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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1蒙发,“秋天”的“童话”?

15-06-24 09:49 1091547次浏览
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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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11蒙发,“秋天”的“童话”?

本来很不想开此帖,但000611蒙发在前期大幅上涨后的回撤我认为已过度了。大致分析如下:
1、背景介绍:今年初,现大股东“合慧”的实际控制人赵因涉案被拘(案件与上市公司无关),大股东自身还有大量经济诉讼长期难以脱身,只有赵妻马在独力支撑大股东的一切。大股东唯一的优质资产也是希望所在,就是持有000611的4000万股权。然而,前两年赵马因资金紧张曾签下的两项借款协议,把这4000万股权用于担保,引来今年王、沈两个争夺股权的诉讼。就在大股东举目无助之际,于盛夏的近段时间,“秋天”突然出现,其携“天首”另两大股东入主董事会,并任董事长。此时股价在一个月内翻番。然而,随着大股东与王、沈的两个诉讼近日一审均败诉,股价像秋风扫落叶般回落。“秋天”能否为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拭目以待。
2、争夺股权的三方人物
天首是谁?中国首批合规PE(私募股权基金),在金融、投资、及产业资本领域管理1000亿资产的公司。而“秋天”是天首的董事长及代言人。
沈是谁?是河北掌握煤炭等矿产资源的老板。
王是谁?是000611在去年曾一度想转型大数据的引路者。
3、诉讼案情分析:
大股东与王、沈的一审诉讼,当时是马在独力支撑,大股东2年前已资金紧张,今年更无力偿还。作为法院,无钱偿还判大股东败诉并划转股权理所当然。而然,现在“天首”已出面,代或借款给大股东偿还这涉讼3、4亿资金毫无压力。因此马的态度立即转为积极上诉,今后二审法院将如何判?本人认为,大致是判大股东限期还款,若未能做到则划转股权。
在上述情况下,虽然大股东一审败诉,但我认为终审被扳回的可能性居大。当然,也存在在此期间双方进行和解的可能。退一步,即使大股东或天首预计到不能胜诉,则公司尽快启动定增,天首取得大股东之位也可(此为后备)。而一旦两则诉讼顺利和解或天首决定启动定增,公司将不排除随时停牌。
4、股权诉讼谁胜谁负及公司未来走向:
若王胜,则他只能拿到大股东“合慧”的股权,但并不能真正控制000611(见沈胜)。因此,王即使胜,对其也应是鸡肋。在获得一定“补偿”后提前和解的可能相对较大。
若沈胜,则他能拿到000611的4000万股权,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而沈似乎与天首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和解的可能性也较大。
若大股东胜,则天首加快顺利入主。按天首的背景及实力,给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并非难事。因为联想到天首的PE背景,有九鼎投资及赛伯乐可学。联想到天首的金融背景,则有互联网金融可参照(至少今年初以来000611也略有涉足该领域)。既使天首铩羽而归,000611作为3亿小盘低价(12元多)壳资源重组预期公司,落在谁的手上预计都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秋天”能否为000611带来童话般的结局?或者美好的结局能否在秋天实现?拭目以待。
5、主要风险因素:(1)因2014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被*ST,若2015年报仍无法改变此非标意见将被暂停上市。(2)两则股权诉讼的解决不排除耗时较长。因风险相对较大,投资者请衡量好风险承受能力再做出是否介入的决定。若介入也应控制好仓位水平。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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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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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最新
frisca

16-08-10 15:19

0
八成是要骗钱的[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ilxxilxx

16-08-10 14:27

0
  


  

  

  ST蒙发:未披露实控人控制情况变更

  2015年6月2日晚, *ST蒙发 (现简称*ST天首)发布《关于因诉讼可能导致控股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5年6月30日晚,公司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相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6月13日晚,*ST蒙发再次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存在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的事实,同时2013年度报告未披露真实的应付票据金额,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告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的法定代表人马某与赵某分别持有合慧伟业50%股权,合慧伟业持有公司12.43%股权。2013年10月8日,赵某、马某分别与王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赵某、马某分别向王某借款25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利率为20%。同日,赵某、马某又分别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赵某、马某分别将两人持有的出资额为2500万元,占合慧伟业注册资本50%的股权出让给王某;同时,合慧伟业《股东会决议》中股东赵某、马某签字确认将两人各自持有的合慧伟业50%股权分别以250万元价格转让给王某。

  综上,赵某、马某将两人所持有的*ST蒙发第一大股东合慧伟业100%股权出让给王某,*ST蒙发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这一事实,2013年度报告也未披露该情况。

  此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ST蒙发未对2013年开出的20份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账务处理,汇票金额共计为7.59亿元,未在2013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所述情形。

  对此,根据《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蒙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对赵某、马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今年7月7日,*ST蒙发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上述违法事实和处罚进行认定。公司表示,接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ST蒙发股票的投资者征集诉讼委托,拟代理投资者索赔。

  宋一欣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拟定为: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2日期间曾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15年6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律师提醒,投资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股东卡复印件或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从第一次买入ST蒙发打印到现在或全部卖掉之日)、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

  免费审核后,律师将对符合初步索赔条件、有委托意向的投资者进行登记,一旦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律师将在第一时间代理投资者向法院起诉。

@不凡老师,能不能解读下,谢谢!
  
险峰deke

16-08-10 14:25

0
已投赞成票
开到荼蘼

16-08-10 14:24

0
对,我说反了,应该是委托价格100,委托数量1股!这样就是同意所有议案。
友情

16-08-10 14:10

0
数量是1股吧?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李孤鸿

16-08-10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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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赞成票,为什么是360611
万甲乙

16-08-10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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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不凡老师的话是必须的!
tangla26

16-08-10 12:34

0
谢谢不凡兄,投赞成票了
想飞的猪

16-08-1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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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多少股,要用三个账户?
是因为单一账户的限制吗?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追求圣杯5

16-08-10 11:04

0
无脑跟随不凡兄,三个账户已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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