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5-133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韩国ECORPO公司签署NCA车用动力电池材
料战略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ECOPRO Co., Ltd.(以下简称
“ECOPRO”)就有关车用锂离子电池用镍钴铝(以下简称“NCA”)正极材料业
务,双方于2015年11月19日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备忘录不需要提交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本次签署备忘录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介绍
ECOPRO 是一家根据大韩民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法定地址位于大韩民
国忠清北道清州市,主要产品是 NCA 以及镍钴锰(以下简称“NCM”)等动力电
池材料。目前是全球第二大 NCA 正极材料生产商,是三星 SDI 唯一的 NCA 正极材
料外部供应商。
三、备忘录主要内容
1、ECOPRO 同意将三星 SDI 公司的锂离子电池前驱体(“产品”)制造项目委
托于格林美,格林美接受委托,同意生产产品。
2、除 ECOPRO 外,格林美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附件中所定义的前驱体产品;
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合作。
3、双方同意进行未来进一步的协商和讨论,真诚的计划尽可能的推进和完
成协商。若因故导致双方不能达成满意协议,任何一方可终止协商,不必为另一
方承担任何责任。当一方决定终止协商,中止方需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
4、本备忘录签署前及本备忘录有效期内,一方(“披露方”)已经或可能不
时向另一方(“接收方”)披露业务、市场、技术、科学或其他信息,这些信息
在披露时被认定为保密内容(或类似于指定),或在保密条件下披露,或经双方
合理的商业判断条件,属于保密内容(“保密信息”)。接受方必须在本备忘录有
效期内及其以后 5 年内:
(1)对保密资料进行保密;
(2)除本备忘录明确规定外,保密资料不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5、所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专利、专利申请书、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
属于所有权初始方或其持有人。所有方保留其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利,除经双方书
面协商签字并出具含签字的协议外,任何一方不因本备忘录获得另一方的任何知
识产权。
6、本备忘录经双方签字生效,至下列日期终止,以最早者为准:
(1)双方通过合同或本备忘录的进一步协议取代本备忘录;
(2)在任何时候无任何理由条件下,一方需提前一个月向另一方提出书面
终止本备忘录的通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ECOPRO 是全球最重要的 NCA 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之一,也是三星 SDI 唯一的
NCA 外部供应商。格林美是中国最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前驱体生产企业之
一,具有从废电池、废弃镍钴资源再制造到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全产业链。
双方本次签署谅解备忘录,在NCA动力电池材料的技术研发、产品供应、材
料检测评价、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展开全面战略合作与批量供应,打造全球车用动
力电池用NCA正极材料的“中国芯”,成为提供全球NCA动力电池材料的少数企业,
对提升双方电池材料的全球市场占有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格林美车用动力
电池材料全面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特别是突破国际高端动力电池市场具有巨大的
推动作用,使公司动力电池材料产业链的技术水平与国际接轨,大幅提升公司动
力电池材料的盈利能力和全球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本谅解备忘录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受具体实施
进度、项目情况等因素存在不确定性;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或明确相关价
格数量等信息,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程序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
审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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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贴头好像就是三星关于石墨烯电池,
一系列的公告都是有的放矢,
一步一步来滴。
战略布局有质的提高。
此协议标志着在动力电池中段产业链环节,
格林美已经走在的世界的前端。
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