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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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节能环保网2015-07-27 10:34 分享
工信部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全文如下:
工信部节〔2015〕229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和生态协同发展,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按照《2015年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7)》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7月3日
(二)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同发展
紧密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明确各地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中的定位,推动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逐步转移,实现再生资源区域大循环,提高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效率。
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北京市重点推广智能回收新模式,建立全面、高效、环保的逆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分批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向周边转移。天津市重点依托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大海外再生资源进口力度,提高资源聚集能力,承接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构建以废旧机电产品、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产业为重点的环京津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链。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紧密结合地区工业需求,重点优化整合现有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和集散地,提高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水平、发挥资源规模效应,承接京津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聚集国内再生资源,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比例,促进节能降耗,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有序转移。支持地方政府研究制定有利于园区承接再生资源项目转移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税收等政策,引导北京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逐步转移。在北京选择10个废塑料、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稀贵金属再生利用等再生资源深加工利用项目,通过3年时间逐步转移到周边地区。充分发挥京津金融、科技、人才、管理优势,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建设20个能够提高产业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的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建设园区
牙循环经济产业园。
天津市重点依托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园,加大海外再生资源进口力度,提高资源聚集能力,承接北京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转移,构建以废旧机电产品、报废汽车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再生利用产业为重点的环京津冀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链。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
格林美 30万吨报废汽车和废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