什么?是地产港口。深圳的地产,北京的地产,上海最好的地都是李嘉诚,包括市政府那边的也是李嘉诚的。即便他拿到中国最好的地,还有最好的港口。他赚的钱没有他儿子在腾讯的股票上持有15年不动赚的钱多,为什么?因为商业模式不一样。现在的商业模式,互联网是赢家通吃。这个时代导致的商业模式的不一致可能给我们投资会带来非常不一样的未来。我们在海外的投资也主要集中在这样的商业模式,比如奇虎360、唯品会这样的商业模式,包括最近美国资本市场,现在主要集中在六大公司里面,你看的全是商业模式颠覆式、革命式的方式吸引了大量的基金。

  我们从海外一步一步走来,总的来说我们的投资理念是一致的,发掘杰出的企业。在海外做投资,如果你的基本面不重视的话,万一踩到地雷的话是要命的。但如果你发现的是非常杰出的企业,而且相对来说比较合理的价格去投资的话,然后做一些相对来说比较长期的投资,那么你的回报是非常好的。

  四、A股观点回顾

  我在2015年6月18日在达晨创投经济论坛上的发言,当时下面有五六百位企业家都是达晨投过的上市的或准备上市的企业家,我交流了几个观点。我说A股市场可能面临很严重的杠杆问题,包括泡沫问题,大盘可能会跌百分之二三十,个股可能会跌百分之五十以上。

  纳斯达克历史平均最高是96倍,我们这次是147倍。我们从147倍跌到80倍,救到了100倍,现在还是80多倍。纳斯达克从96倍的市盈率最低跌到14.5倍的市盈率,现在平均是30多倍。我估计,如果做一个比较的话,我们创业板的市盈率低点有可能跌到30倍的市盈率,就是从90倍的市盈率再跌到30倍的市盈率,平衡是在40倍左右,也许,但也可能是更极端的。在纳斯达克的公司当中,大多数公司是永远没有回来的,只有几家公司现在成长为巨人的公司把他的市值又撑起来了,但其他很多公司就没有了。

  现在从全球来看,香港市场可以说是全世界最低估的市场,从全世界来看香港市场是最便宜的市场,但是便宜能不能更便宜?这是一个问题。我记得曹仁超写过一段话,他说当时去抄一个股票的底盘,这个股票跌了90%,从他抄完之后又跌了90%,就是一个股票已经跌了90%,他买了以后又跌了90%。而且这是一个蓝筹股,后来又涨起来了。当泡沫破裂的时候,抄底是有很大问题的。老手死在什么?是死在抄底的路上,新手是套在山顶上。

  五、全球资产配置更需关注美元资产

  从全球资产配置的角度来说,目前应该远离泡沫,远离危险的地方。当然相比之下,从目前全球来看,美元可能还是安全的地方。在大类资产构成当中,从美国的产业链和未来商业模式的变迁角度来说,腾讯、谷歌,像这样的商业模式的公司可能是最好的避风港。这些公司现在不见得能赚多少钱,但却是安全的去处。当然你放一些美元在那里放着,这可能就是最好的防守。就像有些产品,相对于A股来说,我们换成美元之后自然就涨了4%。

  如果从全球来看更应该遵循价值投资的思考,选择一些好的商业模式,能够有稳定回报的企业去配置资产,这是能比较好的走完投资生涯的选择。
文成达达

15-08-23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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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养老金投资管理办法 批准养老金投资股市
2015年08月23日 17:05来源: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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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养老金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股票不得高于资产净值的30%。
  东方财富网讯 国务院今日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8月17日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行为,保护基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基金),包括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基金。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养老基金结余额,可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一定支付费用后,确定具体投资额度,委托给国务院授权的机构进行投资运营。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要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报告。

  第四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坚持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第五条养老基金投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养老基金投资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签订委托投资合同,受托机构与养老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签订托管合同、与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机构)签订投资管理合同。

  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依照本办法在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中约定。

  第六条养老基金资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及其管理的其他财产。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不得将养老基金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第七条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因养老基金资产的管理、运营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养老基金资产,权益归养老基金所有。

  第八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资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九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权,不得与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固有财产的债务相互抵销;养老基金不同投资组合基金资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条养老基金资产的债务由基金资产本身承担。非因养老基金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资产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养老基金投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国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严格监管。养老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损害养老基金及他人利益、获取不正当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侵占、挪用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

  第二章委托人

  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为养老基金委托投资的委托人,可指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承办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养老基金归集办法,将投资运营的养老基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二)与受托机构签订养老基金委托投资合同。

  (三)向受托机构划拨委托投资资金;向受托机构下达划回委托投资资金的指令,接收划回的投资资金。

  (四)根据受托机构提交的养老基金收益率,进行养老基金的记账、结算和收益分配。

  (五)定期汇总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受托机构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受托机构,是指国家设立、国务院授权的养老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受托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养老基金受托投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办法。

  (二)选择、监督、更换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

  (三)制定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并组织实施。

  (四)根据委托投资合同接收委托人划拨的委托投资资金;根据委托人通知划出委托投资资金。

  (五)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养老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开展养老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投资情况。

  (六)根据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对养老基金托管、投资情况进行监督。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受托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受托机构应当将养老基金单独管理、集中运营、独立核算,可对部分养老基金资产进行直接投资,其他养老基金资产委托其他专业机构投资。

  同一个养老基金投资组合,托管机构与投资管理机构不得为同一机构。

  第十八条申请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的机构,需向受托机构提交申请。受托机构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参照公开招标的原则对具备条件的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管理业务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办法及评审结果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建立健全受托机构、托管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竞争机制,不断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水平。

  第十九条受托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与委托人合同约定。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侵占、挪用受托管理的养老基金资产。

  (四)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托管机构

  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托管机构,是指接受养老基金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基金托管业绩和社会信誉,负责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的商业银行。

  第二十一条托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安全保管养老基金资产。

  (二)以养老基金名义开设基金资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

  (三)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四)负责养老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复核、审查和确认投资管理机构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

  (五)按照规定监督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活动,并定期向受托机构报告监督情况。

  (六)定期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开展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情况的报告。

  (七)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托管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八)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托管机构发现投资管理机构依据交易程序尚未成立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投资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托管机构发现投资管理机构依据交易程序已经成立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其他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投资管理机构,并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机构职责终止:

  (一)违反与受托机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四)受托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托管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托管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六)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托管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托管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托管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二十五条托管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合管理。

  (二)将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与托管的其他财产混合管理。

  (三)将托管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混合管理。

  (四)侵占、挪用托管的养老基金资产。

  (五)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投资管理机构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投资管理机构,是指接受受托机构委托,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或者具有良好的资产管理业绩、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负责养老基金资产投资运营的专业机构。

  第二十七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独立投资运营;应当健全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制度。

  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养老基金资产和受托机构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在行使权利或者履行职责时,应当遵循回避原则。

  第二十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投资管理合同,管理养老基金投资组合和项目。

  (二)对所管理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三)及时与托管机构核对养老基金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

  (四)进行养老基金会计核算,编制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五)按照国家规定保存养老基金投资业务活动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六)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投资管理机构从当期收取的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委托投资资产出现的投资损失。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养老基金资产市场价值大幅度波动。

  (二)有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

  (一)违反与受托机构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二)利用养老基金资产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接管的。

  (四)受托机构有充分理由认为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五)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和依据认为投资管理机构应当被终止职责的。

  (六)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业务资料,在45日内办理基金投资运营业务移交手续,新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接收并行使相应职责。

  第三十三条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养老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对待养老基金资产与其管理的其他财产。

  (三)不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养老基金资产。

  (四)利用养老基金资产或者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向受托机构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六)侵占、挪用养老基金资产。

  (七)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或者利用该信息从事或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的交易活动。

  (八)从事可能使养老基金资产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养老基金投资

  第三十四条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第三十五条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

  第三十六条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第三十七条养老基金投资比例,按照公允价值计算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投资银行活期存款,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定期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国债,债券回购,货币型养老金产品,货币市场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5%。清算备付金、证券清算款以及一级市场证券申购资金视为流动性资产。

  (二)投资一年期以上的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一年期以上的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债券基金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135%。其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40%。

  (三)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养老基金不得用于向他人贷款和提供担保,不得直接投资于权证,但因投资股票、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等投资品种而衍生获得的权证,应当在权证上市交易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四)投资国家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股权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20%。

  由于市场涨跌、资金划拨等原因出现被动投资比例超标的,养老基金投资比例调整应当在合同规定的交易日内完成。

  第三十八条养老基金资产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并按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所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其对冲标的的账面价值。

  第三十九条根据金融市场变化和投资运营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报请国务院对养老基金投资范围和比例进行调整。

  第七章估值和费用

  第四十条受托机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等规定,对养老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和估值。

  当月发生的委托投资资金划入、划出和投资收益分配,以上月末的估值结果作为核算依据。

  第四十一条托管机构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托管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05%。

  第四十二条投资管理机构提取的投资管理费年费率不高于投资管理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0.5%。

  受托机构应当在投资管理合同中规定投资管理机构的业绩基准,制定绩效考核办法。

  第四十三条根据养老基金管理情况,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适时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率进行调整。

  第四十四条受托机构按照养老基金年度净收益的1%提取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余额达到养老基金资产净值5%时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与本金一起投资运营,单独记账,归委托人所有。

  第八章报告制度

  第四十五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告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情况,保证报告内容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受托机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报告有关事项:

  (一)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养老基金资产、收益等财务状况。

  (二)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提交养老基金财务会计报告、投资资产、收益等情况报告。

  (三)向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经济综合部门报送养老基金资产年度审计报告。

  (四)养老基金发生重大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委托人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并编制临时报告书,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托管机构应当按照托管合同和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托管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托管机构应当对投资管理机构编制报告的有关内容进行复核,并根据需要出具复核意见。

  第四十八条投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投资管理合同及受托机构的要求,向受托机构提交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如发生特殊情况,还应当提供临时报告或者进行重大信息披露。

  第四十九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养老基金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向受托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一)减资、合并、分立、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决定申请破产或者被申请破产的。

  (二)涉及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三)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

  (四)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五十一条受托机构应当将委托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依法对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相关主体开展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情况实施监管,加强投资风险防范。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相关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应加强沟通与信息共享。

  第五十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开展调查或者检查应当由两人以上进行,并出示有效证件,承担下列义务:

  (一)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执法,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在调查或者检查时知悉的商业秘密。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四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为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逃避检查,不得谎报、隐匿或者销毁相关证据材料。

  第五十五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管理运营养老基金资产,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为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提供服务,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职业准则和行业规范,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五十七条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情况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障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处理。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受托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十九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五十九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有本办法第二十五条和第三十三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业务。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管理费扣减;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5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六十条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超出投资范围或者违反投资比例规定进行投资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同时处以5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由所在机构暂停或者撤销其养老基金投资管理职务。

  第六十一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提供报告或者提供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以下管理费扣减。

  第六十二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可暂停其接收新的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业务。

  第六十三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受到3次以上警告的,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职责,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四条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及其董事(理事)、监事、管理和从业人员侵占、挪用养老基金资产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第六十五条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养老基金资产或者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除依法给予处罚外,由受托机构终止其养老基金托管或者投资管理职责,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第六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业务收入,并依法处以业务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

  第六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养老基金投资管理、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或者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按照各自职责作出决定。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同一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第六十九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养老基金投资运营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第七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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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关于养老保险资金入市的消息都不算利好
都是伪利好
因为养老保险资金不可能 来接垃圾股的盘
他们就算入市也是定向增发,协议低价转让接手
期望来二级市场接盘的简直就算奢望
文成达达

15-08-2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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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H股周五尾盘上扬
下面两条消息算小利好
周一电器转是否有机会?
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5,20150823540575529.html
核电行业进入第二春
2015年08月23日 08:35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编辑:东方财富
近期,随着核电企业资产证券化、核电行业审批加速、核电“走出去”战略等利好叠加,行业进入第二春。

http://stock.eastmoney.com/news/1406,20150821540309185.html
中巴合作 核电走出去再进一步(股)
2015年08月21日 15:29作者:陈文捷来源: 编辑:东方财富网
文成达达

15-08-2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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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4,20150823540572925.html

全球市场崩盘预警:将在几周内 或是几天内发生(图)
2015年08月23日 08:48来源:凤凰网 编辑:东方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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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原因,包括技术面的和基本面上的,让我们相信美国市场崩溃已经开始。这次崩溃将影响全球市场,特别是西方国家市场。下面的文章里我们将关注美国市场的情况,但是这场崩溃将影响到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市场以及包括香港和日本的远东市场。
  ===本文导读===

  全球市场崩盘预警:将在几周内 或是几天内发生(图)

  夺路狂逃!投资者大规模撤离全球股市

  全球股市大跌 这五件事不能做

  ===全文阅读===

  全球市场崩盘预警:将在几周内 或是几天内发生(图)

  有很多原因,包括技术面的和基本面上的,让我们相信美国市场崩溃已经开始。这次崩溃将影响全球市场,特别是西方国家市场。下面的文章里我们将关注美国市场的情况,但是这场崩溃将影响到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市场以及包括香港和日本的远东市场。

  市场出现崩溃的基本原因是,通缩所带来的破坏以及巨额债务给公司盈利带来的影响。在日本,债务问题已经没有希望。主权债务问题正在冲击欧洲并有可能摧毁欧元。中国存在巨大债务泡沫问题,人民币主动贬值后,远东汇率危机正在加速,新兴市场的崩溃正在发生。考虑到美国股市大量的股票回购和保证金比例,美股已经到了高点,可以预计股市可能出现前所未有的崩溃。我们更加关心股市崩溃的时间点,让我们来看最新的图表。

  我们首先以标普500指数的10年期图表开始,在图中我们看到在经历多年的牛市后,大熊市开始建立,标普500指数目前正在从大熊市的上升楔形通道顶端,标普500目前被一个巨大的分配定所限制。标普500正处于下跌位置,主要是受到新兴市场疲软的影响。在图表的底部,恐慌指数(VIX)已经长期处于低位,这预示着恐慌指数将有巨大的上升空间,这一切都预示着美股将开始下跌。游戏已经结束,市场将出现大量外套。

标普500指数的10年期图表
标普500指数的10年期图表
  在4年期图上,我们可以更清楚的看到顶部的形成以及市场在一整年中如何在顶部之下活动的,而现在走势开始向下。顶部特征有时会突然出现向上的反弹,但是考虑到市场基本面的不断恶化,这种反弹的可能性一般不是很大。

标普500指数的4年期图表
标普500指数的4年期图表
  1年期图向我们展示了近期走势更多细节。在图上我们可以看到向上区间是如何在狭小的支撑位和阻力位的区间中被抹杀的。交易区间可以使得聪明资金总是可以找到接盘者,而接盘者往往是被套牢的人。随着指数和日均线的下跌,市场的熊市已经开始,而这种分配已经完成。特别是当50日日均线的走势接近打破200日日均线时这一情况则可能预示着更糟的情况。我们从4年期图上可以看到,这是自2011年以来首次出现。这就是所谓的“死亡交叉”,因为这通常预示着一个巨大趋势的改变。在区间内,2040年底部支撑的失效将很有可能引发崩溃。

标普500指数的1年期图表
标普500指数的1年期图表
  让我们再来看看另一个巨大的西方市场,伦敦股市也有着和美股相似的顶部特征。从伦敦富时指数长期走势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伦敦股市已经翻了三倍。市场已经到顶,特别是在英国和陷入债务泡沫之后。而在图中底部,新兴市场已经开始下跌,这是另一个存在做空机会的市场。

伦敦富时指数
伦敦富时指数
  最后,我们再看一看新兴市场的情况。我们以EEM ETF作为标准,从图表上我们可以看到自2007年末至现在,新兴市场股市在支撑位之下已经形成一个巨大的顶部特征。而这一顶部特征和2008年市场崩溃时的特征是相似的,这将造成市场巨大的下跌。新兴市场的走势并不像铜市场的长期走势,而是像平滑的双顶部。在近期中国股市大幅下跌和人民币的贬值情况下,市场已经打破上升三角,开始下跌并已经有了崩溃的苗头。新兴市场国家货币正在崩溃,这对于西方主要国家市场肯定不是一个利好因素。

新兴市场
新兴市场
  比2008年全球股市崩溃可能更加糟糕的全球主要股市的崩溃正在逼近。新的股灾可能将在几周内,也可能是在几个月内发生,也有可能在几天内。2040年标普500指数的打破可能会触发崩溃开始。(来源:凤凰网)
文成达达

15-08-2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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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8月财新制造业PMI初值47.1 创09年3月来最低
2015年08月21日 09:4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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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8月财新制造业PMI初值47.1,预期48.2,前值47.8。连续第六个月低于50.0的临界值。显示第三季度,中国制造业运行进一步放缓。
  中国8月财新制造业PMI初值47.1,预期48.2,前值47.8。连续第六个月低于50.0的临界值。显示第三季度,中国制造业运行进一步放缓。

  经济学家何帆博士评论本次数据表示:8月财新制造业PMI的预览值低于上月水平,反映出当前经济依然处于筑底阶段。但是,从整体来看,系统性风险仍在可控范围之内,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稳增长压力依然较大,为实现全年增长目标,政府应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微调确保宏观稳定,同时加快结构改革,引领市场信心,释放经济增长的长期活力。

  ·相关报道·

  政策效果渐显:中国经济依然前景向好

  从2015年以来的政策操作来看,央行搭配使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加流动性供给,有效弥补因外汇流入减少和市场主体持汇意愿变化形成的流动性缺口,保持流动性总量充裕。

  业内人士表示,在稳增长政策加码的背景下,积极的财政政策将发挥更大作用。预计近期多项稳增长措施将陆续推出,如万亿元专项建设债券、第二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刺激基建投资的增长,加快基建投资步伐。

  上半年,虽然我国经济增速放缓,宏观数据有所承压,但中国经济的前景令人充满信心。近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了对中国的年度第四条款磋商报告(即年度经济评估报告)。在报告中,IMF整体对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以及宏观政策调控给出了较高的评价。就此,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IMF预测2015年我国GDP增速为6.8%,这一数字还是偏谨慎了一些,今年下半年GDP环比增速有望超过上半年,全年GDP增速达7%左右的概率较大。业界对中国经济未来的信心源自何处?

  经济企稳迹象明显

  继7月份国家统计局发布2015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数据以来,大多数省份已在统计局官方网站公布了GDP数据。其中,25个省份跑赢全国7%的增速,西部地区成绩亮眼。重庆、贵州、天津增速位列前三,最高增速11%。受能源产业下滑影响,黑龙江、山西、辽宁等省份增速较慢。总体来看,上半年各地GDP增速均快于一季度,二季度地方经济普遍提速。

  结合上半年GDP、物价、消费和投资等一系列重要指标来看,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29.6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连续3个月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在5、6月份连续两个月回升。

  与此同时,上半年新增贷款增加6.6万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75%,比去年同期高出20个百分点,但并未对冲社会融资总量下行,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8.8万亿元,同比增速为-16.6%。7月份,虽然中长期贷款创18个月新低,显示国内需求仍旧疲软,但是新增贷款大幅提升。

  这一系列数据表明,上半年中国经济保持在合理区间运行,并且,下半年经济增长好于上半年或成大概率事件。

  降息降准效果显著

  从2015年以来的政策操作来看,针对前期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物价涨幅回落、外汇占款变化较大等问题,央行搭配使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增加流动性供给,有效弥补因外汇流入减少和市场主体持汇意愿变化形成的流动性缺口,保持流动性总量充裕。从去年11月降息开始,在过去的几个月内,央行降息4次共1个百分点,为历年来少见的“频率快、幅度大”。在降准方面,今年以来央行共进行了两次全面降准以及三次定向降准。

  今年4月份,中国M2(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速曾跌至10.1%的历史较低水平,此后逐月回升。虽然市场人士普遍预计,随着央行降息降准政策效果逐渐显现,未来数月M2有望回升,但6月末增速达到11.8%仍然超出多数分析人士的预期。

  降准降息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据央行调查统计司提供的数据,2015年以来,随着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回落,企业融资成本持续下降。经央行全面评估后发现,截至2015年6月,企业整体融资成本为6.32%,比上年末下降68个基点,比上年同期下降85个基点。

  7月份的数据更为乐观。据央行统计数据,我国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48万亿元,同比多增1.61万亿元,当月末,M2同比增长13.3%。央行数据显示,我国7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90.27万亿元,同比增长15.5%,7月银行业 金融机构贷款增加8864亿元。

  7月份人民币贷款增速较快,主要是因为稳增长政策带动长期贷款投放,实体经济投资意愿回暖带动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同时,房地产市场回暖带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地方债置换进展顺利,增强地方政府项目融资能力。货币信贷适度增长,有利于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内需的支持力度。M2增速回升较快,主要原因是降准降息政策效应的持续释放。

  多项稳增长措施或推出

  市场人士普遍认为,在稳增长政策加码的背景下,未来多项政策的逐步落地将进一步推动基建投资的步伐。

  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财政支出同比增长24.1%,增速较上个月的13.9%大幅提升。

  同时,7月份中央财政支持力度显著增加,中央本级财政支出增长48.6%。分类别来看,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相关支出增速较快,1至7月份,节能环保和交通运输支出累计同比增长19.3%和17.8%。

  业内人士表示,在稳增长政策加码的背景下,积极财政政策将发挥更大作用。预计近期多项稳增长措施将陆续推出,如万亿元专项建设债券、第二批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等。这些措施的出台,将进一步刺激基建投资的增长,加快基建投资步伐。

  除财政支出助力基建投资外,“一带一路”的稳步推进同样带来了大量的基建投资机会。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上半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60个国家承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1401个,新签合同额375.5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3.3%,同比增长16.7%。其中,新签合同金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达137个,累计合同金额309亿美元,主要涉及电力工程、通讯工程、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石油化工建设等领域;完成营业额297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44%,同比增长5.4%。

  对于当下新一轮稳增长措施是否在重走老路的质疑,瑞穗证券亚洲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表示,这是应对经济下滑的过渡性安排,目前投资空间仍然存在,下一步主要任务是提高投资效率与质量,例如,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不仅能促进相关公路铁路投资,也能缩小三地差距,实现城市发展的规模效应,中国经济具有足够的韧性逐步消解下行压力。
文成达达

15-08-2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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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商兄弟
你多看F10里面的条款就清楚了
转债怎么溢价都好,他都有保底价格,就是最多跌到100多一点就有保底价格支撑
极端熊市可以跌倒90附近,那就是送钱的机会
文成达达

15-08-21 09:55

0
昨天涨停的90%以上低开按下水
文成达达

15-08-21 09:54

0
今天开盘之后的10分钟,可以操作转债的时间
当前已经可以结束操作了
继续喝茶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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