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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凡兄,是不是要重新审视一下壳的价值, 壳类股票是资本市场里的“下限” ,可以用壳市值来评估市场的下限和底线。目前最低的壳市值似乎逼近15亿了,这在熊市是否也是极限?今天ST里有
002608 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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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应该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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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信的话,自己去致电吧,电话号码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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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股市给自己这样的经历,同志们,我们已经赚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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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可靠?那只能死守了?[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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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联系董秘,因为某些原因,近期不可能停牌。
010-87923669;董秘;姜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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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发10%的股份挂在跌停板上卖,也是醉了,所有散户基本都准备卖出,这个时候想争夺股权的在二级市场买入足够成为第一大股东,为何还为了那4000万官司打到最高院,甚至需要接受证监会调查呢。天首也好,沈也罢,想要这个壳资源的可以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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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的通知
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 2015-07-08 来源:
证监发〔2015〕51号
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二、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1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超过30%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且承诺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票的,不适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三条的规定。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不受《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的限制。
四、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
五、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应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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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7元了。玛雅的4000万股也不过就涉及3个亿,如今跌停板就3300万股,合计不超过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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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大市环境,管理层仍不暂停股指期货实在是很不应该,这是最有效的斧底抽薪办法,否则大盘难有翻身。目前除了被护盘的极少数公司外,90%可以交易的股票均从高位下来5、60%了,是不折不扣的股灾了,蒙发是这其中的一个。目前8元的价格,短线不知何时止跌,但中长线我还是继续持有的。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